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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1-16 16:42:56 公开方式
舟山市2016年传染病预警公告11号(肠道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脑炎传染病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7 来源: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2016年传染病预警公告11

(肠道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脑炎传染病预警公告)

 

进入夏季以来,病毒性脑炎进入多发季节,通过疾病监测发现,部分由肠道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脑炎病例症状严重,现将该疾病有关情况预警如下:

一、疾病识别

(一)临床特征:急性起病,以发热、头痛、呕吐为主要症状,严重者可有抽搐、昏迷等症状。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可导致死亡。不同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目前来看,以10岁以下以下儿童为主。

(二)传播途径:肠道病毒可经胃肠道(粪-口途径)传播,也可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及被污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传播。

(三)治疗: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为主,绝大多数患者一般经7-10天的规范治疗,可以痊愈。部分导致死亡。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

二、预防措施

(一)一般人群预防:(与手足口病防控措施类似,以勤洗手、吃熟食、常通风、晒衣被为原则)

1.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

2.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3.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水果、蔬菜要用洁净流水彻底清洗、冲洗后食用。

4. 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不去卫生状况不佳的场所游泳。

5.不与有类似可疑症状患儿接触、玩耍。

6.该病进展较快,一旦出现症状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二)学校、托幼机构预防:

1.加强晨检,学校要询问、观察学生有无发热、头痛、呕吐症状,一旦发现可疑患儿,要采取立即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报告当地卫生服务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老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

3. 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4.做好消毒工作,要定期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清理工具也要消毒处置,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5.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知识告知,提醒家长及学生一旦出现有关症状及时就医,并尽量减少出入公共场所,家庭做好清洁通风,其他成员尽量避免直接密切接触患者或可疑感染者。

(三)医疗机构预防措施

1.按照院内感染控制的有关规范,做好候诊及诊治区域的清洁消毒,室内清扫时应注意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例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或更换使用一次性手套;

3.诊疗、护理肠道病毒性脑炎病例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及时消毒;

4.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5.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