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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6/2013-134707 文号 舟农林发〔2013〕10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3-02-20
文件编号 ZJLC19-2013-0001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关于推进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农林局:

近年来,我市农资经营企业经过一段时期的诚信体系建设和集中开展的三年小农资店整规活动,企业信誉、条件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与服务水平,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农资经营企业品质,切实维护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好地服务“三农”,助推新区建设,现就全市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资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集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农资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于一体,是巩固三年农资店整规成果,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有效举措,是促进农资行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抓手,是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是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是农业生产安全的前提,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实施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关键是不断提升农资企业的规范经营、优质经营水平,手段是通过经营环境整治、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教育以及农业投入品来源和流向的信息化监管,最终的落脚点是有效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和正确使用,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切实可靠的源头。

(二)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农资行业提质升级的重要途径。通过三年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全市农资经营企业有了较大改观,但农资经营企业仍然存在品质不高,经营主体年龄偏大、业务能力较弱、质量安全意识不高等现象,全面实施农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将继续在物质装备、经营理念、购销渠道、主体素质和软硬件等方面为农资经营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不断推动农资经营企业的品质提升和转型升级。

(三)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是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有效办法。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农业投入品生产、批发、配送、零售各个环节进行完整记录和远程管理,使投入品形成清晰、完整和可追溯的供应链,为预防和处置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平台。

(四)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农资监管与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农资企业标准化建设涵盖了执法、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诸多内容,是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市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农业行政部门努力创新管理方式、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是推动农资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

二、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保民生、促提升、重长效为原则,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为手段,通过标准化建设,使农资经营企业店容店貌有较大改观,企业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农资档案进一步健全,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进一步扩大,农资经营业主诚信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广使用,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及服务 “三农”技能进一步增强,农资商品可追溯体系基本实现,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努力推动农资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转型提升,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

(二)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1.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就是按照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标准,对农资经营单位行为规范改造,逐步推动农资经营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深化整规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先进引领与全面推进、连锁经营与统一配送、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科学筹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年小农资行业整规成果,努力使我市规范化农资经营企业保持在80%左右,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形成,实现农资行业规范建设的长效化、经常化。

2.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任务。按照市农林局 市工商局《舟山市农资信用体系等级评价考核办法》(舟农林发〔2006〕81号)要求,全面实施对农资经营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分类管理,至2015年,全市B级以上守信经营企业覆盖率90%以上,其中A级诚信企业覆盖率20%以上。全面提升我市农资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农资经营企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农资信息化建设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主要包括条码器、POS机、扫描枪和高拍仪(照相机)等硬件设施。并依托省农业厅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系统,按照“平台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区)和农资企业接口,通过互联网,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管理,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至2015年,全市完成信息化建设的农资企业达到4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三、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建设重点内容。

1.实行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各县(区)农林局要对农资经营人员组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发给《农资经营人员证书》,并每年对《农资经营人员证书》审验1次,不合格的予以收回。

2.推进连锁经营。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挥规模企业在人才、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平抑农资商品价格,提高供货质量,促进行业发展。现阶段可以供销系统和大地种业公司、普陀禾绿安生产资料门市部等规模经营企业为基础,进一步扩大连锁经营覆盖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连锁经营企业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强化行业服务。

3.大力推动集中采购和配送体系建设。培育和指导农资连锁企业,在辖区推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一组身份代码、一项建设标准、一本购销台帐、一套管理制度、一个信息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农资店身份证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场秩序和农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4.深化农资经营企业内部建设。严格依法经营,保持企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建立完善的农资经营可追溯制度、商品进货索证备案制度、不合格产品下架制度、不合格商品先行下柜召回制度、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销毁制度、特殊经销备案制度、仓储地址和货物备案备查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经营规范、接受监督。加强店容店貌建设,保持店内通风、整洁,地面平整、干燥;货架、货柜整齐统一,排列有序;商品按类分区,明码标价;限用农资集中摆放,且说明面售;仓库与经营场所隔离,贮存条件良好,产品分类按品种整齐摆放,安全贮存。推行优质经营,不断提升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各类农资产品性能和安全要求,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和安全保存农资产品。

(二)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

以《舟山市农资信用体系等级评价考核办法》为基础,对农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推动农资行业诚信经营、转型升级、良性发展。

1.信用标准评定

A级,综合评分90分以上,为诚信企业,在“诚信档案”中用绿牌表示。主要标准是市场主体资格合法、经济实力强、台帐记录健全、票证出具率高、诚信守法、没有消费者投诉、生产经营信誉良好。

B级,综合评分70分以上,为守信企业,在“诚信档案”中用蓝牌表示。主要标准是市场主体资格合法、经济实力较强、台帐记录健全、票证出具率低、有轻微失信行为,给消费者造成轻微损害,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C级,综合评分50—70分,为警示企业,在“诚信档案”中用黄牌表示。主要标准是虽基本建有台帐记录,但有消费者投诉及举报,且查证属实,有较严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给消费者造成较大损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D级,综合评分50分以下,为失信企业,在“诚信档案”中用黑牌表示。主要标准是未建立台账记录,生产经营期间,有生产销售以次充好农资商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需停业整顿,或依法取消其农资生产经营资格。

2.实行分类管理。对A级经营者,予以表彰奖励;对B级经营者,安排适当巡查频率,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监控;对C级经营者,责令限期健全经营台帐,增加巡查频率,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失信行为进行警示;对D级经营者,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其违法行为,并采取案后回查等方式,防止其继续从事农资违法经营活动。

3.实行动态管理。在农资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企业未发生失信行为,可顺延信用等级。经营者出现失信行为的,根据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及时降低其信用等级。B、C级经营者一年内达到上一级信用等级标准的,可上升一级信用等级。连续两年被认定D级的经营者,将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在农资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企业发生失信行为的,应取消其原先评定的信用等级,并根据失信行为程度,重新认定新的信用等级。

(三)农资经营企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内容。

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是当前正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实施推行农资经营长效监管的一项新举措。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11〕58号)文件,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浙江省农业厅开发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系统”为平台,其运行的数据库:监管部门数据库、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农资产品数据库、会员数据库等;基本功能:生产经营单位网上销售、监管部门审核农资产品、安全预警、交流讨论,产品追溯等。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政策性较强,需要不断探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因此,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1.试点。选择本岛1家农资经营企业先行安装系统,进行试运行,以熟悉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操作方法,通过初步使用,测试系统性能,在此基础上选择定海区4家农资企业,先行试点,购置、安装设备,加强对农资经营业主培训宣传,保证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总结试点成效,提炼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推开做准备,计划2013年上半年完成。

2.推开。2013年下半年起,根据试点的经验,搞好农资经营人员宣传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对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安装设备,进入系统管理,跟踪指导,保持系统正常运行。至2015年底保持全市40%以上农资企业使用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全市85%农业投入品纳入系统管理。

3.提高。由于农资经营人员文化程度高低不齐,经营人员年龄大小不同,农资经营企业地理位置远近不同,对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使用熟练程度存在差异,而且系统自身性能也有持续改进的过程,2015年之后,需要我们不断跟踪服务指导,加大对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经营人员操作熟练水平,保持系统正常运行。

(四)强化政策引导扶持。

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积极引导农资经营企业主动推进标准化建设。市农林局每年会同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对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优秀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按照2008年市农林局制定的《农资店建设规范标准》(舟农林发〔2008〕36号)组织评选;市每年评选10家农资经营规范化先进企业,每家给予1000元的补助。

2.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市农林局 市工商局《舟山市农资信用体系等级评价考核办法》(舟农林发〔2006〕81号)组织评选;市每年评选10家农资经营诚信企业,每家给予1000元的补助。

3.农资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11〕58号)组织评选。由于农资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2012年至2015年的建设期间,每年选择10家农资经营企业建立信息化系统,每家给予5000元的补助;2015年后,每年评选10家农资经营信息化先进企业,每家给予1000元的补助。

4.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本意见,对同时达到规范化、经营诚信和信息化条件的先进农资经营企业,每年从中选出4家,每家给予5000元的补助,并给予授牌。

5.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标准化建设先进企业和分项建设先进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检查,对考核检查达不到先进条件或发生违法行为的农资经营企业给予摘牌和取消先进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新区农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人员、装备,保证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尽早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此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针对当地农资经营企业的实际,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作联络渠道,互通信息,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提高效率。

(三)加强宣传,讲究方法。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尤其要引导农资经营业主积极参与其中,提高他们参与的主动性、自觉性。工作中要讲究方法,一方面要深入企业,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抓好落实;同时发挥好农资流通企业协会在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深化工作落实。

(三)及时汇总,认真总结。要及时总结农资经营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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