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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0-119761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港航和口岸系统工作会议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05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正确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进一步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谋划,狠抓落实,全面加快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下面,根据局党委研究的意见,我作年度工作报告。

一、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市港航口岸海防反走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实施“541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按照“四个舟山”和“五大会战”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七大攻坚行动,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国际航行船舶通关全程无纸化;在全国首创开展港外锚地综合海事服务业务;江海直达船队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的江海直达船舶开建;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上线运行;研究出台船用保税燃料油供应“舟山船型”并开工建造首制船;沿海普通货船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和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两证联办”系统正式启动上线;创新开展“岸线效益论英雄”改革;组建成品油运输联盟并开展运行;创立《中国(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招商要素图》和招商目录,完善产业链招商;创立运行“互联网+”航运动态监管系统;成功完成灌门航道30万吨级以上空载船舶实船通航试验等一批首创性、突破性成果,有力助推了舟山系列国家战略的实施。

(一)港航经济稳中有增

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5.35亿吨,增长5.21%。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1.6亿吨,增长5.78%。完成江海联运量2.37亿吨,增长12.19%,占长江干线江海联运量的15.53%。

港航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9.31亿元。其中水运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95亿元,航运业投资完成15.36亿元。

沿海船舶运力保有量769.28万吨,较年初增加20万吨,运力规模位列全省第二位。国际运力规模达到85.65万吨,较年初增加33.25万吨。

船舶引航全年完成10748艘次,同比增长5.8%;大型船舶(250米以上船舶)引航4127艘次,同比增长12.5%。

港口规费累计征收5.68亿元,为年计划(4亿元)的142%。

招商引资牵头新引进企业49家,注册资金28.50亿元。

(二)国家战略推进有力

1.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一是洋山港区合作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项目签约落地,编制完成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小洋山北侧Ab区成陆工程开工建设。二是江海港口合作持续深化。与安徽省港航集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启动首单矿粉分拔试点业务。与张家港信息互联、黄石多式联运、河南江海直达等一批合作项目全面启动。三是甬舟一体化有序推进。倡导建立甬舟两地重要航道、锚地等设施共谋共建共享共管机制,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启动实施。合力推动舟山宁波危化品码头规划建设,实现LNG槽车舟山跨海大桥全线应急通行。

2.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加速推进

一是港口基础不断夯实。一批重点港口项目加快建设。绿色石化基地12个万吨级泊位投入使用。大浦口集装箱码头3#泊位,新奥LNG接收站二期项目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和金塘港区等港口规划调整方案》通过部省联合审查;4个码头布点纳入国家LNG规划。白泉港区进港航道、黄泽山航道、鱼山进港航道一期及锚地完成建设。

二是江海直达运输市场不断拓展。招引河南商会新设江海直达运输企业落户舟山,拟建8艘江海直达船,目前首艘1.4万吨直达船已经开建。铁矿石全程物流延伸至长江中上游及中西部地区30家钢铁企业,全年完成1540万吨。开辟江海直达运输新模式,探索形成宁波舟山港-川渝地区粮食“散改集”江海铁多式联运模式。

三是江海联运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版上线运行。扩大与长江沿线港口信息互联互通,新增交互平台9家累计达到14家,共享港口、码头、船舶、货物等10大类1000多个数据项,月电子交换数据超过70万条,为一、二程运输有效衔接和船、港、货资源优化匹配提供信息化支撑。

四是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加快建设。鼠浪湖码头已形成铁矿石接卸、储运、保税、混配、分销等全流程服务。混配矿量达到1608.8万吨,同比增长24%,跃升为中国最大的矿石混配基地。省海港集团与淡水河谷达成重大合作,将拓展磨矿、配矿等综合加工服务。全年成功引进铁矿石、钢材贸易商11家,累计已落户23家铁矿石贸易企业。

3.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深入推进

一是国际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中心加快建设。全年完成船用燃料油直供量410.27万吨,同比增长14.19%。持续打造总部经济,供油总部、企业分别达到4家、14家,发布保税船用燃料油“舟山价格”。持续完善供油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马峙锚地扩容、条帚门外锚地开放试运行新增加油锚位,制定国内首个供油船技术规范“舟山船型”。完善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市场和安全管理规范,浙江自贸区船用燃料油供油业务已形成“舟山样本”。

二是外轮供应市场规模不断做大。全年外轮供应货值突破22亿美元。出台物料供应管理办法,积极拓展锚地综合海事服务,服务效率接近新加坡等国际先进水平。创新实现多元化“一船多能”,先后试点供水船、供油船、交通船搭载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船舶配件开展锚地供应。加快外供基础配套建设,启用首个锚地供应岸基服务站,外供仓储基地正式投运,上线运行船舶供退物料通关服务平台。

三是海事服务产业链招商成效显著。对标新加坡,绘制国际海事服务要素图,制作海事服务产业招商目录,涵盖20个细分行业的200多家目标企业,加大力度实施精准招商。全市共引进海事服务企业和机构60家,其中包括荷兰仕宝等3家全球顶尖检验检测机构和中国海仲委海事仲裁中心、威尔森华洋等一批高能级海事服务企业和机构。在船舶总代、检验检测、船级社等领域已初步形成服务规模。

(三)港航服务管理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互联网+服务,+监管”等数字化转型工作。全市港航106项政务服务全面实现“跑零次”、网上申报率、电子印章使用率、材料电子化率、对外公示率5个100%。成功建设运行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和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两证联办”系统,将在全省沿海地市港航管理部门推广使用。大力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监管,全年开展各类检查2177户次,“互联网+监管”检查事项全覆盖,“掌上执法”APP应用率10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验(查),累计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总数1160项,已完成整改1099项。开展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工作,以全覆盖方式核查259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34家国内船舶管理企业和22家国际航运企业。加强水运工程续建和新开工项目检查,全年共计59次,行政处罚11起,责令整改9起,4个项目进行了约谈。逐步推进港航信用体系建设。港航信用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制订出台,初步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监管机制。

二是狠抓提质增效,着力促进港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岸线效益论英雄”改革,对61家规模港口企业进行了模拟评分,筛选确定部分潜力企业,延伸码头功能,拓展产业链。创新航运市场经营模式,推动39家企业组建全市首家成品油运输联盟,拥有各种油轮170余艘、80多万载重吨。运力结构优化呈现良好态势,船舶平均吨位4925吨,比上年底增加241吨。全市拥有万吨级船舶171艘/466.33万吨,占全市总运力的60.62%;1千吨以下小船763艘/48.08万吨,较年初减少82艘,通过排查清理、严格监管等措施,小型船舶开始出现减少趋势。全市油化船运力比上年底增加20万吨,运力增幅为12%。

三是扎实开展“三服务”,不断提高港航服务水平。聚焦港航企业发展瓶颈难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主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共走访企业25家,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51个。鱼山石化基地原油保供、新奥LNG危化品运输通道、新投运码头开放等一批重大项目和企业的难点、急事得到有效解决。积极落实航运业政策,帮助企业争取舟山市江海联运发展专项资金(航运部分)4325万元。全面完成单壳油船改造补贴工作。航运业临时周转资金全年合计转贷1.36亿元。加强引航服务,进一步深化引航技术攻关,圆满完成灌门航道30万吨级和40万吨空载船舶实船通航试验。开展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引航工作,全年共引领加油船658艘次。加强船检服务,全年共检验船舶3025艘次,同比增长1.68%;422.1万总吨,同比增长11.5%;审查船舶图纸91套。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切实维护港航安全稳定。全面提升港航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完成航运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二期和港口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二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行业管理信息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强化港航安全动态掌控,围绕船舶航次动态、海务机务履职、高级船员配备等重点环节,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航运动态监管新模式。强化港口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治理、危化品安全生产对口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全市港航执法部门全年共执法检查港航企业7625家次,检查船舶2923艘次。行政处罚案件156件,结案155件。继续深化开展水路货运综合治理工作,陆海联动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共组织开展海陆联合执法行动2000余次,查处违法违规船舶1237艘次,强制留滞船舶263艘次,累计罚款650万元,行政拘留8人次。全市“黑名单”船舶数量从年初公布的48艘减少为4艘。全年水运行业共发生5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失踪)4人,同比事故减少8起,下降62%; 死亡(失踪)人数减少16人,下降80%。

(四)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口岸管理集成改革效果明显。聚焦口岸营商环境攻坚,协调推动口岸机制创建、政策创制、手段创新,自贸试验区通关监管5大类25项口岸领域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国际航行船舶通关一体化成为国家先行试点地区并快速推进。率先在全国完成“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的首票申报。企业从准备申报到准予提货整个流程由原来的4小时缩短至1分28秒。开展提效降费减证专项行动。电子接送船、关税保证保险、保税油加注诚信免检等一批通关便利举措出台,通关服务不断提升。舟山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4.5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1.97小时,分别压缩27.4%和15.8%。

二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领航。继成为全国首个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口岸后,舟山口岸持续引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自贸区特色功能体系初步建成,率先构建形成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引航调度、燃料供应、物料补给、清洗舱作业等全链条通关无纸化模式,先后共取消纸质单证97种,把企业现场申报和口岸管理部门审批全部在网上实现,企业申报从至少跑14次减少到最多跑1次。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功能作为全省试点在舟山研发运行成功,海关、边检、海事等从多次登临检查变1次联合执法,时间3小时以上压缩到1小时以内。

三是口岸扩大开放向纵深推进。通过不懈努力,条帚门锚地、马岙港区小沙作业区和干石览作业区所在水陆域获东部战区批复开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惠群、甬舟集装箱、常石、外钓等4个项目口岸通过省政府验收对外启用。新奥LNG 1号码头、浙台经贸合作区码头、普陀山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开放连续获批。

(五)反走私和海防工作打开新局面

一是强力开展反走私工作。开展打击走私犯罪集中行动。重点打击成品油、冻品、白糖等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专案侦破涉走私刑事案件37起,行政处罚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6人,查扣涉嫌走私成品油船只21艘、改装油罐车26辆、集卡车30余辆,查扣三无船舶52艘,现场查获大量冻品、油品、煤炭、白糖等走私货物,涉案总值约4亿元。同时,深化综合治理,针对成品油、冻品等走私上岸、运输、储存、贩卖等环节,实施“海上封、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的综合治理措施。走私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争取中央预算内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3425万元;新建海防执勤道路17条共43.5公里,改造视频监控站10个,新建海防执勤码头1座,完成投资总额7140万元。全市海防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

(六)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部署全员覆盖,明确重点实施四大行动十项举措。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三服务”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对照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查摆问题,严格落实市委“9+1”专项整治。通过扎实有效工作,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得到强化,提高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得到洗礼,进一步深化了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认识;担当作为劲头得到提振,进一步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升;自我革命精神得到加强。通过主题教育,局党委班子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团结性进一步提升,苦干实干的作风进一步扎实,进而带动全系统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抓好“强基工程”,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抓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构改革后及时理顺党组织架构,成立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推进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围绕“支部工作怎么做”专题,组织局属各党组织57名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三是着力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风险等级评定范围、标准及程序,实行风险点分级监管。

四是深化港航、口岸文化融合,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整体水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二期港航和口岸管理人员全员培训。促进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岗位职责、落实到行业管理、落实到社会公益。

与此同时,局工团妇组织、港协、港航志编纂、交通战备、信访、创卫、拥军优属、治水治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节能降耗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驻外联络等方面,围绕局中心任务,开展各自富有特色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和谐港航口岸建设、加快港航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新的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适应国家战略要求,港航口岸发展后劲有待进一步发挥;港航产业“低、小、散”现象依然存在,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口岸营商环境短板依然突出,优化提升任务十分艰巨;港航安全风险增加,保平安任重道远;“能力恐慌”问题日趋显现,队伍综合素质急需提高。这些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组织攻坚克难,奋力解决。

同志们,回顾过去的一年,依赖全体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关心支持舟山港航口岸发展的各级领导,向全局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2020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中央对今年经济工作的定调仍然是“稳”字当头。“一带一路”建设仍将是我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主攻方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将加快推进。舟山坐拥如此多项国家战略,港航发展仍然处于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舟山系列国家战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走“唯吞吐量论英雄”的老路,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港口发展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在补短板上持续用力,全力推动我市港口由单一储运功能向现代化综合服务的转型升级,加快港口高质量发展步伐。今年舟山港航口岸海防反走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目标,坚持自贸区和江海联运融合发展,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提升港口综合枢纽和现代航运服务两大能力,构筑行业治理现代化体系,为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国家战略实施,建设“四个舟山”提供强劲动力。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港航经济预期目标是: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5.67亿吨,增长6%;江海联运运量2.56亿吨,增长8%;全市水路货运船舶运力保有量750万载重吨以上;水运项目投资30亿元以上。

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以高起点谋划为牵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一是以更高站位谋划。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以及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舟山港航尤其是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又增添了新的功能使命。我们要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依托舟山港口优势,找准和发挥在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中的定位和作用。要以更高的站位和更新的战略思考,精心研究和谋划下一阶段舟山港口、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思路、重点和举措。要研究谋划舟山港航“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舟山口岸“十四五”发展规划。要在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第一阶段建设成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年内要组织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中期评估,并研究制定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二是积极参与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拓展与长三角及沿江港口的合作,尤其要加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与长江南京以下江海联运港区、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等重要港口节点合作。积极探索以资本为纽带的大宗散货集散中心建设。对接安徽省港航集团,加快推进相关合作协议。以推进粮食“散改集”海江铁联运、江海直达运输为突破口,积极寻求与黄石新港、宜昌港、九江港、重庆果园港等沿江货物集散中心合作。推动浙江船东协会与长江港航物流联盟深化合作,促进“海运”与“江运”的融合。

三是积极促进洋山合作开发。抓住小洋山纳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的契机,加快推进小洋山北侧项目建设,谋划和促进浙沪自贸区在洋山区域的合作,争取共享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投资、贸易、资金、运输、人员从业五个自由政策,促进浙沪共同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海上合作”示范区。以洋山区域合作开发为推手,积极推进船用燃料油及物料供应、船员服务、船舶管理等国际海事服务功能向洋山区域延伸。

四是积极推进甬舟一体化。重点围绕升级建设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版,进一步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合力推进宁波舟山港LNG登陆中心;推动建立两市航道锚地等基础设施共谋、共建、共管、共享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两地船舶港口服务业许可互认、联合监管、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发展港口现代服务产业。

(二)以全面高质量建成为目标,深化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升港口综合枢纽能力。加快港口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新奥LNG项目二期建设,加快黄泽山二期、万向二期、大浦口集装箱3#泊位等项目续建,加强浙石化金塘原油码头、六横LNG接收站等一批重点港口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鱼山石化基地码头、黄泽山一期等新投运码头顺利运作。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进一步研究优化宁波舟山港航道、锚地规划布局,加快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鱼山进港航道二期等航道锚地建设。

二是内外联动,加强与国际港口和长江沿线港口的合作。充分发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连接“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纽带作用,在加强与沿江港口合作的同时,开辟与国际港口的合作。要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和舟山港口优势,探索“矿山前移”、“油(气)田前移”等路径,逐步建立面向长江经济带的大宗商品分销、加工、贸易模式,扩展港口功能。开辟LNG罐箱进长江江海联运通道。

三是进一步优化江海联运物流体系。大力引进长江沿线大型航运企业参与江海直达运输,做大江海直达运输船队,不断拓展江海直达运输市场。积极支持河南商会建造和投运江海直达船舶。启动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工作。复制推广大宗散货全程物流配送新模式,突破江内二、三程联运,提高江海联运效率。稳步发展铁矿石北向、煤炭南向新业务,力争全年全程物流量达到1800万吨以上。优化海江铁多式联运路径,全力推动粮食“散改集”海江铁模式联运常态化,做大粮食“散改集”业务。

四是加快港航口岸数字化建设。加快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版推广应用。结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用,构筑“4+1”港航口岸综合信息平台。加快与长江沿线港口信息互联互通,力争实现与长三角、长江沿线2个以上港口、平台数据对接和共享开放。探索江海联运数据服务联盟,加强数据开发利用。

五是做强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推动宁波舟山港与淡水河谷合资公司落地,启动磨矿产品加工,进一步扩大混矿和分销业务并争取铁矿石贸易落地,全年完成混矿量1500万吨以上;完善铁矿石贸易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做大铁矿石交易。

(三)以拓展增量完善服务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一是做大做强国际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中心。继续做大供油市场,全年力争船用燃料油供应量突破500万吨。率先在洋山港区开展跨港区供油业务试点,探索构建长三角一体化供油市场;依托黄泽山开港,启动建设绿华锚地,在北部港区开辟供油第二“战场”。抓住机遇,迅速开辟低硫油供应市场。加强考核评估,优胜劣汰,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全球布局和国际船东资源的高能级供油企业,持续打造供油总部经济。加快建设供油配套设施,推进供油锚地、专用供油船、供油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扩大“舟山品牌”影响力。开辟LNG加注业务,试点开展车对船加注、码头对船加注业务,探索锚地船对船加注业务。

二是实现综合海事服务常态化。做大船厂、码头、锚地等市场规模,力争全年实现外供货值32亿美元以上。制定锚地物料供应扶持政策,提升锚地供应业务量。突破主要船厂、码头综合海事服务,提升到港船舶补给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能级,重点引进全球性供应商、船用备件专业供应商等高能级企业,进一步做大综合船舶供应服务。深化“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外轮供应仓储基地企业集聚规模,加快推进“分送集报”政策落地,扩大保税船用备件、配件等供应规模。加快外轮供应服务平台建设,系统开发锚地供应监管调度、企业信用管理、集中配送等功能。打造锚地供应船队,搭建锚地供应租船平台。拓展“一船多能”业务,支持企业打造多功能专业供应船舶。

三是打造国际海员服务基地。继续做大做强海员培教产业。建设船员评估中心,进一步规范提升船员培教、考试、发证等服务能力,拓展国际船员培训业务。积极拓展船员轮换服务。探索实现国际船员省内、上海国际机场“临时入境许可”互认,提升24小时签证办结率,进一步便利外籍船员换班出境,积极拓展锚地船员轮换服务。加快完善船员配套服务,在主要港区码头配置到港船员上岸休整功能性设施,在岸基站配置完善的国际海员食宿和娱乐休闲等功能性服务设施和便利的交通服务,支持设立船员俱乐部、免税店等配套服务体。

四是完善海事服务产业链。对标新加坡,对照海事服务要素图和产业目录,围绕服务“三船”上下游产业、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力争培育引进海事及现代航运服务企业和功能性机构10家以上。坚持发挥优势和补齐短板并举,借力行业媒体、高规格会展活动等平台,探索实施个性化、多元化、全球化的招商模式。依托锚地综合海事服务业务示范推广,引导单一海事服务商向综合海事服务商转变,提升业务承接能力,提高服务功能和国际化水平。同时,鼓励本地企业参加新加坡、希腊、德国等地国际知名海事展会,进一步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推手,高标准优化港航和口岸营商环境

一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推进“证照联办”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行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联合舟山海事局、CCS舟山办事处推行舟山籍船舶证书跨部门“多证联办”改革创新工作;继续深化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审批全过程的数字化和标准化,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持续开展“三服务”活动,坚持深入基层、走进企业,着力破解重点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坚持局领导领衔服务,把“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机制引入“三服务”工作。

二是高质量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围绕数字自贸区建设,继续发挥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功能,完善舱单申报,争取实现跨关区集装箱国际中转,拓展金融等服务功能,探索智慧监管功能,完善和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应用功能。

三是着力推进船舶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以国家口岸办把舟山作为船舶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先行试点为契机,通过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船舶)申报功能,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申报数据在上下港代理之间复用。在长三角地区和全国推进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发挥示范效应,持续推进监管系统优化,实现船舶进出口岸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进一步依法简化船舶进出口岸申报环节及申报数据项,持续提升境内续驶船舶进出口岸通关效率。

四是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模式。加大口岸部门协调统筹力度,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131+N”通关监管专项工作,聚焦口岸痛点和堵点,加快谋划推进新一轮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协调口岸部门争取政策突破,在外籍船员“临时入境许可”区域互认、大宗商品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等方面形成新一轮自贸区口岸创新举措。

五是进一步推进口岸开放。全力推进“十三五”期间6个港区11个项目正式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复,协调军方持续推进重点项目所在水陆域范围、航道、锚地的扩大开放,做好鱼山绿色石化基地、普陀山机场、中澳产业园等项目临时开放工作。启动谋划申报“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

(五)以港航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不断推进港航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推进港口企业转型升级。以“岸线效益论英雄”改革、“低、小、散”港口岸线整治提升、油气储运设施开放共享等为抓手,形成倒逼、促进港口企业转型升级的组合拳,引导企业拓展港口加工、贸易 等功能,探索港贸一体、储贸一体、运贸一体以及储运、加工、贸易一体等经营新模式。今年要以亩均税收、单位岸线税费贡献等为主要指标,在全市港口经营企业实施“岸线效益论英雄”改革,以舟山本岛南部岸线为重点,开展“低、小、散”港口岸线整治提升行动。

二是建立港口岸线严控机制。要进一步严控岸线审批,建立准入制度,推行“标准岸线+承诺制”改革,促进我市港口岸线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单位岸线产出效益。

三是做强做优航运产业。以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鱼山石化基地配套物流、鼠浪湖铁矿石全程物流等为重点,积极引导我市航运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物流组织。依托自贸区政策优势,进一步引进高质量航运企业,不断扩大国际运力、油品化学品运力以及万吨以上大型船舶,不断改善运力结构。推动组织航运联盟,优化船只配置和运输经营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探索与长江航企的合作,组织以资本为纽带的江海航运联盟,拓展江海联运市场。完善航运业相关政策和举措,大力推进我市航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航运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转移,破解航运企业融资难、招人难等难题,加快我市航运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大力发展港航科技。依托港口优势,着力发展港航科技产业,推广科技应用,提升港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智能船舶、特种船舶发展,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港口绿色环保。

(六)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提升港航和口岸管理能力

一是深入实施“互联网+监管”机制。加快建设港口综合信息系统二期和航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三期,进行智能化、可视化及动态化改造升级,全面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港航动态监管新模式。以信息化智能化运用为抓手,改革监管流程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港航行政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进一步提升港航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确立行业治理现代化新理念,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实施动态监管为支撑,强化行政执法为保障,不断提升港航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强化港口管理,以危化作业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完善港口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完成危险货物储罐定期检查检测,强化鱼山石化、新奥LNG、黄泽山油品等新投运危化品码头的作业监管,切实提高其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航运管理,持续深化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陆海联合执法,深化海务机务履职整治,做好违法违规船舶停航管控工作,加强对临时作业点管控,加强对无证码头排查治理,推动综合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安全,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重点对整改不到位、屡教不改的项目加大现场督查力度。推进水运工程建设现场视频监控和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引航安全,修订完善引航安全管理体系,严把晋级升档引航员的准入关,持续做好隐患排查和引航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深化引航技术攻关,狠抓引航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科学引航服务体系。优化第三方监管,突出监管实效和结果运用,加强和改进委托第三方监管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水平。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布局船舶生活污水固定接收点,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进老旧码头检测和后期处置工作,引导航运企业积极应对低硫油应用等科技环保新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港航口岸信息安全顺畅运行。

三是改进和加强港航行政执法。要以港航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完善港航执法体制机制,发挥综合执法效应,提升执法能力。要结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港航行政法规修改,加强学习研讨,准确把握新的执法标准和要求,确保精准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保持港航执法高压态势。要加强案件评审,提高办案质量。要完善港航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港航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惩戒。

(七)以打防控结合为抓手,加强反走私和海防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打击走私犯罪力度。充分发挥反走私办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全市各反走私执法力量,依法履行打私职能,形成集中打击走私犯罪合力。要总结去年打击走私犯罪集中行动的经验,适时组织打私集中行动,保持惩治走私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结合舟山海域走私犯罪形势和特点,突出对油品、冻品等走私犯罪的重点打击,确保不在舟山沿海形成走私多发地。

二是不断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推动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切实承担起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发挥好在打击走私中的基础作用。继续组织各属地政府扎实开展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好 “清港除险行动”等。

三是加强新形势下海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海防工作领导体制。做好国家边海防办“十三五”党政军警民联合强边固防检查验收工作准备。指导、督促各县(区)按计划完成2019年全市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科学推动2020年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申报审批和批复计划落实;高起点编制舟山市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谋划启动“智慧海防”试点建设。

(八)以加强党建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自觉提升政治站位,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成果,组织党员干部经常性检视和解决违背初心使命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抓常新。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压实“一岗双责”、抓好基层党建,强化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支部领办重点项目制度,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挖掘、选树港航口岸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先进典型,打造行业模范,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是持续整风肃纪,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力有效开展监督工作,聚焦港航行政审批、水运工程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倒逼廉政责任落实,实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继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力促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干事创业再提升。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以工作实效为导向,突出年度重点工作、攻坚克难和创新突破工作的考评,发挥考评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深化机构改革,完善队伍管理体制机制。高效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开展新一轮“干部职工双聘”,做好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等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进完善机关和基层的职能分工,建立更加高效顺畅工作协调机制。研究改进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抓紧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积极构建适应港航口岸业务发展为导向的培训体系,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分层次的全员培训方案。结合国家战略和年度中心工作,继续开展港航口岸“业余大课堂”,联合港航企业、口岸单位共同开展系列人才沙龙活动。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强化引航员、验船师、港航管理和海事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的引进和梯队培养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专业人才小组、岗位能手的分类选拔和培养使用措施,构筑更加完备的人才成长机制,持续打造港航口岸铁军。

五是创新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港航口岸文化。深化文化建设,弘扬“甘做航标灯,争当排头兵”的港航文化,不断提升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的引导,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港航口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演讲、辩论赛、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港航口岸集体荣誉感和文化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