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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0-178099
组配分类 监管动态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转发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4- 28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进山入林旅游踏青人员不断增加,人为用火安全风险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请各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野外火源管控,确保我市“五一”期间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现将《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浙森防办发明电〔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抓好“五一”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五一”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相关制度,5月1日至5月5日,各县(区)森防指办公室必须于每日下午l6时前向市森防指办公室上报本辖区森林火灾情况。市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李丹明,联系方式:13758019696。

附件1:浙森防办发明电〔2020〕4号.pdf

附件2:“五一”期间森林火灾情况表.doc

转发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和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pdf


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