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40/2020-15420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0-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舟公积金委办(2020)4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既有住宅列入县、区级以上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已实施改造的,统一实施计划中个人分摊支付的费用可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分摊支付的费用。
以下为省建设厅公布的第一批浙江省2020年老旧小区清单: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