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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0-12148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2- 07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帮助我市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根据俞书记、何市长要求,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见》起草过程。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俞书记、何市长指示要求,2月3日,陈隆副市长召开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座谈会,对起草制定我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意见进行专题部署,并提出了政策的总体框架。2月4日,市经信局牵头与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金融办、税务局、商务局等十多个市级部门、各县(区)、功能区和重点行业企业联系对接,摸清我市小微企业的政策需求和政策建议。并学习借鉴了浙江省政府、湖州、苏州等城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相关政策,通过梳理和整合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2月5日,经陈隆副市长审阅同意后,市经信局征求了二十余个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于当日对政策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陈隆副市长又对该政策进行了研究,对金融支持、财政资金使用、具体文字表述等问题作了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了《意见》(送审稿)。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政策时限为发布日起至2020年4月底。整个《意见》从金融支持、自贸区服务、稳定企业用工、专项领域扶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服务等六方面共提出了18条意见,并每条意见明确了有关责任单位。

(一)金融支持方面(共三条):第一条加强信贷纾困,安排再贷款1亿元、再贴现2000万元,用于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后续复工产生的资金需求。建立“两张清单”,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融资帮扶力度。第二条降低融资成本,引导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采取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还款方式方便企业转贷续贷。第三条优化金融服务。鼓励企业在线便捷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受疫情影响严重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组织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帮扶对接。

(二)自贸区服务方面(共一条)。第四条提升自贸区服务水平,优先保障防疫物资和LNG、煤、油等重要物资运输;对于海事管理机构签(核)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等相关证书,疫情防控期间可延期办理;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流程,取消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事前单证提交。

(三)稳定企业用工方面(共四条)。第五条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3个月。第六条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第七条适当补贴外地员工返程路费,经所在地政府批准,向舟山市汽运公司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员工,包车费政府给予50%补贴。第八条大力支持稳岗就业,为企业和求职者免费提供招聘求职服务,加快兑现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四)专项领域扶持方面(共五条)。第九条延期交纳和减免税款,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或缓交3个月。第十条减轻房租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第十一条扶持小微企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第十二条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力度,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开展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第十三条强化外贸扶持。加大对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补贴;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降低检验检疫费用;加大对本市重点水产企业外贸供应链、平台的扶持力度。

(五)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共三条)。第十四条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适当延期电费滞纳金缴纳截止期限,1月份电费违约金统一延期至2月11日,后期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行调整。第十五条实行供水优惠,对2020年用水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户原水价下调10%,疫情期间采取欠费不停水措施。第十六条实行供气优惠,对2020年用气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户最高用气价格从5.30元/立方米调整至4.95元/立方米,对原有用气大户,根据用气量在已优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给予下调。

(六)优化服务方面(共二条)。第十七条免费提供远程视频会议服务,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公司免费提供企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办公等应用服务。第十八条优化企业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加快兑现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发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开通企业诉求反映专栏。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意见。

市经信局向18家单位征求书面意见,共收到书面意见19条,其中已采纳14条,未采纳5条。大多数采纳的意见是相关单位提出专业领域方面的内容表述和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如市税务局提出减免和缓交税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返还失业保险费;人行舟山市支行和银保监舟山分局提出的金融支持方面的内容表述等意见。未采纳意见主要有市文旅局提出的“加大文旅体产业资金的扶持力度政策”,市港航口岸局提出“鼓励企业为防疫作出贡献,将贡献企业纳入2020年重点骨干航运企业”,市住建局提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顺延一定时间”,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政策”,考虑到该政策主要针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行业性的政策和专项领域方面的建议不在此政策中体现。市财政局提出“所有意见中涉及的补助资金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予以兑付,市财政将统筹考虑给予支持”,有关资金兑现已经在有关意见条款中明确,因此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