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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19-141487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审招委
生成日期 2019-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委会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9-01-25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8年,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简称审招委)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大行动,取得显著成效。9月27日,李总理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视察,充分肯定了舟山市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一、工作实绩和成效

1至10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共计办件332581件,其中即办件252716件,承诺件79865件,提前办结率92.18%,提速率68.7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场内交易4249项,实际成交226.08亿元,比上年减少42.69亿元,节增资金57.33亿元,平均资金节增率21.77%。其中建设工程进场交易299项,实际成交126.98亿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3783次,实际采购金额3亿元;完成土地出让60宗,成交金额94.94亿元,同比减少3.5亿元。

(一)立足于高效便民,推行“一门办”“一窗办”“一网办”。

一是推行“一门办”。推进市和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优化改善硬件环境,为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市本级例外事项目录以外所有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负面清单外所有事项全部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二是推行“一窗办”。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就能办成事。试行“无差别受理”改革,实现商事登记、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民生事务、公用事业5个板块内跨部门综合受理。公安、税务、人力社保、公积金全面推行“部门全科受理”。在全省率先推行水电气业务“一窗通办”,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和信用合作联社的12个网点开通跨行业综合受理业务。三是推行“一网办”。实现了涉密、涉及隐私以外的100%的事项开通网上申报渠道,推行网上星级服务,其中五星级事项比例达到35.53%,四星级以上事项比例合计达到62.52%。

(二)立足于海岛实际,力推基层群众“办事不出岛”。

一是审批重心“沉下岛”。按八统一要求,协调市级部门发文明确服务下沉事项,规范本系统(行业)乡镇(街道)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流程和业务流程。开展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星级创建活动,其中29个乡镇(街道)服务中心、121个社区服务中心已经达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等制度。二是推行“服务送上岛”。指导协调各县(区)、功能区建立健全“海岛流动办证窗口”服务机制,对渔家民宿等申请办理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场监管、环保、公安等部门集中上岛联合踏勘、现场填报,证照办结后送证上门。今年以来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已通过预约上门服务,为海岛群众直接节约交通成本500余万元。三是实现“离岛不回岛”。全省首推社区“证明直通车”,通过网上流转,把乡镇和社区出具的出生证、居住证等10类证明,下载打印给申请人,解决海岛群众回原籍地打证明不便问题,今年以来已经办理200余件。

(三)立足于提升群众获得感,努力实现“三个减少”。

一是减事项。对需要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的梳理,根据法律依据和群众实际需求,最终取消社区证明153个,仅保留17个。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全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共办理取消审批6件,审批改备案4592件,告知承诺1346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657件,强化准入监管3730件。二是减材料。在浙江省“1253”公共数据共享体系的整体框架下,以打造数字化政府为目标,会同市信息技术中心加快公共数据归集、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开放。电子证照(材料)已入库109类数据16.7万个。通过数据共享,415个事项共精简材料1055份,合计共有341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占民生服务事项的68.47%。三是减时间。协调市发改委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根据近期省发改委通报,我市“最多100天”实现率位于全省前列。协调市住建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梳理7类审批流程图,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0多个工作日缩减至42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时间由原来的90多个工作日缩减到17个工作日。协调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已实行当场核准制。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二手房”交易已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发证。

(四)立足于统一规范,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招标方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授权,取消市“三重”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工作组)非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审批(核准)权限,取消下放给市属经济功能区的招标方式审批(核准)权限。建立全市招投标情况月报制度,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招标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拆分规避招标现象。二是强化标后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舟山市招标投标协调联动管理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标中和标后检查力度。同时建立市监委、市审招委和市公安局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三方互通机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打击和治理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等行为。三是规范交易活动。严格执行《评标区人员出入管理办法(试行)》,保证评标活动的规范有序,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服务平台首页新增公布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先后两次召集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招系统和功能区招标办负责人对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联手加强评标现场管理,对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严肃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无差别全科受理”有待全面推进。受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部门专网系统制约,部分“无差别全科受理”反而影响审批效率。各县区中心引导、咨询、帮办等服务辅助人员普遍配备不足,降低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服务平台集中度有待提升。与周边地区相比,我市服务平台整合集中度和大厅硬件建设差距仍旧较大,特别是定海、普陀两区行政服务中心场地老、旧、小,无法满足“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的要求。

(三)数据质量不高影响“一证办”推广应用。共享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存在缺陷,营业执照数据调用成功率仅60%,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多次发现婚姻数据更新不及时。

(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强化。基层应用政务服务网办理业务比例偏低,部分乡镇、社区在硬件设施、设备方面还同建设标准有差距,有些跟群众息息相关的事项未进入窗口,还需要到乡镇各相关科室办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建设。

围绕申请人实际办事需求,在“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两级目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事情形,相应明确办事材料,达到“最小颗粒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向“精细化、标准化、数字化” 转变,为申请人的精准咨询和申报、为综合受理人员的无差别全科受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深化“一门办”“一窗办”改革。

1.推进多部门多层级“一件事情”“一窗通办”。根据省里统一印发的同一层级、跨层级多部门办理的“一件事情”逐项出台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联办对接机制。按照“明确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确保上述多部门“一件事情”和所关联部门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

2.深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积极实施窗口人员业务能力“考级制”、业务能力与绩效待遇挂钩等机制。推进各条线业务办理系统和“一窗受理”平台全面对接融合。持续开展针对窗口人员管理的相关督查,推进“跨部门全科受理”“部门全科受理”切实得到执行,督促各地不断提升窗口受理人员业务素质。

3.加强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协调定海区、普陀区全面提速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分中心整合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实体平台与网上平台深度融合。对标《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工作规范》,深化各类办事大厅现场标准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完善预约导办机制,提升咨询服务水平。

(三)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1.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各部门自建业务信息系统改造,与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纸质材料,为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提供支撑。提升共享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动更多民生事项真正做到“一证通办”。

2.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深化“一端服务”,提升网上办事覆盖面和便捷度,积极推进移动办事,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打造特色化的移动办事应用。加强同“蚂蚁金服”等技术公司的对接,在政务大数据认证服务、移动政务服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提升移动办理的用户体验,打造移动支付之城。

(四)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

1.完善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完善村居(社区)导办、代办机制,基层便民服务中心100%达到标准化中心要求。对照12个市级审批部门下发的乡镇(街道)办理事项参考目录,梳理规范各乡镇(街道)“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平台完成配置。

2.推动更多事项“办事不出岛”。大力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延伸,稳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基层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网和“一窗受理”平台在基层平台的实际应用,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引导,提升网上办事的应用水平。

(五)提高“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和满意率。

1.健全量化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改革实现率。围绕“减事项、减时间、减次数、减材料”,从企业群众实际获得感出发,对各地各部门改革成效进行分析量化,每季度开展一次阶段性督察,定期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满意度评估,倒逼部门推进改革、优化服务。

2.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会同各审批部门做好办结后的评估和服务对象的回访,对不满意的服务对象及时做好上门沟通、安抚工作,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补救、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补救。评估回访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并定期通报。

(六)严格规范抓好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管。

以省、市两级巡视(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为指导,结合电子招投标环境下的综合监管难点,确立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管理新业态,解决新问题,在“三个规范、三个从严”上下功夫,抓好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管工作,即招投标活动场所设施设备设置规范、招投标活动场内秩序规范、招投标活动程序规范。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从严、对评标专家的行为监管从严(包括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争议)的处理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