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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6/2020-17989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2- 03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农发〔2020〕62号

 

关于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的

通  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新城、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社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联合协作,进一步统筹渔农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合力交出产业兴旺高分报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建立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建立联络员机制

两部门分别明确一位联系领导,明确一个联系处室和联络员作为日常沟通协调联系领导和联络员。其中,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农业产业工作的负责人为联系领导,农业处为联系处室,农业处负责人为联系人;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负责人为联系领导,国内渔业处为联系处室,国内渔业处负责人为联系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建立会议邀请机制

在组织有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方面会议,涉及主导产业发展、数字渔农业建设等内容时,应积极主动邀请对方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有需要时可邀请对方县(区)部门参与会议或两部门联合召集渔农业产业主体开展活动等。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会议,内容涉及海洋渔业部门的,市农业农村局应积极与省厅对接,邀请其一同参会。

三、建立文件共享机制

对省厅下发的文件未主送到地市渔业主管局的,且工作落实需要两部门共同推进的,应第一时间将文件抄送给市海洋与渔业局。对本部门起草的各类通知、报告和县(区)上报的文件,涉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应同时抄送对方单位。

四、建立定期报送机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每月提供渔业产业发展、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方面内容材料2次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关产业信息。例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冷链物流、全产业链建设、渔农业龙头企业管理、数字乡村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数字工厂(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休闲渔业等内容。

五、建立日常协调机制

组建渔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钉钉群,由两部门市、县(区)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负责人组成,作为传送文件、互相交流的平台。每季度召开碰头协调会不少于1次,由两部门联系领导轮流召集,可邀请相关处室业务负责人一同参加。两部门要同时建立部门内部工作配合机制,涉及产业相关处室两个以上的,由联系领导或联系处室负责人进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提高协同工作效率。

请各县(区)参照本通知建立相应协同工作机制。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联系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

联系领导

联系处室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

叶维寅

农业处

陈巧梅

市海洋与渔业局

李增辉

国内渔业处

谢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