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财农〔2018〕51号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林水利围垦(农林与海洋渔业)局:
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舟山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舟财农〔2018〕18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1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追加你县(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预算指标。
请你们严格按照舟财农〔2018〕18号文件等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将资金分配方案抄送市财政局、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附件
2018年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省级精品村 | 县级精品村 |
定海区 | 12 | 12 | |
普陀区 | 52 | 40 | 12 |
岱山县 | 33 | 20 | 13 |
嵊泗县 | 53 | 40 | 13 |
全市 | 15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