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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17-126068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审招委
生成日期 2017-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5-15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部门基本情况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新区(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二)统筹协调新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联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工作;承担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考核检查,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并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四)组织实施招投标法;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

(五)协助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投诉举报事件,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六)牵头组织标后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选库承包商名录的征集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投资项目审批技术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县(区)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八)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其中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舟山市投资项目代理中心。

二、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56万元,上年结转384.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6万元。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124.39 万元。

(二)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收入预算1124.3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56  万元,上年结转384.83 万元。

(三)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支出预算1124.39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91.03 万元,项目支出 633.36 万元。

(四)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1.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9.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56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6万元。

(五)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9.56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38.18 万元,主要是新增大厅监控设备、窗口人员工作制服、政务系统检测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08  万元,占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4  万元,占7.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8万元,占 1.85%;住房保障支出42.56万元,占5.75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事务(项)379.0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商品服务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5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专项业务、项目代理与中介管理、招投标管理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38.6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15.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等方面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提租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5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68 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8.67万元、基本工资72.4万元、绩效工资20.8万元、奖金5.49万元、津贴补贴1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7万元、职业年金15.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提租补贴0.08万元、一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万元、退休人员基本医疗0.7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金0.4万元、住房公积金42.48万元。

公用经费77.88  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10.74万元、工会经费3.79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9.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1.06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9.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

(七)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审招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4.5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6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未发生相关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6%。主要用于来舟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来宾的有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以及其它行政职能的履行导致公务活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 5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3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因公出差、培训、开会等所需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相应经费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88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采购预算总额273.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8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97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其他用车1 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公共支出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50万元(含)以上的一般行政(事业)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含财政专户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事务(项)指:用于单位的人员、商品服务等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用于行政审批专项业务、项目代理与中介管理、招投标管理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等方面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单位提租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