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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0-118665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7年是群岛新区发展不平凡的一年,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波音首个海外工厂落户舟山,宁波舟山港跨入全球首个“十亿吨”港,江海联运中心持续崛起,绿色石化基地恢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这一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市政府,省厅、省局、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地税部门紧紧围绕“四个舟山”“五大会战”,立足新区自贸区建设和财税中心工作,积极谋划、扎实干事,有力推进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76亿元,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95.78亿元,增长5.9%;非税收入29.98亿元,增长29.0%。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125.93亿元,同口径增长16.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60亿元,增长3.2%。预计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20.07亿元,增长29.2% ,实现利润总额5.39亿元,增长20.6%;上缴税费10.92亿元,增长 10.3%;2017年底,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68.33亿元,增长2.4%,所有者权益总额787.80亿元,增长8.4%。

一年来,我们稳增长、优结构、重改革、夯基础、强队伍,财政地税国资各方面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一)稳增长,全面服务新区建设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围绕新区自贸区建设中心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财税政策和资金。2017年,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合计约95.5亿元,其中:争取到全市新增债券9.5亿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74亿元、城镇住房保障类资金3.0亿元、海岛及海域保护类资金2.8亿元、海岛及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认真研究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财税政策,围绕油品全产业链发展趋势,在创新税收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多次向财政部争取财税优惠政策,积极配合制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依法执行全年组织收入任务。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明确2017年度全市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通知》,对市属、各县(区)、经济功能区和国地税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收入预期目标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组织收入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税眼看发展”税收经济分析,两篇报告获省政府领导批示。贯彻执行非税收入规定,全面推进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地税征缴工作,征缴扩面53359户,全市共组织社保费收入54.22亿元。加强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清算,完成项目清算70宗,涉及土地出让金81.5亿元。

三是聚力打好“五大会战”。组织梳理我市2017-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债务情况,对大会战项目清单中的政府投资项目主动服务、提前踏勘,提供决策和资金支持。2017年度,全市完成投资371.27亿元,实际融资257.62亿元,净增融资174.84亿元。加大政策性信贷资金筹措力度,目前已与农行签订57.6亿元的融资贷款协议,用于支持城北区块棚户区和岱山县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大对我市战略性重大投资项目的保障力度,2017年度对市本级各融资平台公司财政补助合计33.2亿元,其中投入海投、城投、交投和普发集团四大平台资金28.1亿元。2017年局造价中心完成275个项目审核,送审金额130.88亿元,审定金额121.64亿元,审核数量和金额较2016年提高26.2%和21.1%。有序推进PPP工作,配合推进30万吨级市污水处理中心及相关配套项目PPP建设,协助做好甬舟铁路PPP投融资方案。

四是加强并创新产业扶持。创新文化、建筑、工业、航运、港口物流等产业扶持方式,优化产业扶持导向,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17年底,财金基金到位43.9亿元,累计投资36家企业,累计投资额43.65亿元,其中财金基金直接出资23.88亿元,吸引上级等各类资金19.7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各类资金逾310亿元,上缴市财政利息收入7300万元。组建总规模20亿元的舟山群岛新区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壹号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用于支持普陀山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浙江舟山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投入8亿元,支持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完成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成功举办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推进会。

五是多举措帮扶助企。全面落实国务院“清费减负”有关政策,减免各类税费30.26亿元。积极推进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作用,全年分别累计发放1.26亿元和3.02亿元。深入开展“助保贷”业务,累计提供1510万元贷款,推出全市中小企业“文创贷”融资服务政策。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范围,全年共有243家纳税信用良好小微企业享受“税易贷”等信用贷款,发放贷款金额9513万元。做好财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支持舟山特色产业“走出去”。对30余家拟上市企业开展专项服务,已有3家成功上市新三板。

(二)优结构,大力保障民生事业

一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2017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78.03亿元,增长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8%。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51.43亿元,重点支持“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海岛升级版打造等项目建设。城乡社区支出17.89亿元,全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市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节能环保、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事业支出分别为34.46亿元、15.39亿元、33.17亿元、3.62亿元、21.63亿元、7.59亿元。继续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全域共享。全力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支持“平安舟山”建设。继续落实和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职业教育优化发展。加大人才工作投入,推进新区人才新政。进一步完善生态投入增长机制,继续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各县(区)及时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大公共交通、低碳交通、智能交通投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保障能力。贯彻落实人才、军人军属等住房保障政策,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全市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分别为20.62亿元、17.66亿元,分别增长20.8%、11.9%。全年累计安排资金7.4亿元,支持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安排资金3.88亿元补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推进市区社保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出台《舟山市市区社保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两区基金划转市级和基金管理交接。建立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区,从2017年9月1日起,实行市区社保基金统收统支,统一基金使用管理。完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统一征缴标准,夯实缴费基础。建立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风险金和风险共担机制,全年本级多筹集资金约17亿元用于补充社保风险准备金,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

三是厉行成本节约理念。积极推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部门“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政支出管理和行政成本控制各项规定,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比上年下降8.3%。

(三)重改革,不断激发体制活力

一是研究新一轮相关区域财政体制。认真评估分析2014-2016年市区财政体制和新城管委会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起草完成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新城管委会财政体制方案。认真研究绿色石化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财政收入分配方案,明确税费收入返还的原则。

二是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自然人二手住房交易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目前,已实现财政地税17个主项、83个子项“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96%以上,“一次都不跑”事项达到72%以上。积极推广《税库银三方扣款协议》签订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模式,是全省唯一一个在第一阶段实现所有核算单位线上签的市地。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实现了PC端、手机端、银联和支付宝等多渠道缴款,2017年市本级共发生电子缴款83029次,缴款金额3789万元。实施全省通办和税费优惠管理方式改革,实现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业务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让市民办事办税更便捷。积极开展财政“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主动上门为预算单位宣讲辅导政策,对接资金需求,听取意见建议。

三是推进地方债务管理改革。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预算管理和规模控制,健全考核和问责追责机制。严格区分政府举债和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分别编制政府债务计划和平台公司融资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开展全市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自查工作,认真落实整改。2017年,市、区两级政府通过积极组织收入、控制项目规模、减少一般性支出、引入社会资本等各项化债措施,预计可将市级(含两区)政府债务率从2016年末的高风险地区降至2017年末的低风险地区。

四是深化国资国企管理改革。加大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力度,已完成普旅股份上市报会工作,有序推进盛海达上市前期工作。加强国资国企监督,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绩效考核。部署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理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组建成立浙江盛海达有限公司党委,将交投集团、普发集团两家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从部门管理划归我局党委管理,实现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的全覆盖。

五是成功上线应用“政采云”平台。按照“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政府采购内网系统和“政采云”系统全覆盖,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健康发展,采购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全市通过政采云平台实现采购交易额3145万元。全市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9.33亿元,增长14.8%,实际合同金额25.65亿元,增长14.5%,节约资金3.68亿元,节约率达12.6%。

六是深化税收改革。积极做好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工作,实现税制平稳转换。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围绕代开代征、欠税控管、联合定额、联合注销、外来建筑企业税源管理等事项深化国地税合作,推进普陀山分局国地税合作示范点建设。全面完成稽查体制改革任务,共实施税务稽查174户,查补收入5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30万元,查处大要案10件,大要案查补收入2813万元。

(四)夯基础,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科学实施财政管理。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严格落实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或竞争性分配。及时公开市级29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首次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继续开展网上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共组织8期网上招投标,招标公款40.75亿元,招标资金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35%~40%。开展管理会计应用试点,举办全市会计知识大奖赛,深入贯彻会计准则(制度)。

二是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做精重点税源管理,对116户总局级重点税源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全面推进全市14个重点项目建筑业税收落地。做实基础管理,共清理数据77492 条,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缴管理,汇缴入库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2.19亿元。健全风险管理,通过风险管理补缴税款1.23亿元。加大欠税清缴管理,总计清缴欠税2.87亿元。

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积极推进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化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开展2017年“二上”和2018年“一上”部门预算项目审核、5个市级项目的绩效重点评价,布置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开展财政性资金安排规模3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自评。制定出台《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实行问题导向、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对标目标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财税联动打好绩效考核“翻身仗”。依托个人“日志式”管理系统,做好个人绩效管理。

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大督查,自查面达100%,共计整改问题55个。大力推进财税法治建设,规范局执法资格管理,持证率从50%提高到80%以上。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17年度市行政中心财政地税窗口共办理业务35748件,即办率为99.5%。

(五)强队伍,合力提升财税形象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方式,将学习活动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多形式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下基层走访宣讲、诗歌朗诵、书法比赛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是增强作风效能建设。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健全舆情监督机制,召开全市财政地税舆情应对培训班,提高监督和服务能力。继续强化办税服务窗口工作抽查,对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深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组织开展《“你所盼、我所向”问需求活动》,发放问卷1362份、走访企业1517户,不断改进和优化新区自贸区税收服务。

三是增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公正科学的干部选用机制,做好基层副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等各类干部提任工作,公开招考、择优录取干部11人,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举行各类研讨班、业务骨干培训班、基础实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地税系统业务“练兵比武”,通过以师带徒”、集中培训、送训入岛等多形式,营造以考促学的浓厚氛围。

四是增强财税文化建设。组织全市财税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宣讲,大力弘扬财税风尚,凝聚榜样力量。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得善款5.8万元。组织无偿献血活动,21名同志献血6000毫升。完成机关工会换届选举,重组9个兴趣小组,开展了“有爱38”趣味拓展、“税美青山、情系自贸”徒步健行、“从你发声·悦读青春”五四朗读分享会等各类活动,丰富干部业余生活。舟山财税、舟山财税家园两大微信阵地发展迅速,传递财税系统良好形象。

五是加强基础管理。扎实做好全局综合类基础性工作,构建财税大宣传格局,信息宣传工作位列省市各项考核前茅。稳妥做好基建工作,完成局大楼电梯更新,普陀山分局、十一楼中会议室等装修改造工程。规范公车使用,制定出台《局公务用车、执法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改革后,公车运行安全有序、保障有方。加强内部信息化建设,保障财政地税各项业务系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