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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3/2016-13515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委 |
生成日期 | 2016-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 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
2. 加大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特别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综合处负责)
3. 围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开展“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投资处、信息化推进处、轻工办负责)
4. 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市民卡管理中心负责)
5. 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接受访谈,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提供便利。(办公室、综合处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