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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0-179780
组配分类 市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0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1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市疫情防控办,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我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等关键因素,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推动我市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

1.加强领导,优化疫情防控力量配备。保留市级及各县(区)、功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动态调整专项组组织架构。成立海上疫情防控指挥部、两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开学复课工作专班、远洋渔船外籍船员入境工作专班等。制定下发《舟山市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专班,开展卫生应急演练。

2.加强建设,推动疫情防控能力升级。全市已有9家医院、5家疾控中心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5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抗体定量检测能力,29家医疗机构具备抗体定性检测能力。做好重点地区来舟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工作。全面做好医疗机构、教学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重点人群和口岸相关工作人员的“应检尽检”工作。推动主要大岛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门诊。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研究确定我市传染病收治能力提升长期方案等。

3.加强防控,坚决阻断疫情输入风险。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重点排摸华侨、华人、留学生和其他境外人员四类人群,实现涉外人员存量大清底。建立一对一联系人清单,对计划来舟人员,指定专人一对一联系,实施全流程管控。编制国际船舶靠泊作业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组建市、县两级船员换班工作专班,优化换班流程,建立隔离点联系人机制。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关、入库、入厂实行闭环管理,研究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管控程序。

4.精密智控,全力防范疫情输入。继续做好人员“健康码”和重点场所“小门”管控。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和动态闭环管控。继续完善精密智控机制,提前、全程掌握入境人员动态信息。建立景区“预约、错峰、限流”机制,全市4A级以上景区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防控,提前做好预案、落实准备工作,严格复学验收。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师生,均进行核酸和血清检测。做好经“快捷通道”入境来舟人员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用人需求。

——

1.慎始如终,全面部署疫情防控。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可能爆发流行的风险,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制,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保障。

2.联防联控,全力严把市场安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严格查验进口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持续优化,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精准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推动社会经济有序恢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大惠企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以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企助企惠企的各项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加快提振市场消费,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2

加快数字舟山建设。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府办(市大数据局)

1.制定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数字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计划实施100余个、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2.截至目前,新增上云企业700家,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市已完成主要城区5G覆盖工作,安装5G基站设备1187套,开通5G基站1187个。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项目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完成,运营保障体系已启动,3个平台基本完成,开始应用群建设,启动搭建大湾区应用框架。

3.舟山大脑完善通用平台建设,整合政务云和海洋云为“一朵云”,提升大脑弹性计算能力;推进公共数据平台与城市大脑技术和数据融合,完善数据底座,目前98%的市本级部门完成数据目录编制;全面提升物联感知汇聚能力。加强中枢系统建设,构建城市大脑数据中台,完成数据开放平台部署,推进数据可视化平台、统一视频解析能力平台、城市驾驶舱地图服务建设。

1.数字舟山总体建设规划专项资金尚未落实。

2.尚未形成有刚性约束的城市大脑顶层应用体系规划。

1.继续委托编制数字舟山总体建设规划,争取列入2020年度规划立项增补名单,并落实专项资金。

2.继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引导企业深度上云。5G建设将工作重心放在农村、郊区、工业区、公路等场景,计划全市全年达到1350个以上。推进浙江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231”框架体系建设,完成相关模块功能,做好省、市涉海相关数据资源协调,满足系统演示需要。

3.以职能图谱梳理为引领,重点推进大脑顶层应用体系规划。在完成省工作方案“规定动作”同时,构建“实战、实用、实效、可驾驶”的数字驾驶舱。

3

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舟山大脑建成应用,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走在全省前列。

 

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办

舟山大脑建成应用。

完善通用平台建设。整合政务云和海洋云为“一朵云”,提升大脑弹性计算能力;推进公共数据平台与城市大脑技术和数据融合,完善数据底座,目前98%的市本级部门完成数据目录编制;全面提升物联感知汇聚能力,已完成统一视频汇聚平台部署。加强中枢系统建设。构建城市大脑数据中台,完成数据开放平台部署,推进数据可视化平台、统一视频解析能力平台、城市驾驶舱地图服务建设。加快融合应用和城市驾驶舱建设。推进职能图谱梳理,绘制数字政府底图,初步形成“主题业务域-业务功能域-部门业务域”的层级架构。推进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政府服务等主题驾驶舱的建设部署。

舟山大脑,尚未形成有刚性约束的城市大脑顶层应用体系规划。

加快大脑建成应用。加强组织保障。加强专班攻坚,以职能图谱梳理为引领,重点推进大脑顶层应用体系规划;丰富建设内容,在完成省工作方案“规定动作”同时,构建“实战、实用、实效、可驾驶”的数字驾驶舱。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掌上办事之市”建设。

根据省里下发的第一批、第二批1684个事项,开展政务服务2.0对接工作,目前1316个事项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对接率为78.14%,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涉及市建五个业务系统均已完成系统改造。舟山人社、舟山公积金、民生警务等14个应用已经接入舟山市浙里办专区,全市浙里办用户注册数31.7万,全市线上办理率为85%。

政务服务2.0事项接入进度缓慢。2.0对接工作进度由省里把控,原定于10月底完成对接的事项,目前进度进完成35%,省里2.0接入进度缓慢。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接入。做好全省事项维护配置工作,根据省2.0大厅建设要求,完成市、县(区)、功能区全部行政服务中心“新大厅”改造工作,做好政务服务2.0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大浙里办宣传推广,提升浙里办用户注册数、活跃度,提升在线办理率。

推进“掌上办公之市”建设。

完成全市“浙政钉”2.0整合迁移工作,全市5.5万用户信息采集补全、激活使用。加快推进部门事项协同,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已纳入“浙政钉”工作台,目前已审定的570个“内跑”事项已全部上线,覆盖率100%。

“浙政钉”2.0使用成效有待加强。用户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2.0系统成熟度和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

加强浙政钉2.0应用。加强与省局对接,及时反映“浙政钉”2.0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扩大“浙政钉”应用面和应用率。

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

全面推进“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99.9%、双随机事项覆盖率5.13%、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75%、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70%以上、跨部门监管率7 %以上,事件处置率达到98%以上。创新“舟山特色”监管应用。增设“防疫物资”专项检查任务,确保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稳定。增设“港口码头作业非接触式电子巡控监管”事项,切实提升港口码头执法监管效率。

“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提升难度较大。行政事项覆盖率因无主体、上级部门表单配置缺失、行政处罚未实行、监管无对象等问题,导致实现90%覆盖率有难度(主要原因是与省级部门有关零申报平台申报的事项未审批有关)。

加强“互联网+监管”考核指标提升。积极对接省级部门申请监管事项退领核减;重点做好信用规则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事件处置率指标提升;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执法应用能力;继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确保所有执法检查均通过行政执法平台进行。

4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控“三公”经费,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不低于10%,压减日常公用支出不低于5%,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即问责。

市财政局

已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不低于10%、日常公用支出压减不低于5%”的任务。在此基础上,继续大力压减政府开支,市本级又组织开展了两轮支出压减工作:对部门预算中安排用于课题调研规划、宣传活动、会议培训、赛事竞赛等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再压减25%;三公经费再压缩10%以上;对非急需、非刚性项目结合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档压减;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压减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逐项梳理核实重大项目,非急需项目延后实施。截至三季度,三轮压减工作共计压减支出5.80亿元。

——

继续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资金集中用于保障重要领域及重大项目支出,确保“六保”“六稳”大局及“四个舟山”“重要窗口”建设任务。

5

稳企业,防风险。扎实做好稳企业各项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体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积极应对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组织所有规上工业企业排查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情况,形成66个问题的清单并进行协调解决。通过工业专班机制,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的“点对点”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推出“智造贷”融资服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中设备不能抵押的难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8月,全市累计新增直接融资145.3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的104.5%。制定关于支持外贸企业保订单拓市场政策,支持外贸企业稳定持续发展。对小微外贸企业继续实行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完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资金、稳外贸“两直”补助、“三减联动”补助资金等三项具体惠企利民资金兑付工作,全市各级财政共兑付资金2.15亿元,惠及1.96万家企业。推行企业复工复产综合保险政策,对224家投保企业补助保费208.6万元。对我市107家企业包车、包机接回外省地员工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给予补助189.68万元,接回外省地员工12286人。

受经济形势下行及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仍有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困难。

全面落实针对疫情影响、减税降费和扶持企业发展等方面政策,切实提高企业的受益面和获得感。突出产业链生态修复,加强区域间、产业链联动,以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突出小微企业帮扶,努力解决行业的共性问题。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监测,保障平稳运行。全面落实金融工作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全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以上。积极把握注册制、科创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机遇,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和便利性,更加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及时调整外经贸资金使用,扶持出口企业国内外市场开拓,支持企业参加“云上交易会”、“云上展览会”,利用在线平台拓展进出口业务。

6

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导向作用,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

1.完成小洋山高端商务度假区项目投资。投资该项目5000万元,持股30%。

2.支持“人才飞地”建设。科创基金出资2900万元与江苏元禾控股集团、杭州文投、余杭金控出资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元禾原点杭州贰号基金,主要投向TMT领域、互联网+、消费、大数据、云计算、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目前已完成协议签署和工商核名,近期将启动出资工作。

3.争取省产业基金支持新区建设。我市于今年5月梳理了200余家海洋产业、油气产业项目,筛选出11个重大产业类项目和6个乡村振兴类项目,报送省金控公司,目前省金控公司已与大洋世家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9月初,市政府与省金控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省金控公司明确在引导优质项目落地、多元化投融资增值服务、基金投资等方面向舟山倾斜。

——

继续推进元禾原点杭州基金实质运作,支持我市杭州“人才飞地”建设。

7

加快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舟山人行、舟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1.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化解隐性债务455亿元,完成全市化债总规模的40.59%,完成市定目标任务(35%)。

2.通过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做大可偿债财力,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率,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率为40%,属于低风险水平地区。

3.进一步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发挥国有资本市场运作职能,提出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报市政府决策。

1.隐性债务化解政策收紧。目前上级部门将企业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化债,都认定为隐性债务未化解。

2.受减税降费、疫情等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同时刚性支出增加,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用于化债资金有限。

3.平台公司面临化债资金筹措困难,风险化解能力弱。

4.平台公司转型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较为复杂,短时间内完成转型难度较大。

1.关注中央、省对隐性债务化解政策变动情况,并根据变动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我市隐性债务化解措施。

2.进一步协助债务单位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债务风险化解事宜。

3.根据市政府决策,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8

积极谋划自由贸易港。

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市发改委

7月启动油气大宗特色自贸港课题委托工作,并赴上海对接安迅思、IHS、埃森哲、金联创等四家咨询机构进行课题对接交流,取得机构建议书。8月赴北京对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等单位进行课题对接交流。拟初步选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作为课题委托单位。

相关课题经费及招标方式尚未明确。

下步,待课题经费报告批复后,10月完成课题委托程序,并同步启动课题研究工作,推动受托单位来舟调研,力争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

9

坚持环保安全优先,浙石化二期炼油主体装置年底前建成,三期报批加快推进。
  

石化基地管委会、市发改委

1.全面加强石化基地环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前三季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一时间完成信访件的调查反馈。积极推动浙石化落实问题整改,已整改完成9项。

2.项目二期已完成整体形象进度27.12%,其中4#常减压装置主体基本建成,进入水压试验等收尾阶段,3#常减压装置正处于安装高峰期。

3.全面启动基地导流堤工程,现已编制完成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海域使用论证等支撑性报告,其中项目可研、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1.问题整改涉及煤炭指标单列申请、抽凝机组审批等层级在国家层面,整改完成时间较长、难度较大。

2.因目前导流堤项目建设必要性、堤身面积合理性的相关支撑依据不足,海域使用权证取得时间可能有所推迟,影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招标时间,从而也将影响项目开工建设时间。

1.继续全力做好基地环保安全工作,保障基地运营建设平稳。继续加快问题整改,年底除6项审批问题外,其余18项全部整改完成。

2.继续加快推进项目二期建设,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二期炼油主体装置计划年底前建成。

3.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导流堤工程审批、招标等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年底开工建设。

10

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主动承接上海产业转移,谋划落地2个以上标志性工程和产业项目。

 

市发改委、驻沪联络处

积极推动中石油上港(舟山)能源有限公司在我市注册。对接上海浦江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在六横建设氢气及其他工业气体制取生产线、加注站项目,拟于10月份签署相关投协议。上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该协会中的上海亚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抗突变新型冠状病毒卵黄中和抗体IgY项目拟落户普陀区。普陀上海飞地园区、定海.虹口协同创新中心开园。

——

继续加快谋划推动,力争落地更多的一体化标志性工程和产业项目。

11

创建1个省级未来社区,培育2个市级未来社区。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舟山普陀夏新社区列入省级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2个市级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方案设计已初步完成,正在评审及修改。项目已同央企国企等开展过招商对接。

——

1.指导普陀夏新社区初步完成概念性设计方案比选工作,发布夏新社区建设实施细则,确定意向托底单位,完成实施方案初步编制。

2.指导市级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完善实施方案,市级评审通过后公布试点培育项目名单,继续指导开展项目招商对接。

12

依托自贸试验区优势,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加大自主改革力度,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市府办(市大数据局)

1.根据省级2.0版“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地市级权限事项173项,实现清单动态调整。

2.改革事项已制定对应制度文本,形成监管文件86份,告知承诺实施办法66份。

3.明确探索自贸区特色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创新告知承诺事项判断标准、材料细化规则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锁定55个拟提级事项。

4.对本市权力运行系统和智慧房管系统改造升级,市建系统的 54个“证照分离”事项按照“证照分离”“先照后证”业务办理模式办理。

5.明确41项事项改革方式从“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并形成《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市)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新增目录》向社会公开。事项办理时间由过去的平均12.8天压缩到3天,效率提升61%。

6.《舟山市(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于7月31日正式印发。

1.审批改告知承诺事项,需要省级部门分情形进行事项拆解,并做好对应的收件配置后,市建系统才能进行相应的改造。

2.数据信息共享的完整性、及时性、便利性尚有欠缺。各部门、各层级之间数据还没能做到完全打通,导致审批过程中无法实现信息数据的对接获取,证照信息不能进行有效应用。

3.部分改革事项虽审批层级在市级及以下,但属省级委托下放,故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存在一定困难,需要省级部门予以支持。

1.提高站位,继续寻求改革的扩面提级。

2.数字赋能,及时跟进解决信息化建设问题。重点选取几个事项试点,打通数据结点。

3.组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监管情况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杜绝表面文章、形式主义。

4.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评估工作。

13

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舟山大脑建成应用,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走在全省前列。

 

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办

舟山大脑建成应用。

完善通用平台建设。整合政务云和海洋云为“一朵云”,提升大脑弹性计算能力;推进公共数据平台与城市大脑技术和数据融合,完善数据底座,目前98%的市本级部门完成数据目录编制;全面提升物联感知汇聚能力,已完成统一视频汇聚平台部署。加强中枢系统建设。构建城市大脑数据中台,完成数据开放平台部署,推进数据可视化平台、统一视频解析能力平台、城市驾驶舱地图服务建设。加快融合应用和城市驾驶舱建设。推进职能图谱梳理,绘制数字政府底图,初步形成“主题业务域-业务功能域-部门业务域”的层级架构。推进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政府服务等主题驾驶舱的建设部署。

舟山大脑,尚未形成有刚性约束的城市大脑顶层应用体系规划。

加快大脑建成应用。加强组织保障。加强专班攻坚,以职能图谱梳理为引领,重点推进大脑顶层应用体系规划;丰富建设内容,在完成省工作方案“规定动作”同时,构建“实战、实用、实效、可驾驶”的数字驾驶舱。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掌上办事之市”建设。

根据省里下发的第一批、第二批1684个事项,开展政务服务2.0对接工作,目前1316个事项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对接率为78.14%,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涉及市建五个业务系统均已完成系统改造。舟山人社、舟山公积金、民生警务等14个应用已经接入舟山市浙里办专区,全市浙里办用户注册数31.7万,全市线上办理率为85%。

政务服务2.0事项接入进度缓慢。2.0对接工作进度由省里把控,原定于10月底完成对接的事项,目前进度进完成35%,省里2.0接入进度缓慢。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接入。做好全省事项维护配置工作,根据省2.0大厅建设要求,完成市、县(区)、功能区全部行政服务中心“新大厅”改造工作,做好政务服务2.0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大浙里办宣传推广,提升浙里办用户注册数、活跃度,提升在线办理率。

推进“掌上办公之市”建设。

完成全市“浙政钉”2.0整合迁移工作,全市5.5万用户信息采集补全、激活使用。加快推进部门事项协同,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已纳入“浙政钉”工作台,目前已审定的570个“内跑”事项已全部上线,覆盖率100%。

“浙政钉”2.0使用成效有待加强。用户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2.0系统成熟度和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

加强浙政钉2.0应用。加强与省局对接,及时反映“浙政钉”2.0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扩大“浙政钉”应用面和应用率。

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

全面推进“掌上执法”。掌上执法率达99.9%、双随机事项覆盖率5.13%、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75%、信用规则应用率达到70%以上、跨部门监管率7 %以上,事件处置率达到98%以上。创新“舟山特色”监管应用。增设“防疫物资”专项检查任务,确保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稳定。增设“港口码头作业非接触式电子巡控监管”事项,切实提升港口码头执法监管效率。

“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提升难度较大。行政事项覆盖率因无主体、上级部门表单配置缺失、行政处罚未实行、监管无对象等问题,导致实现90%覆盖率有难度(主要原因是与省级部门有关零申报平台申报的事项未审批有关)。

加强“互联网+监管”考核指标提升。积极对接省级部门申请监管事项退领核减;重点做好信用规则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事件处置率指标提升;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执法应用能力;继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确保所有执法检查均通过行政执法平台进行。

14

对标对表经济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各项指标争先进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属有关单位

1.跟踪对接省2020年高质量评价最新指标体系,明确了2019年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同去年一致。

2.收集梳理了上半年我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情况,及时做好指标的监测预警,分析不足,找准下步工作的着力点。3.拟订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因高质量指标大部分涉及年度指标,部分指标数据还未正式定案。

1.持续深化“三服务”工作,推动企业产能释放。

2.强化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双一百”工程,加快签约项目落地。

3.抓紧和省对口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做好争取对接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和功能区的主体责任。

4.印发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15

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强化国有资本管理。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积极开展我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的工作布置和调查研究,起草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加快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提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完成盛达海洋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历史沿革确认工作。推进监管职能转变,出台《舟山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投资监督办法培训及投资计划布置。

2.健全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类处置机制。继续推进市(新区)属部门管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完成市机动车检测站公司制改革,协调市交通运输局与交投集团完成市交通国资公司股权划转事宜。加快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3.建立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

1.继续做好调查研究,做实做细我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研究讨论并征求相关意见后,在年底前形成我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

2.继续协调市交通局、大桥建设管理中心与交投集团,核实大桥发展公司资产,推进交通国资公司股权划转事宜,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和投资情况报告制度,审核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主业范围,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16

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谋划一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

市发改委

1.完成了“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并向书记、市长等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在此基础上,对“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2.制订了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

3.会同市政研室成立“十四五”编制工作专班,确定“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提纲。

4.着手启动《纲要》框架稿起草工作。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门专项规划、县(区)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有些延迟。

1.会同市政研室进一步开展我市“十四五”规划“四个重大”谋划调研,研究提出纳入《纲要》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起草《纲要》框架初稿,衔接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成果。

2.统筹做好市委“十四五”建议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工作,进一步充实内容、修改完善《纲要》框架稿;会同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目标安排进行研究测算。

17

争取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能源和环境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预计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继续保持高位增长。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70%左右、外贸进出口额 1220 亿元。

3.预计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渔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略好于上半年。

1.企业、行业、区域之间差异仍较明显。

2.部分行业企业仍面临诸多困难。3.受疫情及大环境影响,城乡居民增收困难。

1.紧盯年度目标,进一步压实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细分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2.精准施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产能释放,积极培育新动能,提高亩均效益。

3.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4.聚焦扩大开放,努力推动系列国家战略见实效。

18

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抓好132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新开工48个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

132个市重点项目1-8月完成投资439.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率70.3%,其中21个省重点项目1-8月完成投资306.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率93.2%。依据形象进度,1-8月新增项目已有33个开工建设。

——

继续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三、四季度投资计划目标,完成全年投资626.1亿元目标。根据年初制定的节点计划,抓好剩余新增项目开工建设工作。

19

定海、普陀、新城各新增2幢人才、税收和产业集聚的标志性楼宇。

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

定海新增2幢。

义桥综合楼已完成大楼整体招拍租,由舟山青柠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租,目前正进行室内装修工程,装修完成30%;博汇大厦目前累计综合提升企业13家。

——

 

以《定海区关于扶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结合企业三服务工作,义桥综合楼计划在年底实现95%企业入驻,博汇大厦累计综合提升企业20家。

 

普陀新增2幢。

海事产业中心已累计新招引企业37家,完成税收9910万元,新增规上企业1 家,累计实现海事服务产值11.7亿美元。东港财富中心已累计新招引类金融、金融企业32家,实际到位资金10亿元,完成税收1.1亿元,完成融资租赁合同余额61亿元。

浙江自贸区扩区以后,宁波片区打造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预计会对普陀片区产生挤压效应。

加大在谈项目推进力度,推动落地项目尽快释放产能,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新城新增2幢。

中国(浙江)自贸区国际航运中心项目目前正进行设计任务书编制、评审、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入围单位评审、开标工作,确认最终合作设计单位。茶山浦水街项目完成土地划拨和设计招标工作。

——

中国(浙江)自贸区国际航运中心项目将根据概念设计方案定稿,年内完成设计方案。茶山浦水街项目方案设计送审,争取年内开工。

20

实施甬舟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谋划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进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合作项目。

 

市发改委

六个一体化有序推进。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公路复线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舟山LNG送出管道工程基本建成。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进展良好,有望明年建成。舟山石化产业建设内容纳入宁波市组织编制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申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建设方案中,最终成功入围国家培育名单并获得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舟山在宁波“人才飞地”正式启用。谋划建设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赴省发改委集中办公,研究方案编制,尽力缩小双方分歧。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全球海洋中兴城市总体方案已完成与各部门的对接工作,资料收集完成。目前,总体方案初稿正在抓紧编制中。

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两市还存在较大分歧,需进一步对接。创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无先例可循,内容涉及面广,前期研究工作量大。

1.优化完善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开发建设方案。

2.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合作,推进六个一体化步伐。

3.根据已收集的资料,加快总体方案编制。

21

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市市场监管局

1.强化政策体系建设。起草《舟山市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即将印发。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截止9月底,我市新增注册商标978件,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11472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540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956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14件,超额完成省定目标(22.57件)。新增PCT国际专利申请9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835亿元。新增贯标企业达到8家,成功助推舟山中国国际水产城获批省级知识产权规范化保护培育市场。

省级机构改革后,原评估体制发生变化,可能对创建工作带来影响,目前正抓紧对接明确新标准和要求。

1.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着手考核验收准备工作,争取量化指标超额完成。

2.抓紧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工作意见,完善知识产权相关配套政策。

3.继续推进企业加强创业创新,积极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4.积极向省局争取设立专利质押窗口的下放,尽早实现知识产权质押“一窗受理”。

22

升级实施“5313”行动计划,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30个以上。引育“高精尖”海洋创新人才50名以上。引进大学生1.2万名以上。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升级实施“5313”行动计划,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30个以上。引育“高精尖”海洋创新人才50名以上。

1.升级实施“5313”行动计划,推出“5313”创新专项,前三季度,“5313”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数达到27个,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90%。

2.着力攻坚“高精尖”海洋创新人才引育,采用柔性引进、中介推荐、专班申报等形式,有效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前三季度新引进培育“高精尖”创新人才50人,提前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受疫情影响,人才及项目落户进度有所滞后。

1.高质量完成2020年第二批“5313”行动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持续推动新入选“5313”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落户舟山。

2.做好“高精尖”人才引育和国家、省重点人才工程集中申报评审跟踪工作,力争自主申报入选数取得新突破。

引进大学生1.2万名以上。

通过大力实施“云招聘”,聚焦“三个在舟”重点群体,持续开展大学生招引,前三季度,全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破万,达1033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6.15%,同比增长24%。

——

做优赛会引才工作,督促各承办单位办精办优第四届海洋经济创业大赛行业赛及总决赛;探索以“云大会”形式,办好办第二届浙江自贸区国际青年学者论坛;继续以“线上+线下”形式,赴市内外高校开展大学生精准招引活动。

23

加快小洋山北侧支线泊位建设,谋划建设洋山新城。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沪舟甬通道前期办、嵊泗县政府

积极参与沪浙洋山区域合作开发方案研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出具《关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6月8日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通过部省联合审查;小洋山港口公共设施及资源综合利用区陆域形成项目已完成EPC招标,同盛计划11月开工;Ab成陆区在进行吹沙工作,1-9月完成投资3亿元。

该项目属于跨省市项目,协调难度较大。交通运输部对于规划方案批复的时间暂难确定。

继续参与方案研究工作,并继续向上呼吁推动. 继续按照部省联合审查意见,对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加快推进规划环评修改和报批工作。

24

高标准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涉及我市的共计20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其中社会帮扶资金完成1902万元,完成省定指标的216%。产业合作引导企业实际投资额完成64262万元,完成省定指标的257.0%。消费扶贫完成3788万元,完成省定指标的157%。劳务协作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完成1463人,完成省定指标的488%。完成学校结对8对,医院结对7对,万企帮万村结对76对,均完成省定指标的200%以上。完成挂牌督战村援助20万元,物资30万元。

——

提前谋划好明年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25

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以上。

市司法局

1.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将申报工作及时落实,指导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根据细化分解的指标任务,积极做好指导、检查、帮助等工作。

2.按照省司法厅明确的创建流程,指导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司法局、民政局完成逐级申报工作,并严格审核把关向省司法厅报送。申报名单分别为海区昌国街道合源社区、定海区金塘镇柳行村、普陀区东港街道中昌社区、普陀区六横镇东靖社区、普陀区六横镇杜庄村、岱山县高亭镇嘉和社区、岱山县岱东镇涂口村、嵊泗县菜园镇海滨社区、普陀山镇合兴社区、定海区临城街道丹枫社区。

部分村(社区)创建积极性略显不足。

进一步加强“崇尚法治、共创文明”普法宣传活动,让基层认识到文明法治融为一体,需要一起推进。

26

加快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进群众办事“最多跑一站”。

市政务服务办(市跑改办)

建立全市一体化的一件事在线申报平台,目前全市45件“一件事”已实现在线办理。梳理实施舟山特色一件事8项, 5G报装一件事、老旧小区改造一件事都已组织实施,其他一件事正在加紧组织推进。开展“一件事”改革实施情况督查。开发“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终端”—“舟到办”,对接各部门自建平台,提供“网上办”服务事项268项,实现9大类便民服务应用。印发《关于做好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公共场所延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一件事”系统暂无法实施改造,网上办理功能还不健全。

高质量实现“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继续推进综合性自助服务终端在基层的布局应用。

27

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机关内部、公共场所、司法服务、中介服务等领域延伸。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办(市跑改办)

完善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协同办公平台,并接入省级平台。建成上线公务员职业生涯一件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推进机关内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医保中心等单位自建系统与内跑平台实现对接。下发《关于全面使用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协同办公平台的通知》。截止9月底,全市机关内跑平台办件量33472件。组织召开2020年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工作会议,部署和推进9大类公共场所服务提升工作。全域用血报销不用跑、一部手机行舟山、普陀山景区一票通、嵊泗花鸟岛景区服务大提升等案例作为舟山市9月优秀案例入围全省参评。我市下发《关于加强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图电子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率先建成运行竣工图电子化管理系统得到了冯飞副省长批示并在全省领跑,全省推广应用。

部门自建系统与机关内跑平台对接过程中,有的涉及省自建系统,对接比较困难;市大数据局技术保障还需加强。

1.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自建系统与内跑平台对接,加强大数局技术保障,督促各部门、各县(区)正常使用内跑平台。

2.继续抓好《改革在身边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新闻行动方案》的落实。

3.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8

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全国试点。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提升审批效率,确保全市投资项目事项100%通过3.0平台网上申报、审批。加强“最多80天”项目数据监测,截止9月底,今年赋码且竣工验收的全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实现率为100%。

——

通过推进3.0平台应用、日常预警、实时监测、部门联动等一系列组合拳继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累计实现率为100%。

29

打造“无证明”城市。

市政务服务办、市司法局

已建成启用证照“遗失证明”网上公示平台。依托省共享数据平台,开通政务服务数据查询核验渠道,194项证明材料清单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多途径让申请人免予提交。

——

开展考核督查,防止已取消证明“死灰复燃”。

30

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无欠薪”行动。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舟山人行

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方面,印发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权责明确的信用监管支撑保障。开展海洋产业集聚区“信用+园区”和普陀国际水产城“信用+专业市场”试点打造,推进舟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业务协同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全面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截至7月底,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我市位居全国261个地级市的第23名。出台《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个人诚信分指引》,以自在分为基础,开展个人诚信分信易租、信易停、信易游等激励应用场景。优化油气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动态更新浙江自贸试验区信用数据清单、信用行为清单和信用应用清单管理,启动浙江自贸试验区信用指数和信用预警模型调研。优化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与国家信易贷平台和浙里掌上贷平台融入对接,建立覆盖县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的“1+4+X”金融服务网,组建金融服务管家,已完成1893家以上企业的注册和实名认证,完成授信企业数量超过1214家,累计授信金额破41亿元。

信用平台数据归集难,采集的数据质量不高。部门业务协同推进反馈不及时,成效不明显。

1.聚焦示范引领,推进信用“五个一批”建设。一是拓展行业示范应用,选择10个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新型监管试点。二是以个人诚信分场景激励为重点,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一批特色化多元化社会化的个人信用应用激励场景。三是以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和信用修复型重点,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信用承诺改革试点,研究制定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格式并应用推广,实现市场主体信用承诺100%应用。

2.聚焦应用需求,推动信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加大对线上信用融资贷款支持力度。用好舟山“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年底前完成新增注册和实名认证企业超达2000家,完成融资授信企业超1600家。二是持续推进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完成接受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企业数量1000家以上。

31

持续推动降成本,落实电价调整政策,农业生产电价每度下降0.1元,力争非居民气价每方下降1元。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电力局、市城投集团

农业生产电价每度下降0.1元。

按照电价文件要求,除农业排灌、脱粒和贫困农业排灌用电外,我省农业生产用电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0.1元。截至今年8月,涉及降价电量2544万千瓦时,减少电费支出约254.4万元。

——

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电价政策相关文件执行。

非居民气价每方下降1元。

非民用气调价最高限价从5.3元/ 方,降低至4.77元/方,降低10%,对原有用气大户,根据现有实际用气量在已优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给予适度下调。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用气价格在前期下调10%基础上再下调5%(即小微企业用气价格为4.53元/方)。截至今年8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386万元。

——

1.继续延长临时降低气价政策。

2.起草非民用燃气价格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下发执行。

32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市人社局

截止9月底,通过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形式,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99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1.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

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八大”行动,确保帮扶率100%;

3.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服务,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33

加快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推进与部队资源优化整合置换、集约利用。

市发改委(市军民融合办)、市经信局

军民融合产业持续推进,企业“民参军”积极性不断提高,今年以来新获批省级军民融合重点企业2家,有12个项目被列为省级军民融合重大或示范项目。完成全市工程项目涉军土地数据库建设,和相关部队签订了军地土地置换协议,军地资源整合得到有力推进。

军民融合产业基础薄弱,缺少有实力、上规模的军工企业。军方审批层级高,军地沟通协调存在诸多困难。

研究制定军民融合“十四五”规划,不断壮大民参军队伍,努力发展海洋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千方百计保持和军方的顺畅沟通,适时推进和深化与军方的资源整合。

34

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擦亮“东海渔嫂”品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统筹协调能力。

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妇联

1.省委政法委于3月底初审通过,中央政法委于5月7日审定,我市以全省第2的位序进入第1期试点城市行列。

2.制定下发《舟山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成立了舟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县、乡两级及党政部门同步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3.开展三轮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督导检查,目前共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41个。

4.着重打造“1141+X”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以“雪亮工程”为牵引,全面推进“智慧村社”平台建设,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东海渔嫂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自贸法治氛围。

5.“东海渔嫂”品牌: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分别建立指导中心,市、县(区)相关部门成立“东海渔嫂”十大员联盟,各乡镇(街道)组建十大员队伍382支5841人,今年以来开展文明创城、平安建设等活动500余场次。

1.县(区)和部门之间条块联动仍需加强,工作合力有待提升。

2.社会各方参与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有待进一步发动。

3.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4.社会治理领域还存在风险盲区,各类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

1.加强条块联动,完善协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2.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3.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一一四一”规范提升工程,提升“海上枫桥”“东海渔嫂”“智慧村社”等品牌质效,积极打造特色亮点。

4.做好社会治理领域风险排查工作,开展常态化、滚动式督导检查。

5.“东海渔嫂”品牌:在11月中下旬举办“东海渔嫂”活动周,邀请媒体记者蹲点采访,并召开工作现场会、情景报告会和研讨会,全面打响“东海渔嫂”品牌。

35

全面建成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各县(区)成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2.各县区信访局均整体进驻矛调中心。

3.各县区矛调中心按照分类建设的要求,定海、普陀由二类要求提升到一类标准。

4.主要进驻中心的部门按照“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的形式进驻中心。

5.普陀区建立县、乡、村三级中心全覆盖,岱山县鱼山建立矛调中心分中心。

6.普陀区完成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1.0试运行工作。

调解员队伍力量、能力和水平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运用还不够完善。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引导和挖掘。矛调中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继续理顺体制机制,深化诉源治理。统筹线上线下,发挥信息化效能。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动员“东海渔嫂”“瀛洲红帆”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推广普陀三级矛调中心建设模式,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化解。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做好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1.0推广运行。

36

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打造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市应急局

1.已完成第一批 17 个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危险路段)整改,并进行了“回头看”工作。

2.完成应急指挥中心装修工作,形成了较好的运行能力。

3.完成应急指挥平台危化、公共安全等主题功能模块系统开发及上线试运行。

4.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和应急物资装备调配工作机制,国家危化品应急基地挂牌成立应急管理学院和应急产业协会,开始编制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组织了为期8天的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班。

——

1.结合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全面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各模块系统开发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实现整体上线试运行。进一步归集应急指挥平台运行所需数据,对数据库进行架构设计上的优化完善,建设应急管理大数据中心。

3.继续同市资源规划部门进行对接做好应急码头建设各项工作。

37

完善减灾救灾机制,实现防汛防台量化细化精准管控。

 

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属有关单位

1.《舟山市防汛防台指挥工作指南(试行)》《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已发文,《舟山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已修订完善,减灾救灾进一步完善。

2.省、市汛前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明确了防汛责任人,制定《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完成卫星电话、排水泵、发电机村(社区)全覆盖。

3.完成精细化防汛防台8项工作任务落实,“研判一张单、管控一张表”纳入“识别一张图”。

4.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防御“黑格比”台风工作复盘会议精神有关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

——

1.完成年度防汛防旱防台工作总结,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总结提高。

2.指导督促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落实“一小区一策、一道路一策”机制的推广和建设工作,实现量化、细化、精准化管控。

3.继续做好强降雨和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各项防御工作,准确掌握汛情动态,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38

打造最安全城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船舶修造、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安全攻坚战,推进企业员工安全素养大提升和应急管理安全文化进渔农村,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0%。

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1.部署开展了我市的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分3个专题和11个专项整治。同时,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实落地。1-8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7人,分别同比下降22.7%和34.6%。

2.印发了《舟山市落实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方案》,组织培训企业负责人947名、安全管理人员2885名。完成年度指标100%。

——

1.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不定期督促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有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措施。

2.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推进百万员工大培训工作。

39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和防范走私,全方位打造智能安全城市。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警局

今年以来,全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十大专项行动”和“六清”行动,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刑事打击20人,破获案件28起,扣押非法资产2900万元。查处涉腐涉伞公职人员29人。1-9月份,全市打击走私各执法部门共侦办各类走私刑事案件20起,行政案件2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0余名;依法查扣涉案运输船舶55艘、油罐车8辆;查证走私成品油案值约1.33亿元,涉税8300余万元,现场查扣并依法没收走私成品油6100余吨、煤炭3.25万吨、海砂36.5万吨,毒品可卡因153.94公斤。反走私综合治理部门出资约150万元,成功处置了积压多年的1200余吨涉案走私冻品;依法拍卖涉嫌走私“三无”、“非法重大改装”船舶11艘,全市沿海走私高发多发态势得到了有效管控。

打私职能分散,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尚未建立。海关缉私部门执法警力不足。地方公安响应中央打私推行地方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成立海防缉私支队,但但缺乏打私法律支撑。海警现役部队承担海上行政、刑事执法职责,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情况十分普遍,法律风险较大,且执法队伍建设较为滞后,执法能力不足。

总结专项斗争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广泛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法治宣传。部署开展冻库清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冻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走私“守卫”专项行动。依托公安现有监控平台,试点建设“智慧缉私”项目,力争实现智能化的科技管边控海治理新格局。

40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和诉源治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力争做到全省行政争议总量最少、行政诉讼败诉率最低、行政复议调撤率最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最快。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法院、市府办、市城管局,市属有关单位

1.《2020年舟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公开发布。市政府于9月3日正式公布2020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项,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各项程序。

2.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新修订并印发实施《舟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80%,位居全省地市排名第5位。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在行政复议应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运用协作联动、定期会商、容错激励、滥诉规制四大机制,力争从源头上、机制上控制减少行政争议总量,特别是创新出台《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绩效积分管理办法》等办法。

3.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专项行动。8月底前实现了秀山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出台《舟山市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开展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依照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清单,印发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开展全市“正法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监管情况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活动,制定出台了《舟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并从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执法违法或不当行为1件,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及档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2.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着场所改造不到位、专业能力仍需提升等问题。

3.秀山乡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因方案的批复问题及划转事权的承接问题尚未解决,导致进度缓慢。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并开展组织、指导、监督评估工作;针对当前综合执法领域法律问题突出和“五大领域”改革情况,举办综合行政执法法治论坛,研究破解综合执法中的争议事项和法律问题;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筹备好第九次府院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试验田。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41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实施防洪排涝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五山分洪”水利工程。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防洪排涝三年行动计划今年75个项目实现开工69个,开工率92%,完工26个,完工率达到35%,全市累计完成投资3.54亿元。

2.“五山分洪”水利工程已通过初设评审,进入施工图编制阶段,I标段东山段已提前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700万。

个别项目受周边其他建设项目影响或因政策处理问题,进度有所滞后。

1.加强对县(区)、功能区的督察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完工率。

2.“五山分洪”水利工程争取11月招投标,12月全面开工。

42

创新打造多功能海岛服务驿站。
    

市民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建立海岛服务驿站工作专班,下发试点建设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服务清单,召开“幸福驿家”新闻发布会,完成驿站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4个试点乡镇均启动驿站建设,大长涂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10月初开始运营,其余三个试点正在建设中,预计11月份运营。

因为驿站位于偏远海岛,建设受天气影响较大,工期进展不能完全确定。

指导岱山县做好大长涂海岛服务驿站——“幸福驿家”启用仪式,指导其余试点乡镇加快推进驿站建设。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根据试点运营情况,不断完善服务清单和信息平台功能。

43

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000亩,处置闲置土地1000亩,开发低效用地35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0亩。实施海岛万幢农房激活行动。
    

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338亩,处置闲置土地776亩,开发低效用地2632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483亩。

消化2009-2017年的批而未供用地进度较慢;上海督察局督查闲置项目进度较缓慢。

第四季度抓大力度供应09-17年批次用地;结合低效用地整治工作,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

44

办好中国海洋文化节。

市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

已于9月25日-27日举办完成中国海洋经济论坛。

——

——

45

稳住近海捕捞,推进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扩大海水养殖规模。

市海洋与渔业局

1.1-9月,全市渔业总产量105.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08%。

2.制定并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海洋与渔业平稳有序发展的十条举措、出台返港渔船渔获物投售方案,稳住近海捕捞。

3.提前将2019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至渔民手中,及时下达减船任务及更新改造,推进国内捕捞转型升级。

4.扩大海水养殖规模。推进悬山海洋牧场综合体建设,现已完成项目投资6000万元,已暂养殖大黄鱼500万尾。建设“嵊海一号”大型深水网箱,已完成所有设备及养殖网具安装,并放养大黄鱼5万尾。加快建设HDPE大黄鱼养殖深水网箱,已投资3000多万元,新增建设完成40米周长HDPE深水网箱120个。

——

1.加快推进渔船保鲜设备安装,完成推广渔船的新型冷冻保鲜设备安装工作。

2.根据省厅要求开展清洁渔船工程,开展渔船船貌整洁、卫生达标的设备改造。

3.完成舟山沿岸绿色捕捞方式研究、舟山渔场食物链研究工作,为舟山渔场配额管理打下理论基础。

 

46

推动渔业全产业链发展。每个链条环节都要力争谋划落地1-2个项目。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1.远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已完成五家企业7艘远洋渔船评审验收。

2.远洋渔业冷链物流基地一区:钢结构大棚、地坪浇制已完成,附属用房主体已完工,完成附属用房内外涂料、门窗安装、大棚照明、零星修补。远洋渔业冷链物流基地二区:已完成地质勘探、图纸设计(含五层加工用楼)。理货中心项目已完成前期发改备案、环保备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悬山海洋牧场综合体建设已完成全部378根钢管围栏桩的桩基工程,基本完成布网工程,实现项目投资6000万元,已采购暂养大黄鱼500万尾。

4.“嵊海一号”深远海网箱已完成所有设备及养殖网具安装,完成投资1200万元。已养殖尾重500克以上大黄鱼5万尾(大于8万尾大黄鱼苗种)。

5.已建设完成40米周长以上HDPE深水网箱120个,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

1.远洋渔业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因项目方案调整及项目备案、重新申报等致使开工时间有所后延

2.受疫情影响,悬山海洋牧场综合体建设的养殖监控、检测设备、附属设施工程工期可能要延长。

3.由于海域海况复杂、浪大流急,网箱设施有待改进。

1.按项目资金发放流程,下拨相关补助资金。

2.尽早完成项目重新报备;做好控制价编制及招投标代理单位确定,以及理货中心、加工车间建筑施工单位的招标、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标等。

3.海上平台和钢梁施工。

4.完善网箱设施设备。

5.进行海上相关作业和网具安装。

47

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强化土地、岸线、矿山等资源统一管理,推进码头、管道共建共享。

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港航和口岸局

1.做好稳投资抢抓“窗口期”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牵头做好市政府抓经济工作投资、政策专班中用地用海政策保障小组工作。会同市发改委梳理完善重点项目清单,制订月度工作计划和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定期做好项目推进审批协调各项工作。目前10个项目正式列入省级清单,包括甬舟铁路项目、六横LNG、绿色石化三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其中甬舟铁路项目列入国务院委托授权用地审批重大项目清单。

2.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和政策,统筹合理安排用地指标。目前,已争取各类用地指标1970亩,重点保障省、市重大项目及各类基础设施、民生、产业等项目需求。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复线、六横LnG等一批重大项目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3.强化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坚持油品码头公用属性。8月13日召开舟山港口协会油气储运行业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首批21家油气储运企业成为会员单位;起草完成《舟山市油气储运行业自律公约》,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经公约成员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于8月底完成油气基础设施共享平台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4.推进舟山市海底管线现状调查工作。完成计划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编制;建立了新版地理数据库;已收集完成2018年至今新批海底管线资料;完成岱山——嵊泗海域海底管线登陆点巡查、测量工作。开展舟山南部海域海底管线巡查、测量工作,并基于gis数据库完成登记表和图件制作;完成征求意见准备工作。

目前我市项目用地涉及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很大,且我市耕地垦造资源不足,影响项目用地保障。

1.各地加大耕地垦造力度,通过全市统筹、异地购买等途径,合理使用指标,解决项目用地需求。
    2.抓紧项目梳理。做好重点项目报批专项协调工作。重点做好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复线、六横LNG等项目用地用海审批工作。

48

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中水回用率。

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水务集团

1.召开了座谈会、咨询会、专家审查会议共计4次,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全面修改,现已形成《舟山市水资源深化开发利用规划》送审稿。

2.完成《舟山市中水回用方案专项研究》专家评审。

3.通过各部门意见征求,已形成《舟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

1.计划10月份对送审稿进行最终审查,修改后于11月对《舟山市水资源深化开发利用规划》进行发文印发。

2.完成中水回用方案课题结题工作,并报市政研室验收抽检。

3.进一步修改完善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核印发。

49

积极推动甬舟供水一体化,谋划嵊泗跨海引水工程。推进大陆引水三期工程。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

1.甬舟一体化:与宁波市水利局作了进一步的沟通衔接,与市水务集团对宁波方提出的探索甬舟水务一体化方案作了深入探讨。

2.嵊泗大跨海引水工程:列入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目前项目建议书和工可正在编制,海底路由和海洋环评专项正在编制。

3.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工程第三季度目标任务节点任务全部完成。受9月天气影响(9月降雨较多),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与计划有细微差距。目前已完成投资10365万元,自开工以来累计投资218641万元,对比可研估算投资进度为92.6%。目前已完工的工程有:①舟山本岛输配水工程;②镇海至马目跨海段;③大沙调蓄水库工程。其余工程进度如下:①宁波陆上段进度为15%;②岱山县引水工程进度为91%;③金塘岛引水工程进度为30%;④水务调度信息化管理系统进度为55.6%。

1.宁波方提出的甬舟水务一体化方案,其中实施自来水公司一体化协调工作难度较大。

2.嵊泗大跨海引水工程属于跨境引水项目,涉及到浙沪两地相关单位的审批事项较多,审批手续繁多复杂。

 

1.甬舟一体化:进一步加强与宁波方协商,利用舟山大陆引水工程引水通道,谋划原水管网互联工程前期工作。

2.嵊泗大跨海引水工程:取得上海方供水书面协议,初步形成馈水水价定价机制。

3.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加强进度管控,合理统筹施工进度和计划,加快工程进度。

50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

市资源规划局

我市2018-2020年海岸线整治修复任务为92.2公里(2020年任务27.57公里)。目前各区块均已进场施工,但也存在部分县区进度比较缓慢。其中,定海完工70%、普陀30%、岱山80%、嵊泗60%、新城50%。

普陀由于实施方案调整与岸段调整,造成工程进场滞后,进度相对缓慢。

督促各县区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完工并验收,顺利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任务。

51

持续推进“一打三整治”,加快国家级海洋牧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

市海洋与渔业局

1.开展打击“偷捕”行为。根据《舟山市2020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管理方案》“2020年伏休期渔政船巡航表”,市及各县区局落实全市渔政船巡航制度,5-7月份在规定时间段派渔政船在指定的舟山海域浪岗以北、以南二个点进行巡航。并组织27艘护渔船协助巡查,重点加强违规捕捞相对多发、群众举报较多的178、186海区、浙沪交界大戢洋区域的巡航检查,对舟山海域的偷捕行为进行打击。根据舟山市《“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涉渔“三无”小飞艇和“绝户网”等违禁渔具专项执法行动。市局与县区局组织渔政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自行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严防涉渔“三无”船舶反弹回潮,严厉打击“三无”船只从事渔业生产行为,查获涉渔“三无”船只170艘。清剿违禁渔具。组织全市渔政船、护渔船在舟山海域开展无死角、地毯式“清海清网”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滩涂、岙口的地笼网、串网等开展地毯式清缴,清理清剿违禁渔具31382顶。

2.白沙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经费1750万元已拨付到位;桃花岛海洋牧场已完成《地质勘察报告》、《生物资源本底调查报告》、《环评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且《环评报告》已通过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3.完成了以县(区)级为单位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分述报告并上报省林业局。

1.“三无”小飞艇隐蔽性、机动性强,查证、取缔困难,特别是对停泊在港口的无法取证渔业生产事实的“三无”船舶,渔政执法无法查处。而海事部门也因此类船舶船型小,没有登记为由,没去管理。

2.桃花岛海洋牧场建设进展缓慢,需要获得普陀区领导和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尤其是在海域使用审批方面需要领导层进行沟通协调。

3.上报省林业局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需国家林草局审定后才能确定,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1.加强与舟山海事局联合打击。以与舟山海事局签订《关于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深化合作,破解难题,加强对“三无”小飞艇的联合执法打击。

2.继续组织“清海清网”行动。全市渔政船、护渔船在舟山海域开展无死角、地毯式“清海清网”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绝户网”等禁用渔具。

3.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局与县(区)局组织渔政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严防涉渔“三无”船舶反弹回潮。

4.尽快完成桃花岛海洋牧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专家评审,获得普陀区发改局批复同意,开展人工鱼礁投放和国家级示范区的申报工作。

5.开展三个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区调整,启动舟山东部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勘界定标工作。

52

建设全域化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60个。打造一批明星村、明星线、明星岛。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截止9月底,全市24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共投入建设资金876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4%;积极推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49个,完成年度任务的81.6%;制定舟山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发展创建标准,高质量指导美丽小岛、美丽乡镇、美丽风景带建设。

——

1.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现场会。

2.下发《舟山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发展创建标准》。

3.开展一次省市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专项督查。

4.完成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创建市级检查以及省级抽查准备工作。

53

开展新一轮“整洁村庄”竞赛,创建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6个。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1.持续推进高标准整洁村庄专项行动,截止9月底,已累计整治房前屋后乱堆乱放15800余处、整治乱贴乱画700余处;开展 “洁美杯”竞赛3次、 “最美村”“整改村”评比5次,共计15个乡镇(街道)获得“洁美杯”,24个村获评“最美村”、14个村被列为“整改村”。

2.6个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基本完成项目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1万元。

——

1.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渔农村创城成果;定期开展每月“最美村”“整改村”评比以及第四季度渔农村“洁美杯”环境竞赛活动。

2.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项目扫尾以及省级验收准备工作。

54

新增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9.3万人。

市水利局

9.3万人达标提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

1.抓住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的契机,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列入省级“十四五”规划。

2.开展全市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常态化管理。

55

完成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5个。

市资源规划局

5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于9月下旬获省级批复准许实施,目前已全面启动。其中,岱山、新城、六横3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应需在9月底完成上报,截至目前仅有新城完成了方案评审,岱山与六横方案进度滞后。定海2个项目涉及永农与林地调整于10月底上报。

各地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方案编制不够完善,上报工作略显滞后。

督促相关县区抓紧做好实施方案调整,推进方案编制进度,同时强化监督指导工作。

56

大力发展渔农村经济。发展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的海岛现代农业,推进农旅融合、三产融合,打造定海普陀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成8个省市级特色农业强镇。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

1.桃花、小沙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省级特色农业强镇验收。

2.马岙、小沙、桃花、秀山市级重点农业乡镇完成创建工程量的85%。

——

督促4个乡镇加快重点农业乡镇建设进度,力争在11月组织验收。

57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1.舟山市蔬菜基地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总体系统框架开发,正式进入试运行,已完成蔬菜生产基地及管理用户数据信息录入。

2.普陀智慧田园项目已完成园区监控系统安装。开展物联网建设开展,已完成火车票线上线下售票及园区出入预约登记等系统。

3.加快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溯源系统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对接。截至目前省平台入库434家,国家平台入库58家。

4.成立市渔农村“三资”智慧运营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目前已完成系统安装和业务培训。

集体三资智慧监管系统省版系统还在内部调试,未正式上线使用。

1.开展市蔬菜基地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常态化系统运行。

2.做好智慧田园其他收尾工作。

3.做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入库主体动态调整。

4.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争取首批推进省版“三资”管理系统应用,做好市版和省版系统的升级转换工作。

58

壮大集体经济,巩固消薄成果,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化结对帮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海洋与渔业局

1.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2.深化结对帮扶。根据2019年农经年报数据进行调整,印发《关于调整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对帮扶单位名单的通知》。督促市级各单位到结对村走访调研,帮助谋划集体经济发展措施,按季上报机关单位与村结对帮扶工作进度统计表,掌握帮扶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3.加强项目帮扶。组织申报省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和2020-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示范项目,目前共报送项目59个(其中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项目20个),指导、督促各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

——

对列入今年消薄任务的19个省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消薄措施到位,见效。对今年实施的集体经济项目,加强跟踪、指导,确保项目早完工,早产出。

59

持续促进渔农民增收,引导渔农民创新创业和转移就业,提升渔农家精品民宿220家。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1.今年全市计划完成新增渔农家精品民宿220家,年初经过全面排摸,分解创建任务。目前全市已完成精品民宿打造166家,进度75.45%。

2.通过完善就业政策体系、落实企业降本减负政策、线上线下推介岗位信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举措,引导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截至9月,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35人。完成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培训基地评选5个。

3.完成新型冷冻渔船设备参数、作业类型、项目申报等调研,选型作业船只。开展多种冷冻保鲜设备在水产品保质保鲜和渔民增收方面的对比工作调研。

新建渔船的新型冷冻保鲜设备安装工作受上半年疫情影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研究进度不及预期。同时,由于财政资金下达较迟,影响项目提前完成。

1.加快推进精品民宿打造,11月完成精品民宿认定。

2.着重开展好创业培训工作,完成全年度的各项指标任务。

3.落实2 艘新建渔船的新型冷冻保鲜设备设计、设备研制、安装工作。

60

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力争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8000元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1.已完成低收入农户政策性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市投保人数共为10370人。

2.开展对低收入子女教育帮扶救助,完成大学生助学98人,救助金51.7万元。

3.对全市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情况开展检查,全市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227名,同比增长47.4%。三季度末低收入农户收入,预计同比增长10%以上,最低收入水平达到8500元。具体数据由省统计局于10月20日左右统一对外公布。

实现低收入渔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仍面临较大压力。

1.加强低收入渔农户的动态监测。

2.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机制。全面压实结对责任,确保“村村有部门、户户有干部、月月有走访”。

3.加大就业创业扶持。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发公益岗位、拓展扶贫基地等推进中老年及病残等半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渔农户灵活就业。

61

及时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加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全市共有重病患者单列施保17人,残疾人单列施保1914人,支出型贫困家庭476个。

 

困难群众医疗支出数据未能与社救系统实现实时对接,因病还贫人口难以主动及时发现。

推进医疗支出数据与社救系统数据对接,提高大额医疗支出贫困人口发现。

62

提升渔农村治理水平。巩固提升社区村体制改革成果,加强新村规划。做好村级组织换届,推进村党组织、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一肩挑”。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发挥好渔农村带头人作用。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资源规划局

1.全市8处“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全部启动,其中普陀区白沙港、岱山衢山镇皇坟村及田涂村、嵊泗五龙乡会城村、嵊泗黄龙乡南港村等5处已完成规划评审。

2.开展社区村体制改革督导和“回头看”,推动新村进一步“并村又并心”。指导各地做好原社区村干部的分流、消化,落实薪酬制度改革要求。

3.推进村社换届工作。截至9月1日,全市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选举全部结束,40个省市试点村(社区)全部完成党组织、村(居)委会、村(居)监会、经合社的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实现“一肩挑”。

4.推行渔农村“领雁工程”,从“两回”人员、东海渔嫂、退伍军人和优秀青年中排摸人选。换届试点当选的287名“两委”班子成员中,平均年龄40.9岁,比换届前年轻6.7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94人,占67.6%,比上届提高18.3%,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为在外优秀人才回引和有经商创办企业经历的12名,占48%。

换届试点阶段,少数地方对新修订的《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法规文件理解执行还不够到位,操作上存在瑕疵,全面启动面上换届选举后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1.继续推进全市“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工作开展,并结合“一岛一规划”创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

2.全面启动面上换届选举工作,于10月中旬全面启动面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及专题集中培训,确保各地准确把握政策要求,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63

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五议两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1.印发《舟山市“清廉村居”建设内容及评价标准体系(试行)》,明确35个清廉村居试点和4个示范点名单,指导各县(区)、功能区一村一策制订清廉村居试点工作方案。

2.命名第一批10个“清廉村居”示范点。

3.召开全市深化“清廉村居”现场推进会,部署推动全市“清廉村居”建设。

——

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清廉村居创建工作指导、督查,审核相关试点创建情况。

64

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20个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今年省下达的对我市50个省级善治示范村年度考核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落实57个创建对象,并会同市委组织部等6个部门审查确定55个拟创建名单,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指导各地根据省里的认定标准开展创建,组织开展乡镇自评。

省农业农村厅拟修订省级善治村创建标准,目前尚未行文下发,对创建工作有一定影响。

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核查55个创建村情况,并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65

加大养老服务保障力度,加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

市民政局

1.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一是打造11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1个项目投入运营,10个项目进行内部装修,完成总建设量的80%;二是实施全市130户生活困难老人和优抚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前2个月完成省定适老化改造和验收任务。制定出台《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暂行办法》,落实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四同步”工作。推进《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召开《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部门意见征求会、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征求多方意见并多次修改。升级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并延伸至县区。举办第三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市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班(初级),加强人员培训。

2.着力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流程,进一步压实县(区)民政局审批、乡镇(街道)审核、社区(村)配合等方面责任,防止错助、漏助等现象发生。

1.基于养老服务产业保本微利的性质,导致行业投资热度低、社会资本投入不多,部分养老机构生存困难,难以形成大规模的养老产业。

2.部分乡镇入户核查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力度,加快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动《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举办全市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班(高级)。

2.开展社会救助综合培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强化入户调查督查,按照精准救助要求压实基层责任,提高困难对象入户排摸率。

66

改善残疾人无障碍环境。

市残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组织残工委相关成员单位赴各县区验收无障碍创建工作,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省残联维权部。

——

督促各无障碍创建社区落实市级验收通报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以最高标准迎接省验收。

67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稳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经对照创建标准,目前,全市24家创建单位中,已有9家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2.整合关爱退役军人公益联盟等关爱退役军人社会力量,于9月3日成立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协会成立一个月来,共发展会员单位(个人)112家(人),组织开展了“情系百姓、关爱功臣”义务巡诊、“东海铁流——老兵口述史记录”、“关爱退役军人心理健康”等多项公益活动,惠及退役军人2000余人。

3.根据全国“双拥办”考核要求,对标对标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工作。目前,我市已被全国双拥办确定为“双拥模范城”候选对象,并通过了网上公示,如无意外,将第八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

全市“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进度整体偏慢,一些基层服务站硬件、软件设施离“枫桥式”标准尚有一定差距。

1.采取蹲点指导、通报倒逼等方式,督促有关地区加快推进“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确保全市有5家以上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

2.组织召开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全国命名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3.深入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全面走访驻舟一线作战部队、偏远海岛驻地官兵、舟山籍驻边疆省区(新疆、西藏、云南、海南等)现役官兵家庭,送上慰问信、慰问金和慰问品,并帮助协调解决生活困难。

68

加强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实施2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

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的现场调查工作。
    2.根据野外调查评价成果完成了危险区划分,确定了预警指标。
    3.编制完成了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和责任清单。
    4.完成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建立了山洪风险一张图。
    5.形成了全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指挥平台,建立了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完成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内人员信息的录入,赋予了安全码。
    6.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完成治理17处。

——

1.完成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的验收工作。
    2.完善防御对象清单。根据项目调查结果和村级换届情况,及时更新防御对象和相关责任人。
    3.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工作深化应用,持续做好汛期和强降雨天气的防控工作。
    4.在保证治理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推进。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69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市疫情防控办,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我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等关键因素,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推动我市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

1.加强领导,优化疫情防控力量配备。保留市级及各县(区)、功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动态调整专项组组织架构。成立海上疫情防控指挥部、两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开学复课工作专班、远洋渔船外籍船员入境工作专班等。制定下发《舟山市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专班,开展卫生应急演练。

2.加强建设,推动疫情防控能力升级。全市已有9家医院、5家疾控中心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5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抗体定量检测能力,29家医疗机构具备抗体定性检测能力。做好重点地区来舟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工作。全面做好医疗机构、教学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重点人群和口岸相关工作人员的“应检尽检”工作。推动主要大岛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门诊。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研究确定我市传染病收治能力提升长期方案等。

3.加强防控,坚决阻断疫情输入风险。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重点排摸华侨、华人、留学生和其他境外人员四类人群,实现涉外人员存量大清底。建立一对一联系人清单,对计划来舟人员,指定专人一对一联系,实施全流程管控。编制国际船舶靠泊作业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组建市、县两级船员换班工作专班,优化换班流程,建立隔离点联系人机制。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关、入库、入厂实行闭环管理,研究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管控程序。

4.精密智控,全力防范疫情输入。继续做好人员“健康码”和重点场所“小门”管控。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和动态闭环管控。继续完善精密智控机制,提前、全程掌握入境人员动态信息。建立景区“预约、错峰、限流”机制,全市4A级以上景区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防控,提前做好预案、落实准备工作,严格复学验收。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师生,均进行核酸和血清检测。做好经“快捷通道”入境来舟人员相关工作,切实保障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用人需求。

——

1.慎始如终,全面部署疫情防控。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可能爆发流行的风险,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制,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保障。

2.联防联控,全力严把市场安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严格查验进口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持续优化,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精准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推动社会经济有序恢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大惠企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以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企助企惠企的各项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加快提振市场消费,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70

启动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1.市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完毕。

2.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启动该项目。

3.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市级两个试点工作。

4.桃花分院基层医养结合项目已基本完成。

5.完成2019年全市老龄事业统计公报。

医养结合很多试点工作需要财政资金配套支持,但目前政策体系不健全,难以保障。

1.准备召开市老龄委全委会会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任务。

2.做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心理关爱、桃花分院基层医养结合等项目的具体指导督促工作。

3.开展敬老服务月活动,并加强人口形势教育。

71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已完成相关调研报告。

2.提前谋划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已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监测预警、健康教育、医疗救治等工作指引。

3.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目前全市5家疾控机构、9家医疗机构、1家市内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常规日检测能力达到2000份,最大日检测能力达到8000份。

4.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市共设置定点医院5家、发热门诊16家,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

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需要自上而下开展,目前中央、省级均未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各级财政资金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改建和设备配置。

1.推进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力争在10月底达到常态化日检测能力5000份,应急状态下日检测能力10000份。

2.加强标准化发热门诊、院前急救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补上基础硬件短板。

3.统筹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加快舟山医院感染病大楼建设进度,开展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及相关病区(病房)设置筹备工作,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

72

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增长7%。

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

1.积极谋划未来五年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主动对接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完成《舟山市“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2.不断深化“三服务”,加强对全市影院的帮扶和指导,提前谋划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电影院安全放映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胜利”。

3.组织开展舟山市第二批文化产业成长型企业和创新型人才评选推广活动,目前已进入公示环节。

4.积极融入诗路文化带建设,配合省委宣传部开展数字诗路E站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实地考察等前期工作,具体选址待省委宣传部确定。

5.积极推荐我市有代表性的优秀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加盟省文创设计服务联盟,舟山彼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

6.草拟促进文旅体消费的政策意见;推进六横海岛公园主题公园项目招商,嵊泗海岛公园雷蒙德文旅小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7.开展2020年东海音乐节、舟山群岛马拉松、铁人三项等系列活动筹办工作。

文化旅游产业大项目、好项目招引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挖掘好的赛事活动,推进文旅体融合。

1.启动“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冰雪世界、水上运动基地、体育综合体等项目招商工作。

 

2.组织我市优秀文化企业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国际文博会。组织开展拟升规文化企业走访调研工作。推荐我市文化企业参评全省成长型文化企业。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引文旅体好项目;

4.办好东海音乐节、

舟山群岛马拉松等精品赛事。

73

拓展和丰富定海古城、沈家门渔港、东沙古镇、嵊泗渔村等海洋文化内涵。

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已认定并公布市级非遗体验基地、第九批市级文保单位,举办2020年全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进景区活动;出版了非遗专著《舟山船模》。

在定海举办了美在其“钟”—舟山古董钟表收藏展;在普陀区举办了“互动微课堂”——小小印刷师指里行间活动;已完成岱山东沙古镇非遗传习所创建工作;已完成嵊泗“东海石村”黄龙石文化展示,并完成非遗体验中心60%的基础建设和验中心的内部设计。

——

完成“东海石村”黄龙石文化展示与非遗体验中心基础建设。

74

打造舟山品牌,开发系列海洋海岛生态价值产品。打造中国最佳海岛旅游目的地,各县(区)均规划建设1个海岛公园。
   

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联合市商务局成立“百县千碗·舟山味道”工程推进指导小组,培育特色美食体验(示范)店、旗舰店6家。持续推进市场化运作,打造IP品牌,有力提升舟山特色美食知名度和美誉度。

2.完成“3+3”海岛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打造定海摘箬山、东岠岛、普陀东极、白沙、桃花、岱山秀山、嵊泗花鸟、黄龙等文化旅游主题岛,桃花岛澜舍度假酒店已开业运营,引进衢山镇半山伴海度假村精品酒店。

——

1.举办“舟山味道”中式烹饪师、西式面点师技能大赛,培育美食街区1家,特色美食体验(示范)店、旗舰店共计15家。

2.组织开展海岛公园建设总体规划市级评审,开展8个文化旅游主题岛主题策划全球征集活动。

75

评选“舟山十景”“十大网红打卡地”。打造海上体育运动目的地和海上休闲运动中心,开展帆船、海上铁人三项、海岛越野挑战等系列赛事。

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结合“灯塔守护者”活动,通过KOL和KOC的挖掘提炼出舟山十大网红打卡点;启动“舟山十景”网上征集工作,并进行宣传推广。

2.家庭帆船赛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已确定办赛方案,启动招标程序。

3.舟山群岛穿越之旅赛事(海岛越野挑战)方案、规程均已确定。

4.完成海岛铁人三项招投标、工作方案、VI设计、路线勘查等工作,比赛及配套活动已启动报名。

5.10月7日-8日在朱家尖东沙景区举行2020舟山群岛家庭帆船赛。

——

1.通过征集结果,规划出多条打卡路线,通过线上互动活动引导游客去线下体验,带动舟山景点及网红路线的旅游发展。

2.召开工作协调会,推进各项分工落实,于11月7日-8日完成海岛铁人三项办赛工作。

3.11月上旬在朱家尖、 普陀山、桃花岛 、六横岛周边海域举办帆船跳岛拉力赛。12月5日在普陀举办舟山群岛穿越之旅赛事(海岛越野挑战)

76

大力推进长三角地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合作。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大力推进长三角地区优质教育合作。

1.选派9名骨干教师参加甬派学科教育名家和名班主任高端研修。参与长三角教科研合作,与宁波、杭州、嘉兴等地开展教研活动、试题命制、教材选用等合作交流。遴选安全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华师大国家安全教育培训

2.推荐全市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家校合作高峰论坛论文征集活动。推荐15篇家教案例参加长三角家庭教育优秀案例交流。

3.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已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由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推荐申报长三角体验基地,目前结果尚未出来。

4.舟职技校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制订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30名招生计划;确定宁波中职(技工)学校技能大赛面向舟山师生开放;建立甬舟中职“三名工程”帮扶机制,舟职技校、舟山航海学校不定期邀请宁波职教专家指导。

5.8月底完成2020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

6.9月中旬完成“甬上云校”舟山用户数据对接项目建设。

7.特殊教育方面,2020学年新增舟山籍1名二年级听障学生委托宁波培养;舟山特校7月初邀请宁波名师来校讲座;邀请宁大戚瑞丰副教授作讲座。9月24日,宁波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宁波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校长、副校长来校共商两市教师培养计划。

——

1.师训、教研训方面:(1)与华东师大合作开展特级教师后备人选培训;选派骨干教师校长参与长三角高端培训。(2)与长三角城市合作开展教研活动。(3)参与长三角教科研论坛等相关教科研合作活动。(4)第四季度助力初中提质强校,组织全市初中校长赴甬考察研讨活动。(5)10月份组织嘉兴命题专家到舟开展全市初中青年骨干教师命题培训。

2.组织参加第四届长三角家校合作高峰论坛论文征集活动。

3.疫情条件许可则开展沪舟两地全民终身学习特色活动的观摩交流工作;申报中成协“区域终身学习发展共同体”(长三角片区)第一批项目试验点,开展相关工作。

4.做好舟山中职师生参加2020年宁波市中职学校(技工)技能大赛前筹备工作。探索建立甬舟中职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双创实践基地共建机制,共建3家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双创实践基地。

5.加强对银龄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完成“甬上云校”舟山用户数据对接项目的验收工作。

特殊教育方面:(1)有序推动三校合作项目达成。组织好10月份与北仑阳光学校的青研团教师课堂教研活动;探索三校间合作课题研究、教研组互动等工作开展。(2)完成两市年度合作项目签约。(3)组织两市资源教师教研活动。(4)组织两地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项目。(5)逐步落实好教师到宁波特殊教育学校跟岗跟班学习工作。

大力推进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合作。

舟山医院与上海中山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就重点学科帮扶等内容签订合作协议;与浙医二院开展学科对接,加强心内科合作,全面推进我市胸痛中心全市模式建设,加快推动胸痛救治单元建设,构建区域协同救治网络;与上海华山医院、浙大妇产科医院开展重点学科交流帮扶。

受疫情影响,上级医院医疗专家来舟坐诊或交流频次与预期效果有一定差距。

加强与宁波市在继续教育领域交流合作,不断优化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模式,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加强两地医学鉴定专家交流合作。

77

率先在全省实现村镇景区化。

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已完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景区城2个,景区镇10个,景区村30个,省级风情小镇30个的创建工作,已制定景区城、景区镇和景区村庄验收计划,并开展验收。

——

完成景区村庄创建工作,实现村镇景区化。

78

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市卫健委

前三季度累计完成产前筛查2000人,产前诊断200人,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3032人。

检查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

1.将出生缺陷检查项目与电子健康档案和母子健康手册相关联。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符合对象应享尽享。

79

优先发展教育,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实施市区一体化高中招生,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拓展银龄讲学支援计划,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启动建设市级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支持在舟高校、市属高职院校发展,完善在舟高校对地方发展贡献度评价体系。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

全市幼儿园已全部完成招生工作,共招新生小班幼儿8300余人,117所普惠性幼儿园全部实行招生“服务区”制度,符合“服务区”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注册入园,全域实施服务区制度目标已顺利达成。完成大班幼儿学籍毕业操作,采集录入新生学籍信息。

——

做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总结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实施市区一体化高中招生。

印发《2020年中考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市区高中招生一体化改革平稳落地,中考安全进行和高中招生公平有序。7月15日前已完成全市普通高中择优录取;7月16日已完成全市普通高中新生报到,共计报到3894人。9月20日前已完成高一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

——

将“舟山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调整”列入舟山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完善优质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进一步推进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招生。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通过调研走访有关企业和征求相关中职学校意见,已制订完成《舟山市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初稿)》。根据市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已完成2020年专项资金分配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拨;正式出台《在舟高等院校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度评价办法》。

——

落实《舟山市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组织召开校企合作恳谈会,有序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试点工作,评选4家市级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继续支持在舟高校、市属高职院校发展,做好市属高校2020年度综合考核,协助市政府制订东海科技学院转设方案。协调服务在舟高校提高办学贡献度。

拓展银龄讲学支援计划。

制发《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方案》,全市新招募银龄教师18名,续聘7名,共25名,全部银龄教师均已上岗支教。各校与银龄教师签订支教协议,做好生活保障,加强日常管理。教师节期间,各校召开银龄教师座谈会,银龄教师结对年轻教师,开展常态化教学和指导工作。银龄讲学工作被省委改革办、省跑改办《竞跑者》栏目刊登编印。

——

继续加强对银龄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印发出台了《舟山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从设置标准、机构审批、办学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公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

严格按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加强检查监管力度。

启动建设市级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

完成市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议书批复和代建单位、设计单位公开招标,方案正在优化。

市特殊学校建设用地指标还未向省里上报。地面建筑还未完全拆迁处理。

市特殊学校可研报告批复、控制价编制、设计图纸送审完成、施工监理招标编制等。

80

推进“健康舟山”,争取人均期望寿命达80岁以上,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启动妇女儿童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完成29个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银龄助康”计划。

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

组织实施推进健康舟山行动计划,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10岁。建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印发《舟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实施。

——

抓紧召开健康舟山建设推进会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督促普陀区推进试点任务,力争年底前完成方案中2020年底前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启动妇女儿童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

妇女儿童医院门急诊楼设计方案已进入初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已完成,环评招标已完成,预计11月初完成环评报告。

受疫情影响,妇女儿童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建设计划重新布局,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未最终定稿;医院东侧拟置换土地尚未完成拆迁和平整。

尽快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并启动门急诊楼立项工作;继续与定海区旧城办协调,完成医院东侧土地的拆迁和平整工作;开展EPC可能性论证。

 

完成29个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

29家村级卫生站室均制定了改造方案,并全部动工建设,第三季度主要进行硬件建设施工。目前,9家村级卫生站室已经提前完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市总体进度约70%。

受疫情影响,基层医疗机构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克服困难加快建设进度。

对村级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及时督促进度滞后项目跟进建设,争取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实施“银龄助康”计划。

调整了招募方案,对人员条件、招募时间做了修改,并发布第二期公告。完成宣传片制作,通过各渠道进行播放。已接受4名专家应聘,并招录了3名专家分别安排在普陀山、六横和花鸟岛。

由于医生退休后再就业形势较好,加上舟山离岛条件艰苦,申报还不够踊跃。

继续开展银龄助康招募计划宣传工作,在重要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募公告。

81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完成全市医保基金年度总额预算和控费指标安排工作,合理确定住院和门诊医保基金支出额度,年度控费指标已下发各医疗机构。开展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改革,会同市财政局、大数据局完成DGR付费改革项目的初评、专家评审、建设资金安排和立项等工作,6月底完成第三方合作公开招标工作,签订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软件开发和服务合同,5年合作期费用650万元。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 版)的通知》要求,收集前三年全市住院病例数据共46万份并进行清洗、分析和归纳,全市DRG细分组共1000组,确定全市各DRG基准点数和各医院的具体点数,明确全市DRG定价结算规则,相关标准已下发各医疗机构,并与各医疗机构进行了充分对接和沟通。根据DRG付费相关规定,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上传住院病案首页及有关明细内容,每月对各医疗机构住院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和沟通,帮助医疗机构提高DRG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住院付费。目前各项调整、监管及指导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部分医疗机构控费管理措施不到位,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影响年度控费指标和DRG付费政策的落实。

及时分析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对年度基金支出增长较快的医疗机构进行书面告知和督查。不断完善住院费用DRG付费管理规则,加强培训学习,按月核算各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为年终付费清算工作打好基础。

82

强化渔农村文化礼堂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完成全市所有建成文化礼堂与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度文化礼堂建设和功能整合进度,共建成或基本建成23家,完成总目标任务的92%;

2.大力实施体育进文化礼堂项目,已明确全市50家文化礼堂单位名单和建设方案,每家6万共300万经费已下达县区,其中定海15家经费已下达文化礼堂,普陀区对14家文化礼堂进行了走访,确定了器材位置布局,三家文化礼堂器材已到位,另外几家在做器材采购清单。岱山县4家器材到位,所有文化礼堂完成了培训任务,嵊泗县已完成与县财政对接,十一后下拨补助经费。

——

1.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文化礼堂和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实现文化礼堂文化服务活动常态化。

2.完成年度体育体育进文化礼堂50家工作。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83

加快数字自贸区建设。

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港航和口岸局

初步构建数字口岸协同监管体系,基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造国际海事服务智慧通关2.0,探索创新无感监管。

主要是制定保税油一口受理平台与综保区智能调度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方案,已完成保税油一口受理平台与综保区智能调度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完成国际海事服务智慧通关2.0建设方案。结合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行业发展和监管需要,保税燃料油加注口岸协同监管系统已上线调试。

——

继续深化建设国际海事服务智慧通关2.0建设方案,推进数字口岸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开发,实现港口码头、监管场所数据联动上线。

依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放共享油气储运基础设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快建设油气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平台;成立油气储运企业行业协会;建立油气储运应急调度机制。

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是完善油气储运企业信息管理内容建设,完成19家油气储运共享信息数据模块开发,完成油气储运模块界面设计,完成储运动态内容建设内容,成立舟山港口协会油气储运行业分会,首批21家油气储运企业加入分会,通过了《舟山市油气储运行业自律公约》。

84

加大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力度,口岸通关效率保持全国领先。

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关、舟山海事局、舟山边检站

舟山创新提出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得到国家口岸办等部委充分肯定,并确立舟山先行试点地位。经过前期努力,今年4月,舟山模式在浙江、天津、江苏扩大试点应用,5月国家口岸办在全国推广。该模式的应用,船舶通关申报数据从338项减至57项,通关效率大幅度提升。在7月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负责人党英杰正式对外发布: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创新改革,使船舶进港数据申报过程由原来的一小时减少到最短5分钟。

——

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包括上下港申报企业申报数据的转港复用,和上下港海关、边检、海事等监管部门的数据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下步,在前期试点成功并全面推广的基础上,我市将重点推动从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国家移民局在顶层制度设计的优化配套,支撑船舶通关一体化的改革创新优势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85

研发经费支出占比提高0.3个百分点。
 

市科技局

已出台《舟山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专项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R&D)投入;已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20〕10号),首次提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奖补政策。1-8月,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22.66亿元,增幅超317.7%。(占GDP的比重情况需待明年8月后可知)

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仍然偏低。

1.挂图作战,月度推进。按照省对市研究和开发费用目标,梳理各县(区),功能区月度推进指标,按照“月度推、季度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的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抓研发费支出,应统尽统。通过点面结合培训辅导方式,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等措施,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86

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实施减租减息减税减费行动。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积极推动落实“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加强培育企业排摸工作,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加大对雏鹰行动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雄鹰行动和雏鹰行动企业信息库管理,实施重点监测。开展“雏鹰助飞”专项金融服务活动,加强重点企业产融对接。组织浙石化完成省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和市级推荐工作。组织推荐3家企业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推荐13家企业申报2020年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攻克时艰行动,进一步完善减负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围绕减负目标任务狠抓落实,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减负降本,让企业应享尽享。截止8月底,“五减”政策累计兑现金额41亿左右,兑现率达108.09%。其中,全市累计减税7.05亿元,完成目标127.78%,减费21.38亿元,完成目标88.88%,减租2.64亿元,完成目标129.09%,减息5.17亿元,完成目标135.34%,减支出3.85亿元,完成目标146.52%。同时,加强除“五减”以外的其他降本减负工作,截止8月底,除“五减”以外的其他降本减负政策共为企业减负33.6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9%。

——

深入实施“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加强培育企业跟踪监测、培训辅导、力争我市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实现突破,扩容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数量。

继续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特别是还未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要进一步加快兑现进度。

87

深化融资畅通工程,发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企业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业务,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全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

 

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舟山人行、舟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2020年8月市内银行融资总量余额2986.92亿元,比年初增加292.44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贷款余额2735.17亿元,比年初增加299.48亿元,同比增长15.8%。通过“E 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累计为1,212家企业提供授信41.2亿元。

2.融资成本持续下降。8月份,全市贷款利率5.01%,同比下降0.7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16%,同比下降0.59个百分点。截至8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已累计为企业减息4.88亿元,减息政策兑现率127.75%;全市累计实现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政策金额3231.89万元。

3.截至8月末,全市银行机构无还本续贷业务余额86.27亿元,比年初增加26.42亿元,增幅44.14%;贷款户数4102户,比年初增加1653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325.9亿元,同比增长31.8%。无还本续贷业务余额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47%。

4.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要求金融机构深化落实融资畅通工程,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降低贷款利率,充分满足企业金融需求。

——

1.继续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成本资金,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2.全力做好绿色石化二期等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金融保障工作。

3.全力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保障,加大信贷纾困力度,落实稳贷增贷措施。

4.着力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引导银行机构争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倾斜,推动贷款利率下降,落实减息降费政策。

88

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

市金融办、市公安局、舟山人行、舟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已经建立了“重点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管控”“大额不良贷款企业”“大额关注类贷款企业”“帮扶纾困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等五张清单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金融风险情况。

2.建立不良贷款月度管控机制,会同舟山银保监分局,约谈不良率较高的银行机构,明确不良贷款处置要求,督促银行加快有关工作进度。

3.督促重点风险企业属地政府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风险化解处置方案。

不良贷款在不断化解和出清,但部分企业风险暴露的压力仍然较大。

1.强化市、县(区)联动,进一步压实属地处置责任,督促重点风险企业所在属地政府的工作专班及有关银行机构加快风险化解处置进度。

2.实行动态化、清单式管理,“一企一策”开展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年末不良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89

开展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

开展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

1.出台《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从整体上规定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9个切入点。

2.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提出8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3.出台《开展2020年度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的通知》,提出了8项落地措施,切实在推进依法依规监管、加强帮扶指导、倾听企业诉求等各方面深化“三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服务企业示范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领导班子带头服务。二是落实“一对一”结对要求。共结对服务企业86家,累计指导、服务企业复工复产1016家次。三是开展面对面政企沟通。组织召开“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助力绿色发展,强化政企交流。各企业家提出问题建议16条,涉及全市9个部门。已完成问题建议任务分解与督促落实。此外,已答复相关问题建议6个,其中主办2个,协办4个。四是利用党建先行的模式在日常服务工作中进行落实。开放重点项目排污权交易一事一议渠道;进一步优化项目准入流程,复工复产期间实现总量准入流程和排污权交易全程在线化;为甬舟高铁、金塘原油保供码头、舟山绿色石化基地、舟山污泥处理工程等重点项目提供提前介入服务。

政企交流过程中,个别企业问题解决需要突破国家政策规定。

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服务,组织专家顾问团队提供政策和技术帮扶。通过走访、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主动服务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协调处理企业需求。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1.开展“问题发现机制”试点工作。深入实施“五步三清单工作法”,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基本完成陆海统筹系统五步法模块开发,结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五步三清单”线下应用试点,基本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和监管服务的全闭环管理。该项目作为我市唯一推荐的全省第四批多业务协同应用项目参加省大数据局“观星台”候选项目评选。

2.打造数字化智能监管综合指挥平台。完成《舟山市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指挥中心运行方案》编制,连接12345投诉中心及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区)监管服务、执法、应急、信访工作线上统一指挥、精准治理、联动处置的工作模式。

3.编制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结合最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联系我省、我市实际,制订完成《舟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

1.深化“五步三清单工作法”实施,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应用。

2.依托环保管家团队对重点企业持续开展上门服务和精细化指导。

3.印发实施《舟山市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指挥中心运行方案》。

90

加快推动船企升级、兼并重组。

市经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加快推动船企升级。

1.推进规上船企绿色改造。规上企业正积极进行绿色修船装备与工艺改造提升,牵头启动第三批绿色修船认定工作。

2.推进小船厂整治。部署开展伏休期间小船厂规范生产检查工作,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各县(区)小船厂整治情况开展抽查。嵊泗县渔业后勤保障基地项目目前已完成征地手续并向省自规局报批,待审批通过后启动土地招拍挂。

3.推进友联升级。浙江友联已启动海工改建项目改造。

1.因绿色船企改造投入大,小部分中型修船企业创建进度缓慢。

2.个别区域小船厂整治进度较慢。

1.以开展绿色修船企业认定为抓手,推进规上绿色修船。

2.加强联合督促检查,全力推进全市规下“低散乱”船企整治提升。

3.加强服务与跟踪,会同属地政府共同推进船企升级项目与不良船企兼并重组。

加快推动船企兼并重组。

海舟修造船第二次流拍,目前意向拍卖者正和属地政府开展进一步对接。新增宏鹰拆船被卓然(浙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将进行大型石化装备制造。

91

加快机械制造业智能化步伐,推动螺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相关功能区管委会

重点推进华业、双力、通达3家螺杆企业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试点,对企业进行了设备联网、数据采集分析、ERP、MES等系统建设。目前,华业一期试点车间83台设备、通达一期试点车间100台设备均已完成数字化改造,二期项目正在洽谈中;双力MES系统业务流程信息化已上线运行。螺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工作已启动,涵盖订单管理、能耗管理、原材料采集、产品检验检测、设备维护、供应链金融等板块。

——

1.组织召开一场金塘螺杆行业工业互联网培训会。

2.试点企业经验推广,争取数字化工作改造量大面广推开。

3.搭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并逐步完善。

92

水产品加工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落地形成若干项目,建设水产品绿色加工小微企业园。

市经信局、市远洋渔业集团、普陀区政府

1.华超海洋生物多肽系列产品项目落户普陀经济开发区,已完成企业注册、签约并确认。总投资1.1亿元。浙江烽顺物流有限公司现代智能冷链物流平台项目落户普陀经济开发区,已完成注册签约并确认,总投资2.1亿元。目前该两个项目均已摘得土地,正在进行前期勘探设计。

2.按照水产精品化策略,以“绿色健康”“创新转化”统筹推进573亩待更新面积布局建设,打造城西水产品绿色加工小微企业园。根据总体工作部署,海洋生物科技园水产企业转型升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20年先启动正源路以东地块,以办公大楼、生产车间、人才公寓为项目主体开发建设。目前已完成区块概念性设计方案编制、新驰路延伸段道路项目建议书编制并立项报批、18家涉及征收的水产企业评估。

——

继续跟进项目开工服务。

93

引入金融机构2家以上,直接融资超100亿元,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融资租赁业务余额超400亿元,增长10%;保险业增长5%以上。

市金融办、舟山人行、舟山银保监分局

1.目前,长城证券舟山营业部已正式开业。拟设宁波银行舟山分行获浙江银保监局审批通过,目前已启动网点选址及人员招聘工作。

2.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增长。1-8月,全市累计新增直接融资145.3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的109.24%。

3.加快推动黎明智造、大洋世家等浙江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的报会前准备工作。

4.今年1-8月,全市保费收入26.5亿元,同比增长8.08%。

5.推动重点融资租赁企业加强与舟山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联动,加快业务投放速度。举办自贸区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对接会,促进银租合作。8月末全市融资租赁业务余额约407.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99%。

6.结合自贸区优惠政策,精准招商,提升区块管理能力,前三季度共引进融资租赁企业10家,注册资金16亿元。

7.开展新一轮信息排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清理优化,推动融资租赁规范发展。

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增长放缓明显,市场资金宽松,融资租赁面临低成本资金的激烈竞争,导致需求减少、投放放缓,业务规模增长面临较大压力。

1.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跟踪指导和服务支撑,进一步优化金融招商引资生态环境。

2.推动保险机构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保险产品,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工作的精准度,加快推进重点后备企业上市进度,研究完善修订企业上市政策,充实企业上市后备库资源。

4.继续支持重点融资租赁企业加快业务投放,推动已注册机构加快资金到位,及时开展业务,争取不断做大做强总体规模。

94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建设应用示范工厂10个,新增上云企业500家。电子信息产业增长10%以上。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海洋科学城

 

1.编制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一步将聚焦数字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计划实施100余个、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2.全市新增上云企业700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具体数据以省经信厅核准反馈为准)。

3.良海粮油、正山紧固件、奥博管业、华业塑机、双力塑机、大洋兴和等6家企业基本建成应用示范工厂。

4.1-8月电子信息产业增长1%,实现了负增长到正增长的转变。(1-9月统计数据未出)

受疫情影响,部分电子信息企业订单减少,且短期内较难恢复。产业总体增速放缓,虽然相比半年度数据,已由负增长转为正增长,但增速对标三季度目标仍有差距。

1.高度关注电子信息企业发展,联合县区、功能区,精准帮扶。

2.继续做好产业引育。依托国家智慧海洋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招引海洋电子信息企业落户舟山。

95

争取国家高新区获批。建设绿色石化产业研究院、海洋感知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达4家以上。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赴北京与国家科技部区域创新司汇报沟通国家高新区创建等工作,目前国家高新区创建仍处于国务院待批环节。

2.已安排浙石化石油化工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经费10万元;组织浙石化实施2020年省重点研发项目,争取省级科技经费补助900万元,已到位585万元。海洋感知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进入实质性运行,完成了组织架构,确定了4个研究团队,招聘了科研和行政助理,制定了工作计划并开始分工执行。

3. 1月份定海远洋渔业、定海金塘塑机螺杆2家综合体列入第三批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争取到省财政科技专项经费4000万元,全市省级综合体累计达4家。

——

1.继续与科技部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跟进国家高新区创建进度。

2.岱山汽船配产业已推荐申报2020年度省级综合体,目前已完成省科技厅视频答辩工作。

96

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各50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以上。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截至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60家,全年入库完成率(58家)103.4%,已完成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科技部审核认定完成需明年2月)。新审核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88家(待省科技厅审核),年度完成率(150家)125.3%。省科技厅暂未启动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数仍居全省后列。

及时跟进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工作,确保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

97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0%以上。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已完成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情况梳理,研发机构覆盖率约54.79%,其中省级企业研究院23家,其中重点7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56家 。

高能级企业研发机构仍然缺乏。

积极推荐规上工业企业申报2020年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级各类研发平台。

98

新增省级以上“双创”平台3家,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00项以上。

市科技局

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已推荐3家众创空间申请省级备案,待批复;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41 项。

——

1.跟踪省级众创空间立项进展,争取2家以上众创空间列入省级备案。

2.目前已向上申报省级新产品试制项目150项,预计于11月底左右批复,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学院预计有新增省部级项目,全年可完成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00 项以上。

99

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对企业开展全面体检,整治提升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的低效规上工业企业,力争亩均增加值增长15%以上。
 

市经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修订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对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开展体检,制定整治提升“一企一方案”,全面开展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截止8月底,全市共完成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247家,占全部工业低效企业总数的41.4%。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上半年增长85.2%。

——

继续通过帮扶提升、兼并重组、整合改造、倒逼规范、关停收储等方式推进低效企业改造提升。

100

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属有关单位

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1.中央环保督察11个问题已整改8个,2个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另有1个问题需长期坚持,目前均能达到时序进度。

2.省级环保督察38个问题已整改20个,其中6个完成销号,其他正积极推进中;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10个问题整改,2022年6月前完成最后1个问题整改,另7个问题需长期坚持,目前均能达到时序进度。

——

继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时限2020年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省级环保督察已完成整改问题的销号工作。

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印发《舟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创建工作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招标并签订合同。

——

收集省级示范市申报资料并建立验收台账;持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抓好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的落实。

101

深化治气工作,做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工作,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分步建设大气小微站,建立绿色石化营运期监测监管和应急体系,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三。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石化基地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深化治气工作,做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工作,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三。

1.制定《舟山市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舟山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完成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

2.1-8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提升,PM2.5浓度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全国排名第10,全省第2。

1.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整治因投入大(近1000万)、新标准未印发,总体进度滞后。省下达我市任务7台,仅完成1台(未完成定海3台、普陀2台、岱山1台)。

2.锅炉综合整治受区域燃气管道铺设影响,进度滞后。省下达我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17台,仅完成6台;省下达我市35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7台,仅完成1台。

1.召开大气重点任务专题推进会,强化责任落实,对于进度滞后的工作进行通报。

2.开展锅炉整治专项帮扶,督促属地政府、企业加快整改进度。

分步建设大气小微站。

9月底完成全市小微空气站和市级走航监测能力建设二个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

抓紧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着手开展两个项目的建设并完成验收。

建立绿色石化营运期监测监管和应急体系。

1.建立绿色石化监测监管体系。绿色石化基地周边6个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均已建成联网并投入试运行。绿色石化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与监管平台已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行,49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监测数据已接入平台。《新形势下舟山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研究课题已完成现场调研并编制完成了相应的调研报告,课题成果送审稿也已编制完成。

2.构建石化基地联合监管服务机制。已建立由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参与的绿色石化基地监管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召开监管三方联席会议5次,认真分析企业运行期间所存在问题,帮扶企业提升环境管理能力,针对企业环境问题整改遇到的难点,驻企专班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

3.推进甬舟环境应急联动工作。召开甬舟一体化环境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初步完成《舟山市油品全产业链生态环境应急操作手册》修订及《甬舟一体化环境应急联动预案》编制。甬舟一体化实战联合应急演练由宁波市牵头实施,目前相关准备工作已完成。

4.推进省级物资库建设和处置队伍建设。对接省环科院完成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现场技术指导,目前建设方案已经制订完成,省厅正进行招投标工作。

甬舟一体化实战联合应急演练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延后。

1.做好舟山绿色石化周边空气站试运行,顺利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利用舟山绿色石化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与监管平台加强对绿色石化项目日常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排放监测监控;完成《新形势下舟山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课题的验收。

2.继续深入开展石化基地内的现场监管和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确保环境安全。

3.完成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任务。

4.印发《甬舟一体化环境应急联动预案》和操作手册,继续加强与省厅和宁波局工作对接,开展甬舟一体化实战联合应急演练。

102

深入推进治水工作,建设“污水零直排区”42个。

市生态环境局(市治水办)、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全市42个“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1.工业园区(3个):定海工业园区已完成整改。岱山经济开发区已完成现状雨污水管网调查,开展管网整改和新建;完成海舟船舶至长欣西路段1800米污水管铺设,企业厂区内雨污水管网正在施工整改;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EPC招标,监理招标和场地临变安装工程已完成,准备进场施工。普陀经济开发区对已完成整改的15家企业进行复查,督促未完成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开始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2.生活小区(30个):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整改中,7个完成排查。

3.镇(街道)(9个):8个已开始整改,嵊泗菜园镇已完成方案调整,预计10月可施工建设。

7个生活小区、菜园镇尚未进场施工,进度滞后。

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年底完成任务。

103

创建“品质河道”30条。

市生态环境局(市治水办),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30条“品质河道”已全部进场施工,其中定海林家支河、普朱五眼畈河已完成创建,珍珠河、河嘴河已完成工程量的95%。

部分“品质河道”建设质量有待提高。

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圆满完成三年建设100条“品质河道”的建设任务。

104

确保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市生态环境局(市治水办)、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水务集团、定海区政府、岱山县政府、嵊泗县政府、新城管委会

1.1-8月,临城河、城关河、虹桥水库、磨心水库、基湖水库均满足水质目标要求。

2.临城河完成河道水质提升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完成支流入河口污染物修复、底泥污染修复和控藻强化工程,9月底可完成工程量的70%。

3.虹桥水库完成区域性详查,正在编写总体评估方案及环境保护方案。

4.磨心水库(交接断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日常执法巡查,禁止保护区内有农业生产活动,杜绝水库管理人员在保护区内产生生活污水,完善水库应急物资。

5.基湖水库(交接断面)深化实施基湖水库水环境生态治理,上半年安装了曝气增氧系统,完成拦截沟建设和项目自行验收。

受气温、降水、光照及河道周边绿化施工等影响,临城河溶解氧指标持续超标。

按计划加快推进临城河水质提升工程施工。

105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

1.下发《关于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通知》,各县(区)已进一步核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内的水稻种植面积等情况,查明无水稻种植,已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材料。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待年底开展。

2.我市列入范围的污染地块经初步核算安全利用率为94%。

国家污染地块核算细则尚未正式发布,目前核算数据存在不确定性。

会同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确保达标。

106

全面推进治废工作,创建无废城市。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市级及四个县(区)均已于8月底前制定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目前缺乏统筹领导和组织架构,尚未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根据实施方案,加快组建市级“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落实日常办公专职人员;建立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及日常工作定期调度机制。

107

打响工业垃圾歼灭战,建立船舶污染物海陆联动监管体系,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1万吨/年,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新增油泥处理能力9万吨/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

1.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今年5月与市经信局联合印发《舟山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建立生态环境、经信、发改等部门协同推进工业固废歼灭战的工作机制;6月印发《舟山市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已基本确定统一收运单位。

2.加强陆海统筹监管体系建设。牵头起草《舟山市油品储运、船舶修造业油类污染物转运、处置联单及监管制度》并由市政府正式印发,结合《舟山市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及联合监管制度》,基本构建了船舶污染物海陆联动监管体系。

3.推进固废处置能力匹配化。六横麦哲伦公司油泥和废包装桶7万吨/年利用项目已基本建成,近日企业正在开展危废经营许可申领工作。

——

1.继续推进清废攻坚战,启动开展舟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建设工作;基本建立全覆盖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

2.根据市人大关于原《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立法方向进一步聚焦至港口船舶污染物的要求,加快立法进程以更高站位完善船舶污染物海陆统筹监管体系。

3.加快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缺口,舟山市危废填埋场项目力争年内投运。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108

争取沪舟甬跨海通道列入国家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沪舟甬通道前期办

组织开展沪舟甬通道战略规划深化研究工作,积极向上对接汇报,现沪舟跨海公路通道已列入《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征求意见稿。

——

继续深化研究工作,加强向上对接力度,争取正式列入《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

109

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5.67亿吨。优化江海联运物流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江海直达船队规模达3艘以上,江海联运量达2.56亿吨。扩大与沿江沿海港口合作,江海联运信息平台拓展市场化运营合作,实现与5个以上重要节点平台信息互通,全程物流货运量增长20%。
    

市港航和口岸局

1.1-8月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3.86亿吨,同比增长7.16%;完成江海联运量1.72亿吨,同比增长2.29%。

2.开建3艘1.4万吨特定航线江海直达,其中2艘完成分段建造并上船台开展组装。粮食“散改集”江海铁联运项目完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3.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新实现与南京航运交易中心、易航海2个节点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累计交互平台达到14家

4.1-8月铁矿石合程物流平台完成货运量1320万吨,同比增长39%。

——

1.确保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5.67亿吨,江海联运量2.56亿吨。

2.力争2艘1.4万吨江海直达船完成主体建造,推进实现以大豆为主的粮食“散改集”江海铁联运常态化。确保全年完成全程物流量1800万吨以上。

3.拓展江海联运信息平台市场合作,与东海航保中心、易航海合作运行“江海e行”移动客户端。

110

加强城市精细化一体化管理。实施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做好《舟山市城管导则(试行)》的完善工作,印发《<舟山市城管导则>评估报告》;

2.有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设类项目中背街小巷改造已全面完成,精品示范街建设定海、普陀、岱山、新城、普朱均进入扫尾阶段,嵊泗按既定计划继续深化图纸设计;整治类项目均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全面进入查漏补缺和常态化管理阶段。

3.基于GIS的精细化管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软件部分各精细化场景功能已完成开发工作,系统整体进入试运行阶段;完成撤桶并点小区43个视频监控点位的数据对接。硬件部分共安装了91路视频监控、95套内涝监测设备、895套餐厨垃圾桶RFID设备、32300套部件数字标识 ,以及13辆餐厨垃圾车改造。

市“城市大脑”解析能力建设滞后于智慧城管建设,对GIS项目提出的解析要求不能按期提供。

1.指导各县(区、功能区)按照评估报告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持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查漏补缺和常态化管理。

3.继续试运行,优化三大精细化管理模块和决策分析模块。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对接,落实视频存储、解析等相关能力。

111

争取甬舟铁路年底开工,实现舟岱大桥主线合龙。
    

甬舟铁路指挥部、市交通局

推进甬舟铁路建设。

1.甬舟铁路初步设计:陆域和海域钻探5月全部完工;完成桥隧技术专题,金塘海底隧道和西堠门及桃夭门跨海大桥初步设计方案完成技术评审;甬舟铁路初步设计鉴修审查于9月9日顺利完成,标志着甬舟铁路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已完成,计划10月初取得批复。

2.甬舟铁路投融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7月28日,省筹建办组织召开甬舟铁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协调专题会明确PPP项目核心事项,PPP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甬舟铁路PPP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专家评审(2)8月28日俞书记赴上海铁路局专题对接甬舟铁路项目。根据会谈成果,毛江平副市长带领指挥部赴省发改委对接,全力抓落实,8月31日,省发改委正式发函明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作为甬舟铁路项目代建代运营单位,有力推进“两标并一标”加快落地。

3.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2月启动勘察设计工作,目前完成初勘工作和初步设计咨询;金塘至大沙段PPP可行性论证报告通过评审。

——

计划10月份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力争年底开工建设。

推进舟岱大桥建设。

舟岱大桥南通航孔和主通航孔已合龙。舟岱大桥已累计完成投资104.5亿元,总体形象达85%。

——

——

112

改造老旧住宅800幢

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已完成800幢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全市总体施工进度96%,累计完成改造810幢(包括新城超额完成的12幢),其中普陀、新城、普朱、六横已完工,其他地区进度分别为:定海98%、岱山69%、嵊泗90%。

岱山沿港中路项目因纳入“美丽渔港活力港湾”规划范围至今未开工

完成848幢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启动2021年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13

建设小干岛中央商务区。

市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

9月底,小干岛基础设施市政道路部分道路继续管线施工并开始景观绿化施工;部分道路继续路基填筑,分层堆载预压;继续进行小干-长峙通道工程桩基、承台及墩柱等分部施工;基础设施完成当年累计投资2.74亿元。自贸金融中心项目完成北侧1号楼桩基工程,建设临时设施。国际航运中心项目编制建筑概念设计方案。08组团国际社区项目招标确定代建单位。

——

继续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建设,完成年度投资4亿元任务目标,加快小干—长峙通道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亿元任务目标。推进自贸金融中心桩基工程施工,完成施工总承包招标并进场施工,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完成国际航运中心方案设计与项目可研,开展工程建设前期,完成年度投资0.5亿元。完成08组团国际社区定位策划、项目可研,启动国际社区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

114

提升航运服务业集聚规模,引进国际船级社3家、国际船舶总代、船舶供应服务等标杆性企业50家以上。

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投促中心

新引进航运服务企业14家,当年度累计引进39家,边行、碧航和海等国际总代相继落户,上海蔓意、上海润通等知名外供企业业务向舟山迁移。

国际船级社因国际疫情等因素影响,今年扩张力量远不及预期,总部决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被搁置。

继续按照海事服务产业链招商路线推进重点节点企业招引工作,借10月份与招商轮船联合举办国际能源贸易和运输论坛契机,邀请国际船级社中国区高层参会并组织专场活动开展对接,全力争取完成目标任务。

115

常态化开展综合海事服务,产值达6亿美元以上,增长25%。

市港航和口岸局、集聚区管委会

正式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锚地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监管操作规程(试行)》。1-8月实现综合海事服务产值4.39亿美元,预计1-9月可实现产值5亿美元。

——

常态化开展综合海事服务业务,确保全年综合海事服务产值达到6.5亿美元,增长30%。

116

打造与上海优势互补的海洋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向北拓展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新空间。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港航和口岸局、驻沪联络处,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启动建设北部港区海事服务锚地,绿华锚地建设项目已完成扫海招标、工可评审,岱山县开展衢山区域锚地建设前期渔业政策处理情况排摸工作。引进同济大学牵头的大科学装置项目——海底科学观测网东海子网,在舟设立登陆点,并启动建设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舟山中心。

——

推动跨洋山港区供油常态化开展;绿华锚地建设项目计划10月正式开工扫海;确定北部港区岸基服务站选址。推进同济大学与舟山的全面合作,加快推动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舟山中心建设。

117

加快推进526国道、南部景观公路等一批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提升16个陆岛码头。

市交通局

1.加快推进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其中526 国道岱山段累计完成岱西至江南大桥段的35%,新江南大桥于9月28日试通车。

2.嵊泗段改建工程累计完成基湖地下通道段的86%。

3.鲁家峙至东港公路累计完成山岭隧道主体结构的96%,海底隧道已进尺210米。

4.累计建设提升10个陆岛码头。

——

将继续督促公路项目及陆岛交通码头建设责任单位,抢时间、抓进度、补增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18

实施千岛路等城区主要道路和沿街立面提升改造工程。

市住建局、市 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实施千岛路提升改造工程。

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基本完工,一二期路面恢复双向通车。

——

继续推进亮化工程。

实施沿街立面提升改造工程。

结合创城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定海、普陀、岱山等地精品示范街立面改造工程。嵊泗继续深化图纸设计,完成既定目标。

——

继续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和常态化管理。

119

新建城市道路14条,打通断头路3条,拓展瓶颈路4条,实施道路“白改黑”4条。

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新建道路14条全部开工,其中1条已完工;断头路4条已开工,其中3条已基本完工;瓶颈路5条已开工,其中2条已基本完工;白改黑4条已开工,其中2条已完工。

定海西山路工程、普陀兴建路等部分项目涉及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影响工程推进;东港晨晖街、日新弄因前期工作滞后,工程推进滞后,未按时完成月度计划。

按照计划,加快征地拆迁进展,加快项目进度,重点推进定海西山路、东港晨晖街、日新弄等工程。

120

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

市住建局、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

截止9月15日已完成全部公共停车位建设,其中鲁家峙红石体育公园733个,市行政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179个,新城大桥东侧道路景观配套设施133个,共计1045个。

——

——

121

深化“三改一拆”行动,建设城中村安置项目20个。

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深化“三改一拆”行动。

截止9月底,全市共实施“三改”33.7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定30万平方米的年度任务;拆除违法建筑37.5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定30万平方米的年度任务;累计拆后土地利用率达84.83%。完成定海区“无违建”创建、新城、普朱管委会“基本无违建”创建考核验收及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全市河道及小流域沿线违法建筑整治,拆除违法建筑点位99处;完成18个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拆除点位91处;累计完成“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任务的96%。

——

按省办工作计划,开展无违建攻坚行动、“四边三化”百日攻坚行动和2020年省级绿化美化精品道路及特色精品道路评选活动;配合开展舟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普陀区、普-朱管委会乡镇街道进行“无违建”考核验收;完成“四边三化”问题点位整治任务。

建设城中村安置项目20个。

截至9月底,全市加大力度推进20个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目前新城金鸡山二期安置房项、普陀城北A-05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竣工,涉及套1647套,总建筑面积约23.94万平方米。目前全市安置房建设累计已完成投资69.06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14.33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16.05亿元的89.28%。各县区、功能区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攻坚拔钉,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清零,已完成清零299户(其中定海50户、普陀15户、新城233户、普朱1户)。

资金压力大。

加大力度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和清零工作,力争完成目标任务。

122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指导,指导海港城、中央公园、新城城西商业副中心等项目地下空间开发;积极对接小干岛指挥部、甬舟铁路指挥部、市资规局,指导小干岛地下空间开发和高铁新城一体化方案。

完成海绵城市建设4.3平方公里。

——

继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结合监督检查,开展实地项目指导和抽查。

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完善工作机制,谋划十四五规划。

123

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造林8100亩,推进新城中央公园建设。

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岱山县政府、新城管委会

1.3月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分解责任,明确创建项目清单,7月开展部门间办事事项培训,各地于8月底完成自评并申报,9月完成资料审查、综合评定并行文上报省建设厅;

2.截止9月底,完成国土绿化面积8552亩,期间对各地国土绿化完成情况开展了检查,并督促完成了落地上图相关工作。

3.截止9月底,中央公园建设地下室底板、外墙、顶板施工完成60%,完成工程量的25%,累计完成投资7000万。

——

1.做好省建设厅抽查、审定并发文公布

2.组织造林检查回头看;综合回头看检查成果进行科学补植;提早谋划明年的工作任务

3.计划12月底,地下室底板、外墙、顶板施工基本完成,完成工程量30%。

124

深化市区一体化改革,制定一体化管理清单。

市住建局

出台建设标准一体化审查的规划性文件,并开展具体工作。

——

按要求加强建设标准审查工作,并对一体化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进行深化。

125

新建精品示范街8条,改造提升背街小巷10条。

市城管局

结合创城工作,精品示范街和背街小巷均已提前计划,其中背街小巷整治完成年度计划,目前落实常态化管理工作。

——

持续抓好长效管理工作,按既定任务推进项目进展。

126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总量零增长。重点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和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商场等公共机构强制分类和减量化行动。
    

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县城达到95%以上,1—9月份城镇生活垃圾总量保持“零增长”。

第一批65个两网融合体系先行建设小区全部完成企业入驻和撤桶并点,落实精准分类指导服务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成两网融合体系大数据管理系统;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座;建成日处理能力50吨的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本岛一体化,补齐短板。

制定印发《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测评办法(2020版)》,每月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餐饮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落实分类示范行动和源头减量行动进行测评,推进工作落实,已完成6-8月份的测评,印发三期通报。

——

巩固65个小区撤桶并点行动成效,深入完善“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和两网融合体系建设。

继续做好分类示范行动和源头减量行动测评工作,形成创先争优的督导机制。

127

加强地下管线监管,实现城区6条主要道路横跨线路入地。

市住建局、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

目前3条主要道路已完成整治(新城千岛路,普陀兴港大道、天吴道),1条处于收尾阶段(普陀东海西路),2条处于实施阶段,进度相对滞后(定海环城东路、环城南路)。

定海环城东路和环城南路由于光缆政策处理工作复杂,实施进度相对滞后。

进一步加强与定海区政府、交警及光缆权属部门的对接,确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争取10月底前基本完成跨线落地。

128

制定物业行业服务标准,推进无物业居民小区自治管理,已改造老旧小区符合条件的实现准物业管理全覆盖。

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出台《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对于不同管理类型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截止9月,已完成两区两委205个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小区的两次考评;已实现1250幢房屋物业管理全覆盖,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34%。

尚未实现两区两委物业服务居民小区考核结果打破区域统一排名。

对于两区两委205个实施专业物业服务居民小区统一进行考核排名。做好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检查、考核。

129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

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嵊泗县政府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3.369公里。

——

按照计划,加快项目进度。

130

创建4个美丽城镇样板镇。

市住建局、普陀区政府、嵊泗县政府、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六横管委会

到9月底,4个省级样板创建乡镇的2020年计划实施建设项目数87个,已开工87个,开工率为100%;2020年项目计划总投资8.3亿元,累计完成投7.1亿元,完成投资率85.49%。市级层面出台了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支持美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意见。普陀山镇样板创建行动方案获评省优秀方案。四个样板创建乡镇均出台了“一镇一策”。已完成花鸟乡、普陀山镇2个样板镇创建市级预测评,并申报参加10月下旬全省第一批验收评价。

部分项目进展与考核要求还有差距,台账资料需要补充完善,部门协作还需强化联动机制。

抓实抓细,继续推进擦亮小城镇、美丽城镇智慧管家等六大行动,加快项目进度;对标评价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做好4个样板乡镇分批次创建迎检验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浓厚创建迎检工作氛围。

131

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市印发的《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0年)行动计划》,已对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进行了梳理。1-9月累计完成投资1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6亿元的67.5%。

——

将继续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132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竣工3221套、交付884套。

市住建局、定海区政府、新城管委会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竣工4523套、交付1983套。

——

——

133

建设高铁新城。

甬舟铁路指挥部、市交通局、舟山交投集团

1.高铁新城“站城一体化”相关工作。甬舟铁路舟山站TOD概念规划设计方案经多轮汇报,并结合相关单位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完善,舟山站TOD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已日趋稳定。现国铁集团于9月21日已正式接受舟山站站城一体化方案征集的委托。已与知名地产商(宝龙、碧桂园、绿城、金地等)就高铁新城区块建设进行初步接洽。并在确定建设体制和规划定位的前提下,合理测算开发成本,研究资金保障机制,会同市自规局推进矿山资源开发方案,目前已形成方案初稿。

2.高铁新城区块动迁工作。定海区白泉镇第一期安置地块及拆迁地块征收公告已于6月底发布。截止目前高铁新城核心区域征地已完成200亩,皋泄村地面附着物评估9月公示,沟渠、机耕路、河道的评估已完成,共计使用资金5881万元。9月21日,《高铁新城区域征地拆迁方案》已由定海区常委会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已入驻现场,启动评估工作。

3.高铁新城控规编制及安置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舟山高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编制工作。市自规局已按照明确的拆迁安置小区100亩地块选址红线完成安置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安置房建设明确由交投建设开发公司出资,定海区白泉镇政府作为建设主体。

4.高铁新城对外交通组织研究工作。2020年4月底组织开展该项工作,5月底完成初步研究成果。6月在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甬舟铁路舟山站TOD概念规划方案设计相关研究成果对原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根据相关意见对高铁新城交通组织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

1.将就甬舟铁路舟山站TOD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详细的设计理念、规划布局、功能定位等重要内容继续向国铁集团及上海路局争取更大的支持。

2.于2020年底配合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启动报批工作。

3.加强与白泉镇政府的沟通,继续推进高铁新城征地拆迁工作,整体拆迁协议签订工作计划于12月完成,明年4月完成拆迁房腾空工作。

4.继续推进高铁新城交通组织研究工作。

5.加强与知名的地产商(宝龙、碧桂园、绿城、金地等)的进一步沟通,通过比选敲定合作对象,研究确定具体的合作机制。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134

加快油气全产业链发展,大宗商品交易额达5000亿元,油品交易额达3500亿元;油气储运能力达2900万吨;农产品贸易交易额达200亿元;人民币跨境结算量达1000亿元。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1.截止9月底,预计完成大宗商品交易额4150亿元,同比增长14.9%,完成年度任务的83%,其中油品交易额3150亿元,同比32.2%,完成全年任务的90%。

2.截止9月底,油气储运能力2900万吨。3.到9月底,预计完成农产品贸易交易额176.0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88%。4.到9月底,预计实现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820亿元,同比增长18.8%,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上述任务涉及的5项量化指标均达到前三季度预定目标。

——

落实自贸试验区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日常协调和工作督查,继续推动“131”各项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确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135

新增制度创新成果35项以上。

自贸区政策法规局

上半年已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4项,目前已梳理形成50项制度创新项目库。

——

继续搜集梳理制度创新成果,充实制度创新项目库,11月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后逐级上报商务部,确保全年35项以上制度创新成果。

136

精准实施自贸试验区赋权《若干措施》。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1.积极推动省政府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16号)。

2.对接省自贸办提出《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级部门分工建议。

3.8月11日,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行动方案》(浙自贸委发〔2020〕9号)。

4.围绕《若干措施》,分别于4月和8月制定印发了两批《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见效重点任务清单》(浙自贸委发〔2020〕4 号、〔2020〕8号),梳理下发257项重点任务。

5.6月5日,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推进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贸试验区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推动《若干举措》精准实施、有效落地。

6.按照督查工作机制,于7月初对第一批重点任务清单实施情况开展了半年度督查,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截至6月底,170项任务均100%启动实施,其中要求6月底前完成的34项任务已完成28项。三季度任务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正在推进之中。

7.围绕《若干措施》发布和实施,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分别于6月举行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网上产业对接会、7月举办浙江自贸区联动创新区推进会暨自贸区与联动创新区对接活动、8月积极参与“行走自贸区”云座谈、9月会同省自贸办赴金华义乌开展联动创新区金融改革政策创新路演活动。

8.8月初,围绕《若干措施》梳理“下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考核认证和质量督导员资格认证权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4项省级权限,并向省级部门提出下放诉求。

9.编制油气产业重大问题与政策争取示意图,并向省自贸办作了汇报。

10.成品油出口、上期所入股浙油中心、混兑加工燃料油出口退税、制定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油气特色自贸港课题研究、仓单质押融资等重点难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有望年内突破。

——

1.推动市级各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或落实举措,有效实施《若干措施》。

2.根据三季度督查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任务,要求责任单位逐项分析原因,细化推进方案,协调相关诉求,推动工作按计划实施。

3.结合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方案,深入推进油气全产业链特色发展。

137

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00亿元以上。

市投促中心、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驻杭联络处,各相关经济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截至8月底,实际到位市外资金396.4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9.29%。

——

全力攻坚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任务,推动各区块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产业定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精准招商,全力完成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10亿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招引任务。

138

进出口额突破1500亿元,出口额达500亿元。

市商务局、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驻杭联络处,各相关经济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8月,全市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101.9亿元,同比增长45.1%,增幅列十一地市第1;其中出口总值380.4亿元,增长32.4%,增幅列十一地市第1;进口总值721.5亿元,增长52.9%,增幅列十一地市第2。

——

开展对实体外资项目的攻坚。重点抓好盐田港收购光汇石油储运基地、太平洋海工债转股、友联船厂增资、岱山中广核海上风电和新城万达广场等项目的外资到位,争取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梳理在谈外资项目,积极谋划明年外资开门红。

139

实施“一月一签三会三见”推进机制,强化整合招商力量,明确主攻方向和目标,突出实物量有效投资。

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开展网络推介签约,克服上半年疫情影响,分别于3月25日举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云招商”对接会,于6月9日举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网上产业对接会,累计促成19个项目签约,总投资约351亿元。

2.开展现场签约,分别在普朱、集聚区开展“一月一签”活动,促成长乔海洋世界项目、浙江一塑聚苯乙烯生产基地项目等6个重大项目签约,总投资84.5亿元。

——

继续保持“一月一签”良好势头,引导各县(区)、功能区促成更多“大好高”项目签约,进一步营造全市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强已签约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直至项目开工建设。

140

加快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培育零售新业态,带动新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促进社会消费。实现网络零售额增长15%。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区)政府、集聚区管委会

1.累计培育同城购生活消费电商平台6家;

2.累计打造智慧景区2家;

3.开展舟山市智慧校园示范建设校申报工作;

4.实现网络零售额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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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全市首批智慧校园示范建设校,这些学校将通过2年的培育建设,通过验收程序建成我市10所及以上智慧校园示范校。

141

加快城市商圈建设,提升改造3条商业特色步行街,打造定海风情街、普陀520幸福街、岱山新天地、六横龙山酒吧街等夜间经济集聚区。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舟山520商业特色步行街。

组织指导普陀区商务局完成舟山520商业特色步行街开街,并开展系列“潮生夜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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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舟山520商业特色街开展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建设试点评估。督促各街区持续开展提升改造及招商工作,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并通过网络平台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促进步行街发展。督促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夜市市场安全、环境卫生、运行规范。

新城长峙岛如心广场特色步行街。

完成香樟湖步行街及如心广场街区美化,7-9月份开展如心夜市活动;

定海海滨新天地特色步行街。

定海海滨新天地特色步行街,推进夜间集市建设,举办各种展销活动;

定海风情街。

完成定海风情街规划设计,人行道提升和广告牌整治等商业基础设施改造;

岱山新天地。

进行岱山新天地餐饮综合体扫尾工程,10月4日进行试营业;

六横龙山酒吧街。

六横龙山酒吧一条街,完成百国民居国际海员村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游客中心室内外装修及绿化打造。

142

持续做好“菜篮子”工作,提升蔬菜基地保障能力,完善交易配送服务体系;筹建“鱼篮子”专业合作社,加强与渔业捕捞船直接采购对接,新建改扩建水产品平价供应点10家,发展水产品线上同城配送新业态,CPI保持低位运行。
   

市“菜篮子”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供销社、市商贸集团,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提升蔬菜基地保障能力。

年度任务建成1000亩放心菜园,目前已完成90%。

——

继续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确保在11月份完成目标任务。

完善交易配送服务体系。

在三农和金叶批发市场内均已完成3000和800平方米的地菜交易配送场地和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已建成的“鱼篮子”各项措施和制度。

筹建“鱼篮子”专业合作社,加强与渔业捕捞船直接采购对接,新建改扩建水产品平价供应点10家,发展水产品线上同城配送新业态,CPI保持低位运行。

已建立“鱼篮子”专业合作社2家,与渔船直接对接已开展实际运作。全市完成新建改扩建水产品平价供应点27个。培育线上水产品同城配新业态共计14家。

1—9月份,“菜篮子”CPI在全省11个地市中涨幅最低。

持续做好“菜篮子”价格市调控,确保CPI低位运行。

143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市商务局(粮食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1.制定了粮食订单收购政策。

2.做好收购各项准备工作。9月份组织人员到乡镇街道与召开种粮大户签订粮食订单合同。同时落实了仓容,备齐包装物、水分测定仪等收购物资,组织收购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3.按照省粮安办粮食安全责任制任务指标,及时分解至各县区,完成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粮食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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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晚稻收购。同时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以及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晚稻收购秩序正常。

2.拟制下发《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方案》以及《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3.加强轮空期内地方储备粮实物库存监管,确保每月粮食实物库存占储备规模70%以上。

144

观音文化园开园,完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普朱管委会

观音圣坛已基本完成须弥山和各层佛殿的佛像安装工作;圣坛附属配套工程正推进地下车库结构施工、北总门结构施工及僧寮室内精装修收尾工作;居士学院正推进精装收尾、修补及保洁工作;正法讲寺正推进各院落外立面修补及保洁工作;观音公园正推进苗木修整养护工作。

 

——

围绕10月12日竣工验收和11月14日开园活动两大重要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收尾,配合推进外围配套和竣工验收审批。同时加快节奏落实各项运行筹备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年内开园的目标。

145

举办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

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市投促中心

经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同意,推迟举办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同时,10月份举办2020国际油气贸易与海事服务高峰论坛,确定了论坛方案,由1个主论坛和3个分论坛组成。目前,已全面进入筹备阶段,嘉宾邀请工作基本完成,各项会务筹备正在积极推进。

——

继续做好嘉宾参会对接工作,根据论坛筹备情况,做好综合协调、会务保障、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确保10月16日在舟山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

序号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及困难

下一步工作

146

推进“多规合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城市及海岛景观风貌规划。

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市级:开展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区域协同,积极与上海、宁波等周边城市对接;加强市县、部门协同,开展了县(区)、功能区管委会专题对接和市级相关部门对接;在空间上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域全要素资源布局,重点完善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布局方案,基本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期方案讨论稿。
    2.岱山:根据三调时点更新修改基数转换成果;开展乡镇、部门对接工作,将合理的意见与需求落实到空间规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已上报审查;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梳理耕地、永农矛盾图斑,研究补划思路;总体上已初步形成了中期成果。
    3.嵊泗:继续完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方案,就现阶段成果与县各部门乡镇进行对接,优化和完善大纲内容;优化主要岛屿的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布局方案;完善基数转换方案;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
    4.中心城区控规:完成定海三院街区、临城绿岛单元、浦西单元东街区、六横小郭巨临港产业园一期等控规编制或调整工作。
    5.城市景观风貌:完成《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方案,已通过评审;完成《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6.海岛景观风貌:开展特色海岛景观风貌规划,形成框架性内容。
    7.按时完成全市所有自然保护地的调查摸底、整合优化调整方案、整合优化预案及分述报告编制并上报省局,完成质量较高,效果较好。

1.市级: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框架体系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符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而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对舟山的永农、耕保量、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关键性尚未明确,造成了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期成果内容上的不确定性。
    2.岱山: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定稿,三调成果、海岸线修测及相关约束性指标仍未明确,因此目前岱山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只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紧密关注上位规划和指标下达,实时更新,补充修改。
    3.嵊泗:底图底数存在误差,如行政区范围线、岛海分界线、三调与永农、林地现状数据;从三调阶段性成果与永农、林地之间数据误差来看,永农和林地等按目前规则实现原有保护目标较困难。自然保护地关于风景名胜区的整合优化工作还不明确,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划定还存在较大变数,影响下步工作推进。

1.市级:按照年底前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计划,继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研究成果,全面开展中期方案的意见征求和专家咨询,积极落实省级规划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控制性和约束性指标,按计划编制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2.岱山: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内容,根据三调数据和相关指标的更新进行实时调整。进一步加强乡镇、部门联动,科学统筹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3.嵊泗:结合三调最新数据摸清底数底图,继续查找问题,并优化方案;进一步对接上位及相邻规划,加强落实和传导;就现阶段成果与县各部门乡镇进行对接,优化和完善大纲内容;优化主要岛屿的空间布局。
    4.中心城区控规:继续推进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5.城市景观风貌: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开展管理办法意见征求及修改,按要求完成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和管理办法上报审批稿。
    6.海岛景观风貌:继续推进海岛景观风貌规划编制工作,第四季度完成阶段性成果稿。

147

建设高铁新城。

甬舟铁路指挥部、市交通局、舟山交投集团

1.高铁新城"站城一体化"相关工作。甬舟铁路舟山站TOD概念规划设计方案经多轮汇报,并结合相关单位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完善,舟山站TOD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已日趋稳定。现国铁集团于9月21日已正式接受舟山站站城一体化方案征集的委托。已与知名地产商(宝龙、碧桂园、绿城、金地等)就高铁新城区块建设进行初步接洽。并在确定建设体制和规划定位的前提下,合理测算开发成本,研究资金保障机制,会同市自规局推进矿山资源开发方案,目前已形成方案初稿。

2.高铁新城区块动迁工作。定海区白泉镇第一期安置地块及拆迁地块征收公告已于6月底发布。截止目前高铁新城核心区域征地已完成200亩,皋泄村地面附着物评估9月公示,沟渠、机耕路、河道的评估已完成,共计使用资金5881万元。9月21日,《高铁新城区域征地拆迁方案》已由定海区常委会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已入驻现场,启动评估工作。

3.高铁新城控规编制及安置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舟山高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编制工作。市自规局已按照明确的拆迁安置小区100亩地块选址红线完成安置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安置房建设明确由交投建设开发公司出资,定海区白泉镇政府作为建设主体。

4.高铁新城对外交通组织研究工作。2020年4月底组织开展该项工作,5月底完成初步研究成果。6月在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甬舟铁路舟山站TOD概念规划方案设计相关研究成果对原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根据相关意见对高铁新城交通组织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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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就甬舟铁路舟山站TOD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详细的设计理念、规划布局、功能定位等重要内容继续向国铁集团及上海路局争取更大的支持。

2.于2020年底配合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启动报批工作。

3.加强与白泉镇政府的沟通,继续推进高铁新城征地拆迁工作,整体拆迁协议签订工作计划于12月完成,明年4月完成拆迁房腾空工作。

4.继续推进高铁新城交通组织研究工作。

5.加强与知名的地产商(宝龙、碧桂园、绿城、金地等)的进一步沟通,通过比选敲定合作对象,研究确定具体的合作机制。

 

148

实现滨海大道全线通车。

市住建局、普陀区政府

6月底,完成舟渔高架建设,滨海大道全面通车,沿线环境整治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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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启动滨海大道两岸生活生态、创新创业、景观岸线规划设计,实现沿线绿道贯通,推进本岛“蓝色海湾”工程。

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修改完善《“三湾两岸 滨海秀带”概念规划》规划方案,做好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的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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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三湾两岸 滨海秀带”概念规划》编制工作,第四季度完成阶段性成果稿。

150

对标新加坡,构建海上花园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对标新加坡,开展海上花园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课题编制,基本形成初步方案,并进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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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编制进度,进一步征求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要求形成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