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审计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舟山市审计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6-05-29 来源:市审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1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主题,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型、提升能力、服务新区”的工作主线,以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年”、“价值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为群岛新区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据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698个,审计查处各类违规金额60847万元,损失浪费金额755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03760万元。通过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上缴财政金额16175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8455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3124万元,净核减工程造价16.32亿元,移送司法、纪检监察部门案件30件,涉及人员22人。出具审计报告、报送审计调查报告和提交审计信息共3353篇,审计报告和信息被领导批示1747篇。

一、“十二五”审计工作回顾总结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有效提升审计价值

五年来,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结合舟山新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特点,不断深化对新区审计工作规律的认识,以科学的审计理念指导审计工作实践,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各项审计业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有效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五年来,围绕财政审计大格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政府非税收入、全部政府性资金、财政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等审计和调查,推动政府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有效地推进财政管理“三个子”改革。关注政府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民生事业发展的效果,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对城建配套费、水资源费、港务规费、海域使用金等非税收入的审计,揭露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级政府将各项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促进建立项目跟踪问效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出台完善《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五年来,关注政府负债增减变动情况,债务的偿还渠道和偿还机制建立情况,分析评价政府债务承受能力和偿还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建立规范、健全的政府负债管理机制,揭示各类财政风险,确保政府负债安全可控,切实防范财政风险。通过专项审计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及变动情况;分析政府性债务结构,分清政府偿债责任;关注债务资金投向和使用是不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定;调查政府性债务偿还能力,评估偿债风险;分析各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成因,提出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五年来,以“一观三化一廉”为指导思想,全市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36个,审计涉及领导干部266人。促进政府建立和完善了《舟山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舟山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关于进一步加强舟山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舟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舟山市关于贯彻实施

四是切实提高政府投资审计绩效。五年来,我市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主要负责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开展对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海洋学院迁建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审计,对概算和设计变更、中介机构履职和建设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调查审计,提出加强代建资源整合和实施投资责任追究等建设性意见并被政府采纳。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计力度,五年来,全市共核减工程造价16.32亿元。近年来,市政府根据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出台了《舟山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

五是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规范运作。五年来,我市积极实践大国资审计理念,努力提高国有资产审计监督覆盖面,开展了国有企业发展状况、国有企业监管运行体系、战略性新产业财政支持、涉企财政补贴等10余项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处了如瑞昌采砂公司总经理挪用公款、普陀山索道公司总经理贪污等一批案件。通过审计,出台和完善了《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化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六是不断加大行事审计力度。五年来,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文化经费投入等审计或调查,并率先在全省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的通知》、《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集中管理实施方案》、《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有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七是加强民生资金审计监督。五年来,开展了教育、医疗、社保、环保、涉农、水利、“菜篮子”等民生资金审计,促使审计成果惠及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连续三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促进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公租房保障范围,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山市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程》和《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程》等。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安排定点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三家单位被取消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六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违规事件被进行通报处理、限期整改,并促进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抓好审计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审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新区审计管理创新升级

一是主动跟进,审计转型进一步加快。结合舟山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审计条例》,树立大局意识,突出审计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推进审计工作转型;围绕质量控制与成果转化两条主线,完善各项审计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控制、现场审计操作与控制、审计项目审理及各类文书的管理与质量控制等。

二是严谨细致,质量控制进一步强化。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正确把握好审计质量与审计价值的关系,落实审计价值“新三项”标准,抓好精准定位、优化方案、精细现场操作、促进成果提炼转化四个关键控制点;抓好审计项目审理复核与各类审计各类文书的核稿审定,强化审计风险管理;组织开展“一晒四评”活动,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审计质量考评制度。

三是公开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依法审计。制定和完善审计工作依法行政规范、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等一批审计执法规范;通过机关网站、审计结果公告、新闻媒体、办理议案提案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等渠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审计结果公开;推行重点审计项目预审理制度和新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试行审计文书第一阅读人制度和审计整改 60日红灯警示提醒制度。

四是提炼整合,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以审计成果为导向,运用审计结果、审计专报、调查与思考等信息载体,一批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信息专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以审计课项研究、青年审计论坛等为载体,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总结和提炼审计实践成果,每年有一批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在全省评比中获奖;通过内审人员培训、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比,我市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

二、“十三五”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审计机关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全方位构筑舟山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努力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加大对公共资金的审计力度,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提升公共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继续完善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审计机制,促进政府将各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转移支付资金运行情况审计,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分配结构的合理性、公平性,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机制,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推动建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功能区财政决算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在继续做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督促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关注有关“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

二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维护投资领域的市场秩序

进一步挖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的效能,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力度,加强对协审中介机构的质量考核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继续探索跟踪审计方式方法,组织和指导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绿色石化园区等一批重大、政府实事项目的跟踪审计,并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投资审计监督力度,开展329国道等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规范投资管理。

三是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履职尽责

推进重点审计对象审计监督全覆盖,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重点审计监督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审计结果口头报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综合效能。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重点审计贯彻各级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结构调整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财政财务监督管理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打造透明政府。

四是加强对公共政策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持续跟踪检查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重点关注民生和社会建设问题,特别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廉租房建设等资金的绩效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加强对国有资产审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创新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模式,积极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国有资本审计组织体系,根据自身力量配置,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新思路,全面推进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当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员和监督员,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科学安排好审计方向和重点,系统性地规划好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确立不同审计力量的分工和职责,提高监管力量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