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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9/2020-175625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0-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疫情纾困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文广旅体局,新城、普朱管委会体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17〕27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浙体经〔2020〕59号)等文件要求及市委市政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部署,现就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疫情纾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主体须于2019年底前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已纳入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损失较大(2020年度一季度营业额较2019年度一季度同比下降超过50%)的体育企业以及积极应对疫情创新体育产业业态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须为主营体育企业(体育类营业收入超过60);

(三)申报单位须依法纳税;

(四)已获得2019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的单位不再进行申报;

(五)不予支持的单位(项目):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其他不适宜补助的项目单位。

二、资金补助支持方式

在2020年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15万元用于补助疫情纾困项目。根据申报单位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社保金企业缴纳部分三项的总额,补助总额的50%予以纾困,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有申报单位补助金额累计超过115万元的,同比例下调补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疫情纾困类)(含法定代表人承诺书)(附件1);

(二)单位近两年财务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三)2019年度纳税及缴费证明;

(四)2019及2020年度一季度营业额证明;

(五)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及审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于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各县(区)文广旅体局,新城、普朱管委会体育主管部门。市本级体育企业,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文广旅体局。

(二)县级审查。各县(区)文广旅体局,新城、普朱管委会体育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把关,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项目)提出初步意见。5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填写《2020年度疫情纾困类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市文广旅体局产业规划发展处,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三)市级审定。市文广旅体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形成建议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四)公示公开。对补助的单位(项目),将在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官网平台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市文广旅体局疫情纾困类项目申报联系人:俞晓,电话:18358082001,邮箱120842769@qq.com。

市文广旅体局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联系人:孔奕,电话:13857216902。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docx

2.2020年度疫情纾困类项目备案汇总表.docx

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