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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3/2020-132250 | ||
组配分类 | 采纳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名:《2020年舟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序号 | 反馈单位 | 原文描述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理由 |
1 | 市气象局 | 建议明确山区雨量监测站经费来源,会同协调山区雨量站建设 | 是 | ||
2 | 市应急管理局 | 8.更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的分工协作,构建职责清晰、履职到位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地质灾害全面化精细化防控工作成果,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并及时印发《舟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指导完成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人员转移方案的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识灾、避灾、救灾能力。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协助做好演练工作,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 编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 和规划部门的分工协作,构建职责清晰、履职到位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地质灾害全面化精细化防控工作成果,应急管理部门要完善并及时印发《舟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指导完成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修编,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识灾、避灾、救灾能力。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协助做好演练工作,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 否 | 根据三定职责、《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全管理、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浙应急〔2019〕29号)和《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且在预案管理中,无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这一表述。 |
9.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确保应急车辆和装备物资等要素随时保障到位,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合理调度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专家技术组随时待命,参与应急调查、评估分析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 | 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力量,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合理调度救援力量,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配备,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同时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专家技术组随时待命,参与应急调查、评估分析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 | 否 |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全管理、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浙应急〔2019〕29号)文件和三定职责: 1. 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方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规划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牵头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包括灾情发生时的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部门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按照预案管理)。 3.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确保应急车辆和装备物资等要素随时保障到位,自然资源部门可在应急部门的指导下,配备部分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 | ||
其他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