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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0-177681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审招委
生成日期 2020-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政务服务办2021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精神,运用利民为本、整体智治、高效协同、规范创新等理念和思维,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结合新阶段新形势把“全面深化改革”等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树立“利民为本”的理念,做优做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群众办事不出岛。

围绕“就近办”,深化“办事不出岛”改革,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一是推广嵊泗县“云上大厅”远程办事模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基础上进行前端系统开发,集成辅助接件、视频交互、共享桌面和全流程追踪等功能,使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均能够受理县级审批的便民和涉企服务事项,真正实现100%办事不出村。二是推进多场景的政务服务2.0应用下沉。完善智能化自助终端“舟到办”,推进智能化自助终端在基层、公共场所、银行网点等自助办事应用,做好政务服务2.0多场景应用延伸省级试点工作,让群众家门口“就近办”。进一步推进电子卡证、刷脸办等在办事网点、旅馆住宿、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景应用,推进高频民生事项智能“秒办”、“一证办理”。三是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海岛流动办证窗口”服务机制,对于需要现场踏勘、许可监管的事项,提供集中上门指导服务。继续打响“渔小二”“东海渔嫂”等红色代办品牌,提升海岛基层群众获得感。四是开展“数字扫盲”行动。深化“人机联办”机制,组织纳税、缴费、查询等常办事项培训和辅导,让基层群众“网上办”“掌上办”会用能用。五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满意度。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探索引入积分制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增强窗口工作的能动性。完善办事咨询服务投诉体系,强化好差评系统的全面应用,通过第三方测评、现场评价和电话回访等方式,切实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和跟踪回访。

(二)树立“整体智治”的理念,打造整体政府概念,建设自贸试验区最优营商环境。

围绕“集成办”,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找部门”转变为“找政府”。一是围绕测评抓营商环境优化。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全市营商环境智控指数,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组织,建立问题通报和交办机制,加密营商环境评价频次,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舟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容错免责和追责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营商环境指标落实。二是推进“一件事”改革系统集成。聚焦民生关切、涉企服务、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推动跨部门、跨业务的综合集成创新,实现推进“一件事”流程整体性再造、数据高质量共享,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三是深化涉企领域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不断扩大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实施广度和深度,打造“一表(申请表)一书(承诺书)”式最简告知承诺新模式;全面探索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夯实“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深化施工图电子化改革,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施工图自审承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深化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持续压减口岸费用,打造船舶通关效率最高的口岸和国际一流的海事服务基地。四是优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加快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提升,建立完善政策梳理、诉求流转、部门协同、监督评价、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提高惠企政策梳理和精准推送的水平,为企业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精准服务,提升为企服务的精准性、高效性和便利性。

(三)树立“高效协同”的理念,通过数字赋能变革,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

围绕“网上办”“掌上办”“协同办”,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助推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快政务服务2.0建设。围绕“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建设目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力争实现100%准确率,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二是推进大厅智能化应用。在完成智能化大厅改造,合理设置职能导服区、收件区、审批区、出件区基础上,全面实行2.0上线收件办理,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减窗口、减人员、提效能”目标。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接入政务服务2.0,全面推广掌上办、网上办和人机联办,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受理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浙里办”宣传推广工作,力争“浙里办”注册用户增量和日活跃用户有质的飞跃。深化“无人审批”改革工作,推动新一批无人审批事项落地实施,并逐步向乡镇、公共场所延伸。四是攻坚数据共享。围绕数据共享核验和重复提交材料问题,开展全市信息系统和数据目录普查,抓好数据归集全市统一平台,建设完善以业务为主线的专题数据库和特色数据库。试运行全市公共数据平台2.0,对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归集、目录进行梳理,做好数据的清洗、融合工作。开发应用数据问题治理平台和材料共享查询平台,及时解决反馈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问题。

(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规范和创新招投标运作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根据省统一制订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加快推进清单内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全覆盖,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进一步开展好交易规则清理工作,按规定要求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对接共享,按省里统一要求完成与省专家库的对接共享、全省CA的互连互通。二是深化我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开展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和监管平台建设,推广“不见面”开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跑零次”。构建“门户网站+手机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平台,实现“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过程全流痕”,提升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规范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管理。深化全市招投标情况月报制度,重点关注各地、各部门必招项目非公开招标情况,对采用邀请招标、不进行招标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政策,适时调整完善我市非必招项目采购政策,规范非必招项目采购行为。四是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开展跨行业、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全市招投标工作由标前管理向信用评价、综合监管、联合惩戒等标中标后监管过渡。五是深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根据2020年度国家营商环境(招标投标)评价要求,结合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实际,落实好2021年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应建立而未建立机制清单、应出台未出台的文件清单、需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改进举措清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