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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3/2018-13517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委 |
生成日期 | 2018-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区)经信(经科)局、各功能区管委会经发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经信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经信委将每两年对各县区、各功能区经信部门以及委属各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巡查。同时,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舟安【2017】17号)和《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委发〔2017〕25 号)两个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经信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