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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9/2015-120967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生成日期 2015-0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防办应对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12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我市防空防灾应急应战行动需要,为建立健全平灾转换机制, 落实民防应急救援常态化准备,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建设,我市民防指挥体制基础较好,构建了上下联动、关系顺畅、灵敏高效的民防指挥体制,市人防办增挂了民防局牌子,省定人防重点镇成立了民防组织并开展工作,承担起人员防护、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能。指挥通信、警报设施配套完善,市人防建成了人防地下指挥所、地面民防应急指挥中心,配备了民防应急指挥通信车,各县(区)均建成了地面民房应急指挥中心,组成了无线通信网,形成了地面与地下、固定与移动、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指挥平台;警报预警向防空防灾多功能拓展,由单一城市防灾预警覆盖至全市防空防灾全领域。市、县(区)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通信专业分队组织健全,思想过硬,训练有素,多次参加多课题、多内容的实兵救援和通信保障演习, 具有较强的遂行任务能力。疏散地域及疏散基地、疏散点等场所的人口疏散体系和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各类避灾安置设施网络已基本形成;各类应急应战方案预案逐步配套,不断完善,已逐步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调的方案预案体系。

目前,我市人防应急应战救援队伍已基本能适应“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需要,基本具备了应急应战能力,可以作为政府防灾救灾的一支力量,参与平时应急救援行动。人防指挥设施、信息平台、警报设备、疏散场所等人防战备资源完全可以服务于政府应急救灾工作。

二、主要任务

根据《舟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主要担负以下任务:

1、需要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行动。

2、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行动, 或者需要跨市级行政区域疏散、安置人员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防护 和应急救援行动。

3、在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地震灾害、建筑施工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空难事故、恐怖袭击和群众遇险等事件的抢险救援中,担负指挥通信保障任务。

4、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 火灾、生物灾害、矿山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 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完成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赋予的其他应急救援和通信保障任务。

三、应急救援行动

1、查明情况。接到任务后,迅速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方法,查明有关情况。主要应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当地受损情况,次生灾害的波及范围和影响程度,重要目标受损情况等。

2、派出现场指挥人员。查明情况后,根据决心,派出现场指挥人员,协助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展开救援工作。

3、组织民防应急救援队行动。根据应急救援行动决心,视情迅速组织民防应急救援队展开行动。通信分队迅速开设现场指挥所,实现 与市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抢修、救援分队协助和配合相关专业队伍展开抢修、救援任务。

4、组织跨区域支援行动。在市政府和省人防统一部署下参与跨区域支援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程度,可调集邻近城市和区县民防应急指挥车加强通信保障力量。

四、组织指挥

在市政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灾害或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市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由主任担任指挥,副主任担任副指挥,成员由指挥通信处、秘书处、工程处以及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管理处组成。市人防办派出现场指挥组,由副主任担任指挥,副调研员任副指挥,成员由秘书处、工程处、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派员组成,并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适时调整。

接到任务后,市人防办机关和保障分队进入应急行动机制。市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在30分钟内开设完毕, 40分钟内开通卫星地面站,与省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建立联络;市人防办现场指挥组在1小时内集结完毕,做好前往执行任务地区的准备;市人防通信指挥车抵达现场,将现场图像传回地面指挥中心,各县(区)民防应急救援队2小时内到达现场,做好执行任务的准备。落实市人防办领导和机关24小时应急值班,重要岗位技术人员24小时开机,各相关处室和人员按职责分工,做好值守应急、信息综合、舆情收集、协调处置等工作。

五、有关保障

1、通信保障。组织移动指挥车立即赶赴现场保障救援指挥,同时视情调集各县(区)人防办移动指挥车协同保障。移动指挥车设备操作人员申请卫星信道,启动卫星设备,通过车载摄像机拍摄现场远景情况,并将现场情况传送至市办地面指挥中心,开通卫星视频会议。组织摄像人员携单兵摄像机前至突发事件现场实施近距离拍摄,将现场近景传送至市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视情组织各县(区)人防办移动指挥车赶赴至现场协同作业,多角度、多方位采集和传输现场情况至市办地面指挥中心,保证市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卫星视频会议正常运行。

 

2、物资保障。现场指挥组所需望远镜、地图、测距仪、指北针、照明灯具、笔记本电脑等指挥作业器材由指挥通信处负责;帐篷3顶、升降式照明灯、民防救援队队旗、对讲机、通信设备器材等由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民防救援服、迷彩服、应急背囊、强光手电、生活用品等物资由个人自带。救援期间,现场指挥组生活保障可依托当地人防部门负责保障,或由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部门统一保障,救援行动结束后一并结算。

3、车辆保障。市办机关小车1辆、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小车1辆、移动指挥车1辆,另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配物资运输车1辆。

4、着装要求。现场指挥组和民防应急救援队人员着省人防办统一的民防救援服、帽、鞋,佩戴民防救援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