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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0/2020-122676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舟山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化机构改革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抢抓机遇、趁势而上,扎实履行重新组建后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新起点上实现了新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一、坚持以大法治观为牵引,在抓总聚力上展现新气象

    立足全面依法治市的新征程,扎实履行好各项统筹协调职能,实现了法治舟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统筹。

(一)高起点统筹谋划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通过采用五个一体化,推动了法治舟山工作机制的一体重塑:一是推进组织机构一体化。及时根据中央和省厅部署,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筹建工作,市县两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率100%,普陀等部分县(区)局设立秘书科,统筹法治建设工作全面铺开、扎实推进。二是推进考核督促一体化。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式落实的办法,推动建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融为一体的评估机制,拟定细化分解方案和责任清单,切实增强了考核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是推动运作机制一体化。高标准建立完善委员会工作运作机制,尤其加强依法治市办建设,精选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办公室公文处理程序规定等10余项机制,推动了依法治市工作的科学规范运行。四是推进服务参谋一体化。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加强对立法项目推进等重大法治事项、法治问题的牵头协调,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全面督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等工作,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工作参谋。五是推进示范创建一体化。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新增定海区创建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我市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创建率达到75%,位列全省第一。

(二)高质量组织推进政府立法相关工作。紧扣三个需求加强立改废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一是紧扣发展需求健全立法。结合当前我市四个舟山、自贸试验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实际,扎实牵头做好2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起草组织实施工作。其中《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已向省人大报批;《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进入市人大审议阶段,该草案起草过程中受到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市公安局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犬只准养登记部门、流浪犬的捕捉以及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等事项,一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期间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立法工作的质量。二是紧扣群众需求开门立法。在去年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的基础上,新出台《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等配套制度,新建立7家民营企业(商会)行政立法工作联系点,召开首次立法专家座谈会,进一步拓展了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确保立法工作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三是紧扣规范需求精细立法。为切实解决我市地方立法人才保障不足的问题,提请市政府与市人大、浙江海洋大学合作成立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进一步助推提升了立法工作的质量。加强立法后贯彻实施和评估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2017年出台的全国首创的海钓管理立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并以此为契机探索立法评估样板,提升了立法工作的实效性。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与市中院创新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司法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今年来全市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2件,提出意见建议260余条。

(三)高标准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着力发挥好三种作用:一是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采取颗粒分解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指标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清单式管理,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任务清单”、《市政府及其部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清单》“责任清单”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反馈情况及整改建议》“问题清单”,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实行市领导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任务指标阶段性自查评估,形成了完备的法治政府创建责任落实体系。抓住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这个抓手,组织申报的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市住建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被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评选,积极推进定海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以典型示范引领有力提升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水平。二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推动落实新修订的《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等文件及配套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依法决策。为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创新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审查统一范本、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统一清理的五统一机制,并建立统一的合同备案信息化平台,形成了行政合同监督管理全链条统一。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研究制定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法律助手等工作机制。三是发挥好监督协调作用。制定出台《舟山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参与统筹指导证明事项清理、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等工作,常态开展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活动,出台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判标准等文件,创新开发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统筹协调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重新公布执法主体297家,持续开展执法证件管理,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0%以上。完善府院多层次多平台常态会商机制,在全省率先拓展参会主体,将检察院列入联席会议召集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一府两院”模式,首次以视频播放形式对我市十余起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进行实名通报,真正发挥联席会议促进复议、倒逼依法行政工作的功效。

(四)高水平谋划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工作水平实现点线面三个维度的全面提升:一是面上普法责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将普法工作立足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大背景,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为契机,充分发挥协调小组议事协调职能,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履职报告、工作考核等制度,履行好市普法办的工作职责,切实压紧压实了各部门普法责任。二是线上专题普法工作更加丰富。将宪法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等活动680余场次。紧密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防范金融风险和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80次。强化关键少数普法,持续优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等机制,形成了定海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0、岱山县县长学法会等品牌,今年截至目前市政府共组织召开6次专题法治学习,领导干部普法工作呈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良好态势。三是点上示范创建工作更加出彩。升级打造了定海新建社区宪法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集群,新增3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广了普陀山旅游调解、法治军营”“东海渔嫂维权工作室等品牌,普法品牌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今年全市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个,复评通过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2个,撤销3个,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

二、坚持以大变革观为驱动,在创业创新上取得新进展

按照年初既定的改革创新年的总基调,努力适应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狠抓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机制的重塑和优化。

(一)蹄疾步稳地推进自身机构改革。成效体现为三个大:一是迅速实现了自身机构的大整合针对职能拓展、领域扩大、全新开局的实际,坚持以板块化思维谋篇布局,对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坚持与司法部、省厅机构设置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扎实完成了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制定、岗位职能调整、工作机制完善等涉及机构改革的重要事项,形成了精准对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确保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二是有效促进了队伍管理的大融合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完善思想动态研判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实现了职能大整合、人员大融合、人心大团结、事业大发展。三是切实保障了全市机构的大改革市、县(区)局自觉融入全市机构改革大局,参与审查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基本均被采纳,相关工作表现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机构改革突出贡献集体,是全省唯一获评的司法行政机关

(二)持之以恒地深化综合业务改革。主要加强三个方面改革:一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明确全市司法行政改革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司法鉴定组织架构调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仲裁改革、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人合作会等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新突破。尤其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配套制度建设,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等文件,切实提升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的质量。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制度,积极选派青年实习律师到法院的法官调解室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二是深化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将推进司法行政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作为当前的“一号工程”予以推进,组建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数字化工作创新。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积极参与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认真做好指挥中心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形成了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工作格局。尤其是加强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超市品牌,创新“法律咨询律师抢单平台”、支付宝城市服务便民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等建设,全面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超市软硬件平台已覆盖全市100多个住人岛,平台活跃律师数量占全市律师总量的95%以上。三是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制定出台《舟山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顺利实现了市、县区两级复议局的实体化运作,制定完善了覆盖全流程的18项工作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复议体制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出台滥用诉权处置工作机制,定性处理滥用复议权系列案,推动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实现了行政复议三最城市(即前三季度在全省败诉率最低、调撤率最高、办案效率最快)。积极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公证E平台,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网办率”“掌上办率”“跑零次率均实现了100%

(三)积极主动地助推新区改革发展。围绕三个方面加强服务: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强服务。结合四个舟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旧城改造、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甬舟一体化、浙沪自贸区合作、社区村体制改革等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各类专题法律服务活动115次,参与协调处理居住小区环境整治、石化类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小区油烟污染监管主体等有关中心工作的部门职权争议或涉法问题65件次,努力为我市中心工作和执法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围绕自贸区建设强服务。积极助推起草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落地实施,结合自贸区成立二周年综合评估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升了立法执行实效。加强与自贸区发展需求相配套的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新设自贸区律师事务所1家,省内外品牌所在舟设立分所10家,目前全市共设自贸区律所3家。立足国际化商事纠纷解决需求,谋划推进自贸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专程赴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合作对接,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为下步深入推进浙江自贸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围绕新区重大项目强服务。参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保税油经营管理、发展总部经济等配套政策出台,参加市政府与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中英文框架协议、海洋卫星产业基地战略合作等重大行政协议审核把关,为大宗商品交易所解散清算等有关事宜提供法律法规解释依据,切实维护政府合法权益,保障重大战略项目依法推进。全市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深度参与了绿色石化、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小干岛综合开发、甬舟铁路建设等11个重大项目服务,累计涉及标的约39亿元,参与各类服务2963次参与41起企业破产重组案件,涉及金额约492541万元,涉及职工1046人。引导骨干律师事务所协助承办“第二届自由贸易港(区)国际海事法律论坛”,组织开展骨干律师自贸区法律实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涉外法律实务水平。

    三、坚持以大服务观为支撑,在惠民利民上彰显新作为

(一)以企业满意为导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了三个更加的良好成效:一是思想认识更加深刻。在近年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立足机构改革后职能实际,把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出台实施方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检视评价等八个专项行动的任务清单,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整合司法行政资源,通过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建立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在市总商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等方式,近距离对接企业家的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清理有悖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规章制度,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工作,共清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1070件,废止89件,修改57件,保留924件;开展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专项评估清理,

共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77件。将营商环境要求有机融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并体现在标准设定、督察检查、评估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大涉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检查力度,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深入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共化解民营企业纠纷804件,成功804件,协议涉及金额1.2亿元。三是涉企服务更加贴心。成立“法治体检”公益律师团,研发“企业经营风险法律体检”产品,科学制定了从“编制体检方案”到“提交体检报告”的全流程服务标准,共调研走访各商会企业152家,参与审查合同、提供法律意见1100余件。深入组织开展“三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点单式、保姆式、驻在式等多种服务,如普陀区创新推行“双月蹲点式”服务,1个局带班领导+若干名司法行政干部+1名律师于“双月十日”深入企业走访并提供服务,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二)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三个融合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一是实现了职能资源全面融合。在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省厅“3+X”的模式,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医疗、旅游纠纷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服务资源进驻实体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拓展到全市各功能区、工业园区,进一步提升了实体平台建设水平。强化星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建,进一步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并规范工作机制,以高标准的市级中心建设为引领提升全市各级实体平台建设水平。二是实现了线上线下平台融合。以“公共法律服务小型桌面终端”“市县二级智慧12348呼叫中心”等为载体,进一步创新了线上线下平台的无缝衔接机制,全面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和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资源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了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其中,“公共法律服务小型桌面终端”整合了百事通、识度、图讯、律品等各类市场上优质法律服务供应商的数据资源,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目前已投放50台至舟山偏远海岛和企业,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三是促成了域内域外对接融合。与宁波市司法局合作签订甬舟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涉及重大项目产业一体化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涵盖司法行政全业务领域的深入合作,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公证质量联合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舟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整体质量。

(三)以市场满意为导向优化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加强四个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完善律师律所考核考评机制,探索阶梯化项目考评、立体化动态考核、个性化即时考核三位一体考核机制,促进了律师行业管理规范化。加强律所文化建设,筹备组织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舟山市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的庆祝纪念活动,进一步展现了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创新推行公证不出岛制度,实现了全市所有住人岛公证办证不出岛全覆盖。推进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进一步提升了公证工作的创新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立足海岛实际创新优化容缺受理、提级指派、全岛通办就近办理等机制;与台州、丽水深化法律援助山海协作工作机制;出台《舟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执行规定》,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创新实施首席仲裁员摇号选定、庭审预案报备等制度,推进互联网+仲裁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工作现代化水平,促进了仲裁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

四、坚持以大安全观为指引,在维稳安保上体现新担当

(一)着力抓好两条维稳工作主线。一是不折不扣地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督导、教育、排查、整改等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36条,均按要求及时转递36条,经有关部门查实的1条。尤其注重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督导、教育,引导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二是全力以赴地抓好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平安护航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专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保障和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了70周年大庆期间舟山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着力抓好两项重要执法任务。一是严格规范地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教育监管方式,推进社区矫正禁止令的适用,推动互联网+矫治教育平台的应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与市编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20:1的比例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社工队伍,推动待遇保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社区矫正社工33人,进一步夯实了社工队伍力量。因地制宜建立适应海岛特色的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如岱山县依托矫正中心建设在原来执法大队的基础上建立高亭、衢山两个执法中队,分片区管理协调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实效依法有序稳妥地做好全市37名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工作,实现了应赦必赦、规范到位。今年截止目前,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等指标均稳控在省定指标内。二是持续有力地抓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优化四四五戒毒模式创新实践,扎实做好专业化、常态化戒治工作。优化社会化戒毒工作机制,做大做强心理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教育矫正、诊断评估五大专业中心,与舟山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进一步提升了科研戒毒、规范戒毒水平。优化校园化戒毒工作模式,推进亲情帮教为核心的社会化戒毒机制,进一步凝聚了戒毒工作合力。优化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指挥中心大楼建设、管教区AB门改建、饮用水管道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场所硬件建设水平。2019年截至目前,戒毒场所实现了安全稳定无事故。

(三)着力抓好两项基层治理任务。一是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抓好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发扬新时代海上枫桥工作经验,深入推进海陆联动跨域人民调解品牌打造,出台了《推进舟山渔场人民调解全域海陆联动机制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县(区)在全市涉海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船队伍,公布60艘市级人民调解示范船,与省外的上海崇明、省内的台州、宁波等13个沿海地区签订合作协议或联谊结对,人民调解海陆联动工作的系统性、跨域性、实效性得到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信息被司法部“每日要情”录用、被《浙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截止11月底,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553个,人民调解员3108名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4048件,成功调处14010件,成功率为99.73%,协议涉及金额近5.3亿元,其中处理跨地市的海上渔事纠纷58完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将行政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案全过程,在市中院成立诉前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舟山市行政调解专家库,进一步提升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水平。二是突出以人为本抓好安置帮教任务。严格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强化与监狱、看守所的信息对接,做好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力度,做到安置帮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安置协调工作,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五、坚持以大责任观为抓手,在固本强基上实现新跨越

(一)深入推进三大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做到规定动作有落实、自选动作有特色。坚持“首题必政治”制度,局党组坚持每季度举行一次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通读《选编》《纲要》等规定书目,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意识。从严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执纪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尤其是深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创新开展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在浙江海洋大学建立了“舟山市律师行业党员培训教育基地”;在岱山县衢山镇离岛建立了“舟山市党员律师服务基地”;打造了一批以“律震先锋”FM97空中律师等为代表的党员律师公益服务品牌;完成了律师行业党委纪委换届调整工作,将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纳入律师协会章程和律所章程;新建立了局领导联系律师行业党组织制度,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今年我市1个律师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员律师。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新部署,以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为引领,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完善机构改革后司法所运作机制体系,修订出台《舟山市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所综合履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持续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专业机构建设,严肃惩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等活动,不断推动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职业诚信水平。正式注销在嵊泗的全市最后一家国办律所并重新成立合伙所,填补了离岛地区合伙制律师设置的空白。深入实施三名培育工程,开展全市名所名品名律师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全市律师业务办案量和收费总额近年来持续增长,2019年截至目前收费1.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优化司法鉴定工作,在整合原华硕司法鉴定中心舟山分所资源的基础上,新设上海瑞金医院舟山分院司法鉴定所,填补了本地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业务空白。积极推动公证合作制改革,认真抓好前期调研、思想动员、方案设计等工作,促成了公证行业进一步的转型升级。

(二)深入推进队伍能力素质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深入推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适应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和信息化工作四种能力建设。在律师行业开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举办青年律师成长训练营等活动,组织律师参加第二届中国(浙江)自贸区法治论坛、“长三角一体化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等专业研讨、征文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律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在公证行业开展公证业务骨干培养计划,加大公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适应新形势执法工作需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复议应诉、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执法工作岗位职责规范、程序规范和监督考核规范,不断提升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水平。大力挖掘系统内的先进典型,2019年全市系统共有2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回顾今年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业务工作水平虽有明显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主要体现在:一是高端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仍跟不上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二是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便民化、惠民化水平还不够;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专业人才紧缺,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基层站所实战化能力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