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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扶贫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1- 0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县(区)扶贫办,新城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扶贫办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确保2020年全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顺利完成,扶贫办决定开展2020年全市扶贫工作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内容

(一)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消除情况对全市渔农民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情况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各项扶贫政策是否落实、补助是否到位,各地目前消除情况,以及年底前是否能确保完成8000元以下清零目标。

(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解决情况。对农村低保、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就业进行调查。重点调查今年上半年现存危房的整治情况、农村饮水达标提标情况、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情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扶贫基地吸纳低收入渔农户就业的落实情况。

(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信息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各地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扶贫领域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五)浙江省扶贫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对低收入农户信息填报、系统数据真实性、专人维护等进行调查,重点调查低收入农户信息填报完成率是否达到100%系统数据是否及时调整修改等。

(六)“十四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重点听取对低收入渔农户家庭子女教育及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低保标准1.5倍至2倍群体管理的政策实施意见。

、检查范围

4个县(区)及新城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

、检查方式

为单位,市扶贫办或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市成员单位)派员参与,共同组成检查组。除省扶贫办6月、9月及市扶贫办9月检查过的(定海区)白泉镇、小沙街道、金塘镇、(普陀区)展茅街道、(普朱管委会)普陀山镇、(岱山县)高亭镇、东沙镇、(嵊泗县)菜园镇、嵊山镇、枸杞乡外,其他乡镇(街道)(含蚂蚁岛管委会、登步岛管委会、白沙岛管委会)均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每个乡镇(街道)检查2个每村检查6农户,通过走访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中上旬。

五、分组安排

组(定海区):白泉镇、小沙街道、金塘镇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

由普陀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市扶贫办或市成员单位1人,普陀区扶贫开发工作科室负责人,普陀区扶贫开发工作成员单位1人。

第二组(普陀区):展茅街道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含蚂蚁岛管委会、登步岛管委会、白沙岛管委会,不含朱家尖街道)。

由定海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市扶贫办或市成员单位1人,定海区扶贫开发工作科室负责人,定海区扶贫开发工作成员单位1人。

第三组(岱山县):高亭镇、东沙镇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

由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市扶贫办或市成员单位1人,嵊泗县扶贫开发工作科室负责人,嵊泗县扶贫开发工作成员单位1人。

第四组(嵊泗县、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除嵊泗县菜园镇、嵊山镇、枸杞乡及普朱管委会普陀山镇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

由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市扶贫办或市成员单位1人,岱山县扶贫开发工作科室负责人,岱山县扶贫开发工作成员单位1人。

、相关要求

一)请被检查乡镇(街道)做好准备,积极配合。

(二)被检查村、农户名单由扶贫办提供各组组长负责组织检查,具体检查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三)各组检查报告经组长审定后,于11月23日前报市扶贫办。联系人:林国生;联系电话:8176751,13567666899。

 

 

 

                       舟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