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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0-122132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3-3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明确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新市场监管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精业强局”为主线,凝心聚力,激情拼搏,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一、持续改革创新,高质量打造“精业强局”治理体系

1.打造“跑改”升级版。企业开办上,优化“四个工作时办结”流程,力争网办率95%以上;企业注销上,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简易注销实行当场办理;许可审批上,探行自贸区特色的“照后减证”和“秒批”方式,尝试“一企一证”,打造更快速便捷的准入准营环境。

2.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完成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并与众食安APP数据对接,充实智慧餐饮监管系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中小学、等级幼儿园食堂新建“智能阳光厨房”100家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信息化数据总仓。实施监管执法电子取证常态化,规范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推进数字化执法办案工作;加快药品检查认证系统的完善应用,争取被省局推广;加快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普陀)建设;牵头做好“互联网+监管”应用深化工作,所有行政监管事项通过平台进行检查,各项应用达到或超过省定指标。

3.创新综合执法体系。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理顺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监管与执法的衔接机制;对影响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的恶意竞争、行业垄断、价格欺诈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围绕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保障稳企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深化电力、医疗、教育、养老等重点领域的价费监管,打通民生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4.健全安全宣传和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建立市场监管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市场监管安全知识大讲堂”“市场监管开放日”等活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市场、餐饮行业的全面规范;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6家;以各类大比武、大创建活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坚持争走前列,高质量打造“精业强局”特色业绩

5.“证照分离”改革争走前列。加快改革事项的审批优化和迭代推进,加快形成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保持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各自贸区前列,争取国务院办公厅来舟召开现场会。

6.产业服务政策争取突破。打造“进口非特”升级版,构建以甬舟一体化为中心的化妆品进口产业平台;向国家药监局争取“进口特殊化妆品”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向省药监局争取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权限下放争取在药械临床试验基地上有零的突破。深化盐业监管改革举措,争取食盐生产许可审批授权或现场核查授权。

7.接轨长三角和甬舟一体化争取成效对接杭、甬、温、嘉、金、台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商事登记上,争取部分行政许可实现通办,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建立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标准化协作上,推动参与上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建设;探索制定甬舟区域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上,争取将舟山专利申请纳入宁波市已有的“专利预审快捷通道”。检测检验资源共享上,与SGS公司合作共建流量计量实验室,建立LNG加气机计量标准;打造甬舟一体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平台。积极打通沪甬舟消费投诉举报通道,探行消费纠纷异地受理处置。强化执法协作,实现处罚对象、案件线索交流共享,重要专项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域联合查处。

8.监督管理争取舟山特色。监督抽查方面,建立“清单建库+专家问诊”的监督抽查制度,制定舟山特色的《食品抽检地方标准》;试行重点医院药品安全联合交叉检查;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自贸区油品双随机监管上做出亮点。放心消费方面,继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新区”行动,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的创建层次,着力打造更高层次的长峙岛(如心小镇)等“放心消费小镇”“放心消费乡村”。市域治理方面,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综合整治,凸显市场监管治理作用。

三、突出服务供给,高质量打造“精业强局”服务平台

9.打造高能级服务平台。加快国家大宗商品储运产业计量中心筹建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筹建任务;争取国家部委同意组建全国江海联运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标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争取建立专利孵化基地;加强检测技术能力,推进微生物、动物毒理、中药材等领域的能力升级,完成“进口非特”检验资质备案;突破LNG配套计量科研能力和油品流量检测水平,在法定范围内突破绿色石化基地计量检测合作形式;提升承压类设备检验能力,推进特检工作数字化转型。

10.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打造个性化的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室,构建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结合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构建小微企业成长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聚焦公平竞争和知识产权,推行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第三方评估,构建公平竞争一站式审查机制。

11.打造高质量提升机制。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和“品字标”贴标亮标计划,推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实施特色行业质量提升示范工程,打造普陀水产行业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改进质量考核制度,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在我市入围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参与城市的基础上,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推动船舶修造、水产加工、塑机螺杆等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国家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行动;强化“非公党建”,持续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规范和“两个覆盖”。启动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新三年行动(2020-2022),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实施“5S”管理。

四、提升监管效能,高质量打造“精业强局”安全底线

12.全力攻坚“五大会战”两个重点任务。聚焦绿色石化基地,通过专班服务、专家抽查、政企会商、定期巡查,确保绿色石化基地生产安全。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落实“创城”工作中的食品安全、农贸市场整治以及各项配合任务,为全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力冲刺。

13.实现示范创建三个全覆盖。启动食品安全市创建,确保验收一次过关,省级食安县区创建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省率先完成乡村农贸市场星级创建全覆盖;实施校园食品和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实现全市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全覆盖。

14.新建主体责任落实四方面机制。食品流通方面,在大型超市及规模食品批发企业推进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在食品贮存环节推行备案报告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保障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和食安金融联合惩戒制度,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餐饮方面,有序推进“红黑榜”制度和餐饮业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药品方面,强化GMP、GPS认证取消后的药品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运行工作;开展化妆品备案企业积分制和分级量化管理试点;扩展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特种设备方面,推进特种设备企业安全分类评价系统应用,指导、督促企业进行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全市应用该系统的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推广“保险+服务”电梯监管举措,安全责任险投保电梯数量占50%以上。

15.开展执法监管五大行动。围绕市场公平,开展“舟剑行动”,打击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假冒伪劣等综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加强违法广告监管,加强重点商品价格行为监管;推行年报精细化管理。围绕质量安全,开展“质剑行动”,聚焦民生热点产商品强化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围绕食品安全,开展“食剑行动”,突出食品小作坊、农村食品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加强地产“风险隐患”食品、流通环节“易超标”食品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销售有毒有害织纹螺、河豚鱼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食用农产品监管合作机制,推行农产品和养殖水产品“凭证入市”机制;启动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计划。围绕药品安全,开展“药剑行动”,组织疫苗联合检查以及互联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清网”行动,推广配置自动售药机,加强靶向抽检,力争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到99.5%以上。围绕消费维权,开展“消剑行动”,完善《投诉举报信访工作考核办法》,争取全省推广,拓展维权渠道,打造ODR企业,加大对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五、强化队伍建设,高质量打造“精业强局”保障基础

16.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开展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试点,完善县级“局队合一”执法模式;设立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建立执法人才库,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应急处置队伍。

17.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加大基层投入力度,改善基层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推进镇街食安办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策支持。继续强化基层所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所一品”样板,星级所创建率达到100%。

18.强化干部成长环境保障。建立年轻干部和骨干队伍建设培养库,继续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着力打造“能专能博”的市场监管复合型人才队伍。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方式,编纂市场监管业务入门教材,组建业务师资团,组织开展“青蓝结对”工程,促进年轻干部成长。

19.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建立完善党员档案规范管理。探索创造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人事管理,以职级晋升评定为杠杆,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强化财务后勤管理,升级内控系统,完善后勤服务标准化流程。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建设职工文化中心和劳模工作室,打造部门文化走廊。

附件: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具体目标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备注

1

加力政务信息工作

确保完成市委办、市府办、省局信息考核任务,实现进位

办公室

11


2

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

超额完成基层所规范化建设五年工作目标,实现基层所规范化创建率100%,其中四星、五星所比例不少于40%。总结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做法经验,得到省局认可推行。

组织人事处

11


3

发挥法制监督作用,降低行政争议败诉率20%

继续办好市局“以案释法”专栏,出台政策法规处业务指导系列问答,发挥市县两级法制人员的行政调解作用,降低行政争议败诉率20%。

法规处

11

 


4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争取前列

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方式,做到清单之外“零许可”。探索地方特色的告知承诺改革方式,对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涉企经营许可,力争自贸区不少于50%的事项从优化审批服务提升为实行告知承诺;加快出台告知承诺相关办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各自贸区前列,争取国务院办公厅来舟召开现场会。

许可处

10


5

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注销便利化

营商环境测评进入全省前三。

1、优化企业开办“四个工作时办结”流程,力争网办率95%以上;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确保环节压减至3个以内。探行自贸区特色的“照后减证”和“秒批”方式,尝试“一企一证”,打造更快速便捷的准入准营环境。

2、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推广简易注销,实现简易注销比例达到企业注销总量的一半以上; 争取成为简易注销试点区域,实现简易注销当场办理。

许可处

11


6

 

探索建立自贸区油气贸易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会同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年度跨部门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监管事项清单、年度计划和任务,在全省双随机工作中打造舟山特色的跨部门联合抽查示范样板。年度目标,企业抽查率5%以上,监管事项100%覆盖、抽查结果100%公示,信用规则应用50%以上,并运用抽查数据结果清理一批不良企业,形成随机抽查数据报告,推动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到油气贸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为自贸区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行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信用监管处

 

11


7

全面深化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

发挥行政执法应用推广牵头作用,根据省行政执法平台功能完善情况,夯实各类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监管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对标对表,积极创新,在各地各部门全面推广、深化应用双随机监管、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基层监管、投诉监管、联合监管等业务应用;逐步有效实现各类监管行为(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其它)全覆盖;到年底,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省统一执法平台上的工作任务全部实现闭环处理。

舟山市应用推广省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专班

 

信用监管处

 

11


8

平台+“浙政钉”,探索网商监管治理新体系

将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浙政钉”系统有机结合,探索网商监管治理新体系。一是建立巡查计划任务发布机制,利用省平台数据,通过“浙政钉”制定、下达巡查计划和工作方案;二是建立计划实施的跟踪、督办机制;三是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将巡查发现的线索及时转送至相关业务处室,强化协作,努力构建网络交易治理新体系。

网监处

11


9

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牵头工作

围绕农贸市场“创城”工作,抓实点位长责任制等长效管理,梳理形成挂图作战等机制模式,提升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决胜创城目标。

市合广告处

11


10

制定首项甬舟一体化区域地方标准

以宁波舟山港领域为契入点,争取制定全省首项区域地方标准,探索建立甬舟一体化区域地方标准管理机制和标准化技术服务战略合作机制。

标准化处

9


11

强化质量发展工作

对照省高质量发展指标和质量提升示范工程,深化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持续开展“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现进位。

质量发展处

11


12

全面推进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力争放心消费“三度一率”指数提档进位

1、提升经营者诚信指数,力争提档进位: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5000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0家以上;落实市场主体第一责任,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提高先行赔付率,发展消费纠纷自行和解企业(ODR)10家以上;协同相关处室提高AAA级“守重”企业和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占比率,提高企业年报公示率,降低经营异常、违法失信企业比例。

2、提升消费环境安全指数,力争提档进位: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成诉调对接消费投诉案件20件以上;协同相关处室提升商品安全指数(提升商品质量抽检量达标率、抽检覆盖达标率、抽检强度,加强特殊商品质量监管等)

3、继续保持消费满意指数领先: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和考核机制,提高消费投诉及时率、办结率、调解成功率、满意率;加强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宣传和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全面实行消费维权信息公示,至少培育2家消费教育基地。

4、提前与统计等部门沟通,力争消费贡献指数有所提高。

消保处(消保委)

11


13

创新不合格及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创新基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新模式,形成舟山经验,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

产品监管(食品抽检)处

10月前


14

制定食品抽检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出台全省首个食品抽检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形成各方协作、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产品监管(食品抽检)处

7月前


15

 

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把2020年作为“食品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   开展基层食品安全“3+3+3”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在省食安办年度考核中有进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11


16

强化食品贮存、运输环节冷链管控

创新实施食品贮存主体备案报告制度,开发启用配套平台;谋划出台《食品贮存运输服务者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冷藏冷冻等食品贮存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全市80%以上的冷库等企业履行备案义务,助力覆盖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体系建设,舟山经验在全省推广。

食品生产(流通)处

10


17

 

完成舟山市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项目(一期)建设工作

新建视播一体小餐饮智能监管平台(一期:由近2000家小餐饮的视频和广播信号组成),实现市场监管“报警器”功能,让监管实现线上巡查,最终建成市级远程巡查系统,实现全省首创,力争全国领先。

餐饮处

11


18

深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机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行政审批由许可改告知承诺(争取全省第一)

药品生产(械化监管)处

5


19

 

探索“进口非特”监管机制

探索“进口非特”境内责任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舟山经验

药品生产(械化监管)处

10月份


 

20

探索“互联网+药学医疗服务”

以民生实事项目为牵引,以引入、推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电子处方运行和推广自动售药机便民售药为途径,打造药品流通新业态,探索“互联网+药学医疗服务”,走出一条海岛药品经营升级提质之路,力争得到省局肯定。

药品流通处

11


21

深化绿色石化基地“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深化形成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四位一体”综合监管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对涉及市场监管的特种设备、危化工业产品、计量及餐饮安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特种设备处

 

11

会同产品监管处、计量评管处、餐饮处实施

22

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试点工作,探索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

引导机构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首次、延续、扩项申请和检验检测场所变更等资质认定审批事项,通过告知承诺审批形式办理的占比60%以上;督促行业联盟建立机制,加强自律,提高机构信用度;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资质认定改革舟山样板,争取召开现场会推广舟山改革经验。

计量评管处

6


23

高标准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目标

对照试点城市创建方案,做好牵头协调,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单位责任,争取量化指标全面超标,定性任务全部完成,确保验收通过。

知识产权处

12


24

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

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管理、事后评价开展对局内部各处室预算资金的绩效考核。力争年底省局财务工作现场会在舟召开,并成为全市机关单位绩效评价唯一试点单位。

财务科技处

11


25

 

党建工作规范化、品牌化建设

1、按照《2019-2021年机关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方案》,2020年33个支部40%达到“基本组织健全、基本制度完善、基本队伍过硬、基本活动正常、基本保障落实”(五个基本)的规范化要求。

2、2020年,25%的基层支部参与创建“特色党建品牌”,进一步实现机关基层党建“有新气象、有新作为”的目标。

机关党委

11


26

提高药械化合规检查水平

修改完善舟山市药品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市级检查全部应用该系统开展现场检查;建成“六化”,争取省局推广。

药品认证检查中心

11


27

创新综合

执法体系

1、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建立舟山特色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形成科学、成熟的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管衔接机制,争取走在全省前列。

2、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规范,明晰权责,体现执法监管过程中问题“发现率”“处置率”“成案率”“闭环率”,促进“责改罚”“诉转案”规范运作。

3、强化对执法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考核、督查、通报等制度,开展“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管创新案例”评选,扩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综合执法队



28

打通民生价格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期间的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聚焦水电气、物流等领域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密切关注教育、医疗、殡葬、养老等民生行业价格热点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综合执法队



29

探索“互联网+”智能执法

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智能执法,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案件信息系统运用,加强执法办案区使用制度建设,制作执法音像记录使用规范视频,升级执法音像记录使用系统,全省率先实现执法过程实时上传,市、县(区)两级执法办案的可视化指挥、无缝化对接。

综合执法队



30

深化工会创建工作

“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五一劳动奖状”“巾帼标兵”“省市劳模”等创建活动,实现量质明显提升;创新劳模工作室,拓展科研技术提升,打造劳模品牌,发挥市场监管工匠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工会、妇委会

11


31

夯实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持续加强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1、新增各类检验检测项目参数不少于50项,实现本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评价性抽检项目覆盖率达98%以上。

2获得国家食品复检机构资质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资质,打造高能级服务平台。

3、新投入检验检测和科研装备不少于250万元,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立项不少于3项,并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市食药检院

12


32

推进甬舟一体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

与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院、宁波市药品检验所签订一体化战略发展协议,实现能力互补、人才互通、业务互联、技术互享的一体化合作。

市食药检院

8


33

高质量完成国家大宗商品储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年度筹建任务

完成与SGS公司合作共建流量计量实验室建设,突破油品流量计计量测试水平,保障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贸易自由化建设。

市质检院

计量评管理处

11


34

 

配套LNG储运产业计量测试和科研能力

1建立LNG加气机检定计量标准,为浙江省LNG加气市场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支撑

2、开展LNG罐液货交接系统计量测试方法与关键技术研究,保障LNG贸易交接的准确性。

市质检院

计量评管理处

11


35

推进特检工作数字化转型

1、上半年,开发完善"浙里检”“企业服务平台”等“互联网+检验”平台,实现企业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受理、缴费、检验结果反馈、检验报告下载全流程“一网通办”;开发压力管道检验系统,打通压力管道检验与监管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数据共享,满足提醒、预警等功能需求。

2、三季度,开通掌上检验系统,从原始数据录入到检验报告编制、审核、批准在移动终端实现“一条龙”服务,缩短检验时限。

3、开展检验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满足监管部门和客户档案查询、资料补办等需要。

市特检院

11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