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5/2020-127167 |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与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2015年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今年以来,全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新区建设中心,主动把握新常态下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新区实施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根据浙江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显示,2014年,我市科技进步变化情况综合评价居全省第7位,比2013年提升2位。
(一)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大体系,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有效集聚和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完善以“一城、二园、三岛、四校、多院”等载体为重点的海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一城”: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1-10月,新引进科研机构等单位62家,注册资金6.06亿元;“二园”:舟山高新园区和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1-10月,舟山高新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继续保持全省第一。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位列全省前列;“三岛”:摘箬山科技示范岛、西轩渔业科技岛和东极岛综合科研试验村。加强整岛规划,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项目实施;“四校”:浙大舟山校区、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国际海运学院和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浙大舟山校区一期建设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14.52亿元;浙江海洋学院创建成为浙江海洋大学,新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2项;浙江国际海运学院着力开展应用研究和科技服务;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正式建校,积极推进学科和科研力量建设。“多院”: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等多院(所)大力开展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稳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等服务成效明显。
(二)主动谋划重大科技项目,服务新区“一号工程”。围绕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和“一中心、四基地、一城”建设,积极谋划重大科技项目,为新区“一号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已组织完成江海直达船型设计研究、舟山石化集聚区安全保障可行性研究等5个前期研究项目;与市属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与中石化上海石化研究院、浙大建工学院和化工学院建立专家联络机制;组织2场专家座谈会,积极参与我市绿色石化园区建设前期论证工作;积极参与省重大科技项目主动设计工作,完成申报7个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向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汇报对接,已将“渔场修复振兴技术研究与模式创新”等项目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范围;将“大功率潮流能发电机组的开发”项目编入2015年部省会商议题内容,并积极向上推荐申报,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
(三)实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省科技厅专项支持舟山新区的《科技支撑引领新区海洋经济发展三年(2013-2015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累计组织实施海洋技术开发类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120项,占三年内全省海洋科技领域项目数的90%以上;累计投入各级财政科技资金1亿多元,引导全社会科技资金投入4亿多元。二是向上争取资源有新实效。截止10月,全市已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项目212项,共争取省部级以上项目经费计划7808.8万元,实际到位经费7574.8万元。三是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成效突出。重点支持“小黄鱼人工育苗”、“江海联运船型研究”等一批项目的开发与研究,全力服务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1-9月,我市部分工业与科技主要指标实现较大增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247.05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居全省首位。四是专利工作取得新突破。1-9月,全市共申请专利达314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45件,首次突破千件大关,比去年同期增长45.34%;授权专利2100件,其中发明专利268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4.33%和38.14%;我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23件,全省排名从2012年的第9位上升到第5位。五是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数量为历年之最。今年共有11项科技成果成功进入到省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公示阶段(公示已结束),比上年度增加267%,占“十二五”期间我市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总数的40%。其中,7项成果将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三等奖。
(四)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不断优化企业创新环境,企业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实施“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通过市科创基金、市级科研项目等方式支持列入助飞计划的企业。首批已确定“达人环保”等10家企业为2015年度舟山市“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培育企业,将有效缓解科技创业企业融资等问题。二是推广应用“创新券”。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创新券”,助推企业和创业者在合作研发、研发设计、检索创新等方面的积极创新。企业可以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查询、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目前已发放539.1 万元,使用127.35万元。三是培育创新载体取得突破。今年有9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望获得认定。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7家和省级科技型企业8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占到今年全省认定数的八分之一。其中,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承担的浙江省海产品健康危害因素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实现了我市市级单位承担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
(五)开展科技合作交流,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一是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继续深化与北大、浙大和中科院等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上海交大合作、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新建立合作关系,全市引进科研机构共建创新载体累计达58家。二是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形式丰富。成功举办 “北大-舟山市企业科技成果转移交流会”等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加 “2015浙江国际技术转移项目对接会”等多个合作对接会议。其中,会同市人才办等部门首次举办国内规模最大的创新型成长企业投融资选拔赛—黑马大赛海洋经济创业大赛,8个项目最终签约落户;组织开展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洽谈会等活动,累计达成合作意向项目22个。三是国际科技合作向纵深推进。“一园两基地” (一园: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两基地:海洋养殖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际创新载体运行情况良好。四是招商引智工作进展顺利。首次举办“科技新浙商走进舟山”活动,与省科技新浙商促进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借力招商。截至9月,完成招商4.58亿元,列八个专业招商组第二名,预计可顺利完成全年计划。五是加强科技创业服务。深入推进“5313”计划实施,新引进“5313”项目13个。优化企业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导师工作,为10家领军人才企业制定个性化的成长路线规划和提供各类商业资源。六是做好“千人计划”引培工作。组织申报省“千人计划”12人,全市共入围4人。
(六)搭建创新服务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浙江省海上试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岱山汽船配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新创建为省级创新服务平台,共获省级资金1030万元,一年完成“十二五”任务。同时,继续抓好省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虚拟仿真验证平台积极开展船舶建造全过程仿真模拟服务,着力推进产业化服务。二是积极筹建大学科技园。已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项,开展了园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构建“众创空间”。在海洋科学城打造 “创客码头”孵化器,进一步探索完善创业服务模式。四是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舟山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增强科技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力;市科技创投基金已投资9家企业,累计金额3475万元;科技金融服务公司为12家企业提供7950万的科技担保。
(七)抓好创新机制改革,注重激发创新活力。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力度,全面启动建设科技大市场,力争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我市再获“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称号;实施新的科技奖励办法,首次开展市级科学技术奖异地评审工作,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新模式;完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制。出台“驻舟高校科研院所绩效评估”等制度,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高校科研院所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聚焦重点的科技经费使用机制,全面深化“市级科技项目研发经费核定制度”,不断强化对科技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企业财政科技资金全部实行专户专帐管理,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和审计实现常态化。
二、2016年工作基本考虑
十八大以后,国内外科技和产业变革的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科技创新迎来黄金时期。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科技创新提出新追求,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对科技创新提出新目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部署对科技创新提出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将紧紧围绕新区建设中心工作,全力服务 “一中心、四基地、一城”建设和全市“三重”项目建设,适应新常态,力争新作为,努力提升新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一)以全力服务新区“一号工程”为关键点,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围绕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江海联运船舶设计建造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江海直达船舶、海洋探测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二是服务临港先进制造基地建设,积极支持船舶修造和船配业做大做强、海水产品加工业做精做深、机械加工业改造提升、海洋生物业培育发展,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电子信息技术推广,重点支持大功率海洋潮流能开发等一批项目的产业化。三是服务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实施大型石化基地安全保障和节能环保技术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助力绿色石化产业链打造。四是服务海洋休闲旅游基地建设,围绕生态环保建设、旅游景区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助力新区 “智慧旅游”建设。全力推进科技与海洋休闲度假功能有机结合的摘箬山科技示范岛建设。五是服务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渔场修复与海洋蓝色粮仓构筑、远洋捕捞探测、水产品检测等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渔业与海水产品加工领域的创新能力。
(二)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激发创新发展活力。一是积极推进科技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建设科技大市场,整合科技资源优势,充分应用“创新券”和“助飞计划”等新办法,打通供给与需求的全连接,确保“网上网下”融合发展。二是加快建立科技人员薪酬的激励机制,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创新动力的分配机制。三是不断完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各个创新体积极性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制。四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试行竞争性分配、“因素法”分配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新体制,把科技经费聚焦到支持成果产出和转化上来。五是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办法,在简化程序、加大激励、优化服务等方面实施更具优势的创新政策。
(三)以完善海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增强区域创新支撑。一是全力推进“海洋科学城”建设。加快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科技服务产业园、北斗海洋通信产业园等五大主题产业园;积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海洋科技研发平台等三大创新平台,打造区域创新发展“磁级”。二是努力推进舟山高新园区和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建设。重点支持舟山高新园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助推园区经济结构调整,并启动国家级高新园区的创建准备工作;支持舟山船舶装备高新园区推进龙头型大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一体化布局,积极推进上海交大舟山海洋科技园建设,全面打造海洋新兴产业特色发展示范区。三是大力支持摘箬山科技示范岛、西轩渔业科技岛和东极岛综合科研试验村等“三岛”建设,重点推进摘箬山科技示范岛规划完善和重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力促西轩渔业科技岛整体规划落地实施,支持东极海洋生物资源增殖示范区建设和项目实施。四是提升浙大舟山校区、浙江海洋大学等“四校”科技力量。重点支持浙大舟山校区开展涉海基础研究和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大力支持浙江海洋大学特色发展,开展海洋应用技术研发;继续支持浙江国际海运学院和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和科研能力提升。五是努力增强“多院”创新实力。重点支持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推进船舶虚拟仿真验证平台产业化服务,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大力支持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增强能力建设,有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市农林科学研究院、611所舟山船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海舟山海洋研发基地围绕渔业技术、海岛特色农业、船舶工程、海洋勘测等方面开展特色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加强科研条件建设和人才团队培养,为新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四)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落脚点,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大力推广应用“创新券”。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做好跟踪服务。二是继续实施“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政策扶持,对列入助飞计划的企业给予支持,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三是积极培育各类创新载体。重点抓好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努力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中的困难,当好科技“店小二”。五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确保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态势。
(五)以加大科技合作交流力度为着眼点,集聚创新资源。一是加快推进新建载体落地进程。重点做好“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舟山)技术转移中心”等共建合作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深化与“大院名校”的战略合作,持续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促进企业、技术、成果、人才全方位对接。力争新引进两家大院名校。三是发挥国际合作平台作用。重点推进“一园两基地”建设,大力组织海外对接活动,推动地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四是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建设“大学科技园”。 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在海洋产业集聚区内筹划建设以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核心的大学科技园。五是支持创客空间建设。突出重点支持对象,力争上级科技部门支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