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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6/2019-133713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2018 年工作回顾和 2019 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2018 年工作回顾

(一)在发展海岛现代农业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抓好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制定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和省市重点农业乡镇建设,推进海岛农业提档升级。定海现代农业园区完成马岙社区村风情乡村和T形农业景观带建设,累计投入资金4.72亿元;普陀展茅省级田园综合体完成一期建设,投入资金6937万元,获省级“最美田园”称号。普陀展茅街道获评全省首批特色农业强镇;完成定海岑港、普陀展茅和岱山岱西首批3个市级重点农业乡镇建设。定海区成功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定海、普陀列入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推荐名单。

二是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抓好“菜篮子”基地建设,完成1096亩市级蔬菜基地提升改造,新增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171亩,超额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启动定海华晟万头牧场改扩建工程,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增省级美丽牧场3家。推进杨梅博览园建设,举办了普陀佛茶文化节、晚稻杨梅擂台赛等活动。有序推进盐碱地水稻试种工作。以本岛北向疏港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实施景观农业面积10225亩,建设农田创意景观8个。

三是加强农业绿色防控和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停污染养殖场13家,完成11家规模猪场封闭式集粪棚改造;超额完成省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指标,建成6个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持续加强农林业公共安全监管,严密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全域化。

(二)在全域建设美丽乡村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全面实施村庄品质提升行动。制定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因村制宜、彰显特色,整体推进美丽村庄、美丽风景线、美丽庭院建设。重点完成18个省市美丽乡村精品村、4条主题风景线,2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和3900户美丽庭院创建,共投入建设资金1.94亿元。

二是强势推进整洁村庄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整洁村庄二年专项行动,围绕环境卫生、乡容村貌、基础设施、绿化美化、长效管理等5大类项目,以“洁美杯”环境整治竞赛为载体,强势推进渔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完成177个渔农村社区村环境整治任务,累计清理陈年垃圾7.1万余吨,参与整治的干部群众达10.8万人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印发《舟山市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督导县区、功能区建立落实长效机制。

三是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持续推进森林舟山建设,成功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年实施平原绿化面积1643亩、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1.54万亩、新植珍贵树39.27万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在本岛打造了500亩集中连片彩色景观林。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一村万树”示范村7个。

四是有序推进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完成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85个、提升村3个,投放分类垃圾桶4.57万余套,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覆盖面达到75.68%。完成2014-2015年度实施的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的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在服务渔农民创业增收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规范提升渔农家乐等新兴业态。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渔农家乐转型升级等系列政策意见,推动渔农家乐规范提升。全市提升建设市级渔农家民宿特色村7个、渔农家精品民宿500家。全年渔农家乐接待游客1167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8.29亿元。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农产品展销平台,舟山市名特优农产品体验中心和海山农汇特色农产品网销平台开业运行。

二是全面消除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扎实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全市189家企业与174个渔农村社区完成结对,实现集体经济薄弱社区村企业结对帮扶覆盖率、扶持项目覆盖率和项目启动率三个100%。创建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社区10个。全市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消除。

三是精准开展低收入渔农户帮扶。开展低收入渔农户三年帮扶救助计划,精准施策,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渔农户基本纳入就业帮扶。2018年,全市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557元,居全省首位,同比增长12.1%;重点帮扶的低收入渔农户83.4%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加强渔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全年培训渔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5396 人。

(四)在深化渔农村改革上取得稳步进展。

一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岱山县开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通过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有效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新兴产业。

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在定海岑港、普陀展茅、岱山高亭各完成1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推进土地集中连片长期流转,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7.84万亩,其中流转给1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的面积达4.77万亩。稳步深化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扩大渔农村股权质押贷款试点范围。

三是实现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跨区域调整。针对我市国家级公益林比例过高、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较大的实际,通过向省林业局积极争取,经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批准,同意我市核减国家级公益林4.8774万亩,且全市所有39.27万亩国家一级公益林等级全部调整为国家二级,有效解决国家公益林审批占补难题,为新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

(五)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上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履行乡村振兴牵头抓总职责,编制全省首个市级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升级版战略规划。构建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县(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制定《2018年舟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印发《2018年舟山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实绩考核和清单式管理。建立市领导联系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制度,建立项目党建和“比学赶超”工作机制,以点带面督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优化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选派机制,全市309名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到社区村指导工作,实现到村指导全覆盖。建立乡村振兴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查通报。

2019 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和“五个振兴”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造,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努力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的海岛样板。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做好“农”的文章,打造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

一是深化农业“两区”建设。继续推进定海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普陀展茅田园综合体建设,启动实施5个省市特色农业强镇、重点农业乡镇建设,着力在集聚、特色、精品、融合上下功夫,提升海岛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突出民生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质安全的精品蔬菜基地和特色农业基地,打响舟山名特优品牌,创建“三园一基地”面积3000亩,完成定海华晟牧场主体工程建设。

二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突出生态功能,积极推广应用符合海岛实际的高效生态种养模式,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启动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区)2个、先行区3个,市级先行区12个。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创建定海区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新增省级美丽牧场2家。深入推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全市地产农产品省级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是实施美丽农业建设行动。突出景观功能,以本岛北向疏港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优化农作物布局,注重规模集中连片、品种色彩搭配,打造万亩农业景观带,构筑起美丽乡村的靓丽风景线。集中打造马岙稻田景观、展茅自在田园、金塘李子苑等一批“最美田园”,建设创意景观农业点9个,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二)做好“美”的文章,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

一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规划引领、因村制宜,突出一岛一韵、一村一品、一户一景,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韵味的美丽乡村。重点创建定海马岙社区村、普陀黄杨尖社区村、朱家尖莲花社区村等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9个、市级精品村14个,主题风景线5条和美丽庭院3900户。

二是提升渔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域实施整洁村庄两年专项行动,通过“洁美杯”竞赛等有效抓手,促进渔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重点完成66个社区村环境整治和52个社区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基本实现整洁村庄行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全覆盖。注重治管并重,督促县(区)、功能区健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管理队伍。

三是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建设。保护乡村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让渔农村更具乡土韵味、更多自然景致,重点完成定海柳行、朱家尖樟州2个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协同推进现代乡村文明建设,重点围绕渔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指导各地制定完善有约束性、操作性、接地气的村规民约,建立“黑红榜”等奖惩机制,逐步养成渔农民文明良好的生活、生产习惯。

(三)做好“融”的文章,促进渔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启动定海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定海、普陀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充分挖掘农业产业功能和美丽乡村的价值,积极培育创意农业、农耕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抓好渔农家民宿特色村和精品民宿的提升建设,推动渔农家乐转型升级、优质规范发展,创建市级渔农家精品民宿300家。加大我市特色农产品、渔农家精品民宿和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

二是引导各类人才向渔农村集聚。培育壮大渔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职业渔农民,制定完善相应扶持政策,建立健全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新培育市级以上规范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0家以上;完成渔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000人次以上。积极推动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激发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实效。

三是打好低收入渔农户增收攻坚战。全面实施低收入渔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构建促进低收入渔农户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精准帮扶质量,提升低收入渔农户增收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有劳动力的低收入渔农户年人均收入水平达到14000元。

四是打好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攻坚战。深入实施扶持渔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行动计划,巩固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成果,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进一步发展壮大渔农村集体经济。确保全市所有(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80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四)做好“地”的文章,持续深化渔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市积极稳妥推进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促进乡村旅游、渔农家民宿和健康养老等渔农村新兴产业发展。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经验,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巩固和扩大土地流转成果,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尊重基层、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深化完善社区村体制,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切实加强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渔农民减负工作,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严厉打击损害渔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五)构建“四大体系”,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保障。

围绕“五大振兴”要求,结合舟山实际,制定完善全市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施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高标准制订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和2019年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乡村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推动年度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加紧研究乡村振兴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协作机制。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动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