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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6/2018-133712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8-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2017 年工作回顾和2018 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8-01-2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推进美丽海岛建设,提升渔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积极打造美丽海岛升级版深入实施美丽海岛“五个一批”项目,整体提升美丽海岛建设水平。重点完成了定海区天籁路美丽风景示范线等5条美丽示范线、普陀区虾峙镇河泥漕村等5个美丽渔农村、10个美丽村口、5000户美丽家庭创建工作。指导嵊泗县成功创建我市首个省美丽乡村示范县。新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4个、特色精品村14个。

二是全面开展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召开现场推进会,出台考核办法,加强指导督促,推动渔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全年全市完成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69个、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提升改造村31个,为年度任务的172.5%和100%。同时,对市级精品(特色)村、景区周边等区域环境开展了专项整治。

三是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召开全市林业工作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会等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强化宣传发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中涉及的45个项目正顺利有序推进。全市新植珍贵树41.84万株,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2.32万亩,实施平原绿化1695亩、人工造林1589亩,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成功创建嵊泗县省级森林城市,定海区金塘镇、岱山县长涂镇省级森林城镇和6个省级森林村庄。

四是着力整治渔农村水环境。以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为重点,完成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村41个、受益渔农户10652户,投入建设资金1.04亿元。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全市21家保留规模猪场全部实现了污染防控在线监测并纳入环保监控平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均提前超额完成省定考核指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和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发展。

一是推进重点农业乡镇建设。围绕落实省农业“12188”工程,指导定海现代农业园区和普陀展茅田园综合体成功列入省级创建名单,定海区马岙街道、岱山县岱东镇成功列入省特色农业强镇创建名单。通过竞争性立项评审,启动定海区岑港街道、普陀区展茅街道、岱山县岱西镇首批3个市级重点农业乡镇建设。

二是加快产业提档升级。着力抓好“菜篮子”基地建设,提升改造市级蔬菜基地1180亩;推进万头美丽牧场建设,完成普陀晨源牧场建设,定海华晟牧场成功入选农业部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并已启动土建工程。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启动建设中国(舟山)国际杨梅博览园。拓展农业生态景观功能,全年实施油菜、大小麦、紫云英等景观农业面积1万余亩;新增市级农旅采摘示范基地8个。积极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提议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全年全市投保种养殖户1013户,保额4.12亿元。

三是加强农林业安全监管。指导岱山、嵊泗县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定海区成功列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并启动建设。2017年我市省级以上农产品例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8.85%。完成中澳现代产业园澳牛进境加工项目屠宰厂选址和动物防疫条件风险评估。强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森林消防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渔农家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做好新区重大项目的林地征占用审批服务工作。

(三)培育美丽经济新业态,促进渔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培育渔农村美丽业态。提升渔农家乐、民宿、渔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全市新增了一批渔农家乐特色乡镇、特色村和特色民宿。2017年,全市渔农家乐实现营业收入26.16亿元,接待游客1058万人次,分别增长15.5%和13.4%。积极发展渔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综合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农博会、森博会等各类展示展销。

二是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召开全市农业大户座谈会,加大重点农业大户扶持力度。规范提升渔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家。加大渔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渔农民培育力度,全年完成渔农民素质培训17539人次;其中实用人才培训5729人次。

三是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完成新一轮低收入渔农户认定,深入开展十大帮扶救助活动,2017年在册的低收入渔农户(不含低保、低边户)88%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1.1万元以上。完善渔农村指导员日常管理制度,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效。

(四)深化渔农村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扶持壮大渔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出台全市新一轮加快发展渔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政策,搭建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因村施策,加强指导,完成了全市35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消薄任务,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

二是深化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位居全省前列。深化渔农村股改,指导全市528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圆满完成换届工作。稳步推进21个试点村社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工作,全年发放贷款1183万元。

三是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渔农合联改革。完善市、县、乡三级渔农合联及市、县两级执委会运作机制,指导定海区成立了农民资金互助会并实质运行;完成小沙—马岙等5个乡镇(街道)级渔农合联示范典型建设。

二、2018 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农林与渔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建设美丽海岛、发展美丽经济、创造美好生活,不断提升渔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打造“乡村振兴”计划的“舟山范本”“海岛样板”,为加快建设“四个舟山”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生态宜居为标准,全域打造美丽乡村。

一是精心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强化全域规划理念,坚持多规融合,一张蓝图绘到底,高品位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品质提升、富民产业提升、乡风文明提升、基层基础提升五大攻坚行动,把舟山渔农村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样板。

二是着力打好村庄品质提升攻坚战。以A级景区村庄建设为目标,以绿化提升、环境整治、立面改造、品质塑造等为重点,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整体推进美丽庭院、美丽村庄、美丽风景线建设,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2018年,重点建设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8个,打造美丽乡村主题风景线4条,培育美丽庭院3900户;争创普陀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

三是坚决打赢渔农村垃圾治理攻坚战。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为主抓手,建立健全“四分四定”处置体系,整岛整乡、联村联片设置处置终端,全域推进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018年,重点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88个。巩固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深化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渔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有效改观。

四是全力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攻坚战。以建设群岛型森林城市为目标,着力抓好森林抚育(彩色健康森林)、平原绿化、珍贵树发展、古树名木保护等四大生态林业工程,建设一批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力争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年实施森林抚育2.1万亩(其中彩色健康森林建设 5000 亩),在本岛重点打造集中连片的彩色景观森林500亩;实施平原绿化 850 亩;新植各类珍贵树 39万株;完成对全市 1827 株古树名木的统一样式挂牌工作;建设森林城镇 5 个、森林村庄 6 个。

(二)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着力发展美丽农业。

一是推进农业“两区三基地”建设。推进定海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普陀展茅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成“三产融合”“三生融合”示范样板。推进民生农业基地建设,2018年,重点提升改造蔬菜基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各1000 亩,新增绿色食品基地2000亩;推进定海华晟牧场改扩建项目,完成土建工程的50%以上。推进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基地,建设中国(舟山)杨梅博览园,培育海岛精品果蔬特色产业品牌。推进景观农业基地建设,积极实施整洁田园行动,重点打造市级农旅采摘示范基地10个。同时,加大农业科技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推进盐田、滩涂围垦区盐碱地水稻等水生作物试种试验,启动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科技含量。

二是抓好重点农业乡镇建设。以定海马岙、普陀展茅、岱山岱东等8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和市级重点农业乡镇建设为抓手,集聚资源要素,全面提升海岛现代农业发展水平。2018年重点完成1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和3个市级重点农业乡镇建设。

三是打造农业景观示范带。以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和景区周边等为重点,通过种植油菜、紫云英、草花等作物,建设景观农业,提升美丽农业内涵。重点打造本岛北向疏港公路沿线景观农业示范带,确保重点区域耕地抛荒率不超过5%。

四是加强农林业公共安全监管。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农机安全和渔农家乐安全监管等职责,遏制和预防重特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农林业与渔农村安全稳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全覆盖。根据澳牛进境加工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屠宰场综合风险评估,及时配备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确保屠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林地保护和利用,主动做好新区重大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审批服务工作。

(三)以促农增收为目标,大力培育美丽业态。

一是提升发展渔农村新兴业态。规范提升渔农家乐,突出农旅结合,进一步推进渔农家乐和休闲采摘、特色产品、海鲜美食、民俗文化、文体赛事的融合。重点提升建设渔农家民宿特色村7个,创建渔农家精品民宿500家。积极探索发展符合舟山实际的农产品电商模式,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产销衔接,完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综合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

二是培育提升渔农业新型主体。分类推进渔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力争使成员数20人以上、年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且运行质量较好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家。做好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和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与监测。2018年,新发展市级以上示范性经营主体20家。

三是发展壮大渔农村集体经济。突出分类指导,创新发展模式,持续推动渔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力争全市三分之一以上渔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在全市创建10个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社区,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开展低收入渔农户帮扶救助。突出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十大帮扶行动,推动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重点帮扶低收入渔农户80%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实施渔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全年完成渔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000人次以上。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渔农村改革。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制定承包土地长久流转鼓励政策,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创新流转机制,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是深化渔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深化渔农村股权改革,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渔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深入推进渔农村股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化渔农村“三位一体”改革,总结完善乡镇级渔农合联示范点建设经验,争取在全市推广,实现乡镇(街道)级渔农合联运作实体化。

三是创新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开发渔农村金融产品,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继续推进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全面落实省、市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品种,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