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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37/2020-162822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1-1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市“两会”建议议案及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11-17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我局按时完成了2021年度市“两会”建议议案及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市“两会”建议议案及提案34件,其中人大建议议案13件(其中大会建议主办件4件,协办件3件;大会议案协办件6件);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件9件,协办件11件;闭会后主办件1件)。上述建议议案及提案主要涉及城市燃气安全、生活垃圾分类、城区停车难、广场舞扰民、小区阳台封闭等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这些建议议案和提案均呈现了社会关注度高、协办单位多、办理工作难等特点。

二、主要做法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别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我市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推手和有效手段,围绕这些主办件、协办件所关注的城镇燃气安全、停车难、垃圾分类、广场舞噪音等热点、难点问题,即知即改,同步深化燃气安全大检查及管网更换、智慧停车加快实施、第二批两网融合分类小区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力求在解决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上见功夫,在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上做文章。

(一)领导重视,各司其职高效办理。在预交办期间,我局已初步落实了承办责任分工;市里正式交办文件下发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局专题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责任,明确主办、协办的具体承办处室和办结期限,做到思想统一到位,责任分工明确。同时,强化承办处室间的协作配合,根据办理计划和进度安排,合力做好承办、催办、联络、协调、答复、审核等各环节办理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高效、有序的承办工作体系。

(二)提前介入,加快办理提升质量。一是提前甄别分类,增加内部办理时间。在市里正式交办文件下发前半个月左右,我局对于内容已明确的建议议案和提案,提前交办给相关处室,由处室长负责与代表委员进行答复意图沟通和答复材料准备等,助推办理质量的提升。二是拟定意见,定稿前与代表沟通。为避免单方面拟定答复意见,盲目与代表委员面商可能带来的意见分歧和答复不满意,我局要求各承办处室(单位)对建议议案和提案中内容不明确的地方,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明确真正办理意图后再研究拟定初步答复意见;在拟定初步答复意见后,再通过电邮微信、浙政钉或上门、电话等方式,先将初步答复意见的主要内容与代表委员进行协商,在听取吸纳代表委员修改意见后,再进行完善并进行正式面商达成最终答复稿。

(三)加强沟通,主协办件都能满意。在主办件办理中,及时主动向协办单位传达代表委员的建议议案和提案意图,协助相关协办单位有的放矢完善答复意见,同时也为更有效答复主办件整合各方数据和材料,力求主办件的答复意见让代表委员看的明白、看的满意。在协办件办理中,积极配合有关主办单位,主动进行沟通,向主办单位提供相关所需的数据材料,真正做到协办答复内容翔实可靠,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

三、办理成效

积极采纳代表委员们在建议议案和提案中好的建议和提议。比如政协委员潘祖平领衔的提案《关于有效治理广场舞扰民现象的建议》(提案编号75164号),提出定海、临城个别公园广场区域,市民大妈们跳广场舞的音乐太响造成扰民现象。在接到此主办件后,我局积极主动与相关协办单位沟通联系,5月20日,由市政府毛江平副市长召集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体局、新城管委会等多家单位,专题召开了广场舞专项整治研讨会,并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其中由新城管委会牵头,对提案中提到的扰民严重的海城广场划定广场舞活动区域,实行限时间、限区域、限组织、限音量“四限”管理;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配合公园广场物业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对出现的音量超标等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以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公安部门加快对此项行为的地方性立法,如《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修改,建议对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明确罚则,对此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再比如人大代表张武斌领衔的建议《关于加快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建议》(建议编号79号),提出我市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力度,加强垃圾分类的属地责任并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此我局和市分类办做了大量的工作,除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条例》的宣传外,还组织市分类办各成员单位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了行业内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对宾馆(酒店)、小餐饮店、果蔬店铺和垃圾清运人员作为此次宣传重点,专门送《条例》上门,面对面宣贯。同时,组织开展了从6月份开始的为期半年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执法依据,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重点查处五大类突出违规违法行为,仅6月23日至7月1日,就处罚垃圾分类案件97起,罚款12750元。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今年,我局虽然完成了“两会”全部建议议案和提案(闭会后交付1件除外),但因市县级城市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部分建议议案和提案落实受限于当前政策法律制度等诸多原因影响,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建议议案和提案落实情况的追踪督办。采取“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落实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保证办出实效。

(二)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办理程序、方式方法及落实力度等各方面全盘回顾总结,检视本年度办理工作和过程,查找、补齐工作短板。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