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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30/2020-121670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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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订《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工作方案》
一是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政照分离”全覆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让市场更好地在产品质量安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充分体现能减则减、便民高效、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削减审批材料、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精简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等,进一步方便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优化现场核查。取消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核”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等许可事项的后置现场审查环节,不再组织审查人员对企业开展后置现场审查。由企业在申请许可前对照法定许可条件和告知承诺企业准入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作出承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制订《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工作方案》的依据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56号)。
参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
三、什么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生产。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是改革的范围和时间
从2019年 12月1日起,除危险化学品外,省级发证的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化肥等四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包括发证、延续和许可范围变更)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由接受委托下放的各市局和实施市县同权的县(市、区)级局(以下统称许可实施机关)具体负责实施,包括生产许可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以及撤回、撤销、注销等事项。
二是告知承诺内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方式由原“先证后核”改为告知承诺。由发证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依法颁发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实行“一单一书一报告”制,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告知承诺书》(见附件)、产品检验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所申请产品单元或产品品种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政府监督检验报告中的一类报告)。申请生产许可产品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还需提交产业政策材料。
三是明确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管理实施统一、简明易行的产品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
四是明确了申报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规定了撤销的情形。制定了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五、文件起草过程说明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监管处起草后,于11月10日在系统内征求意见。11月29日至12月7日通过我局政务外网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修改意见。
解读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孙潮勇
联系电话:0580-8111829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