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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0-118666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快速推进,国家战略落地实现突破,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步伐,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这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发展环境和转型升级的内部发展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紧紧围绕“四个舟山”“五大会战”,立足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和财政国资中心工作,积极谋划、扎实干事,有力推进财政国资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我们也做了大量税务的工作,由于国地税机构改革后职能的划出,原地税工作不在这里涉及。

全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18.35亿元,增长1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02亿元,增长16.1%,其中税收收入101.90亿元,增长6.4%;非税收入44.13亿元,增长47.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49亿元,增长19.3%。全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2597.05 亿元,增长16.7 %,所有者权益总额911.49亿元,增长8.7%;实现营业总收入 146.98亿元,增长26.4%,上缴税费 8.41亿元,增长15.2%;实现利润总额 6.62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一年来,我们围绕“促进发展、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五大方面实现财政国资各项工作新突破。

(一)围绕促进发展,高水平服务新区建设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围绕推进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财税政策和资金。争取到省财政厅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1.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规模33亿元,创我市争取新增债券历史新高,重点保障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产业项目支撑、海岛环境综合整治等。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45亿元,其中海洋发展专项资金14.7亿元,专项支撑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支持我市航空产业园、江海联运等重大项目。认真研究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财税政策,并多次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接汇报,争取支持经济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二是财税联动组织收入。抓好全市年度财政税收收入目标的组织落实,协调全市各区域和各部门的组织收入进度。强化市财政与税务部门、县区财政部门的财税收入预测和执行情况统计分析联动,确保改革期间财税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收入管理工作获省厅通报表扬。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顺利完成年度计划;加快土地出让金清算进度,2018年累计完成市级(含两区)土地项目清算32批次共计129个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100亿元,清算数量和金额都达历史最高水平。

三是聚力打好“五大会战”。2018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投资23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6%;实际融资218亿元,完成率94%,其中净增融资121亿元。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海洋经济专项资金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39.4亿元,用于支持海投、交投、城投、舟旅等平台公司,保障了“四个舟山”“五大会战”等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成审价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审价全过程管理改革。中心共完成260个概、预、结、决算项目审核,送审金额121.76亿元,审定金额113.08亿元,金额调整率14.76%,造价审核完成时间比有关规定缩短78.3%。积极配合完成市污水处理中心PPP项目建设;协助做好甬舟铁路PPP投融资方案。

四是加强并创新产业扶持。创新文化、旅游、工业、商贸、航运、港口物流等产业扶持方式,优化产业扶持导向。全力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优化完善保税船用燃料油扶持政策,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业务做大做强。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航运服务集聚区财政扶持政策和江海联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下达第一批政策兑现资金。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加快发展,下达补助资金6900余万元。推动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和实质运营,新增统筹资金15.63亿元用于增加新区财金投资基金规模,提升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能力,截至2018年底,财金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子基金39个,投资金额44.90亿元,撬动金融、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本约323.23亿元,放大倍数达13.55倍。助力创业创新,科创基金投资项目20个,投资金额1.19亿元。

五是多举措帮扶企业。完成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8200万元,惠及企业74家,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各类税费31.50亿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减收1.46亿元,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4.45亿元。充分发挥市本级“两贷”资金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工业转贷资金13笔,共计1.39亿元,惠及企业11家;累计发放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170笔,共计3.36亿元,惠及企业149家。

(二)围绕优化结构,高质量保障民生事业

一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2018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10.10亿元,增长18.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1%。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60.62亿元,增长17.9%,重点支持美丽乡村、治水治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保障“菜篮子”平稳供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亿元,增长13.7%,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全域共享;公共安全支出17.21亿元,增长11.8%,积极支持“平安舟山”“食安千岛”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教育支出34.41亿元,增长3.7%,落实和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4亿元,增长8.7%,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交通运输支出27.39亿元,增长26.6%,助力综合交通大会战,提高全市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住房保障支出9.88亿元,增长30.2%,进一步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支出5.07亿元,增长40.1%,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1亿元,增长34.4%,完善风险防范为重点的社保管理体系,支持社会就业创业;深化市区社保一体化改革,理顺地方政府(管委会)养老支出责任,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多方筹措社保资金,筹集各类风险准备金26.4亿元,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基金运行管理水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33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多种医联体模式建设,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成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18年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部门专项资金预算压缩5%,政府性专项统筹10%用于结构优化,“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                                                                                                                                                                                                                                                                                                                 

(三)围绕深化改革,高效率激发体制动能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实行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全面推进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编制,调整编外用工预算编制方式。完善财政资金保障体系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将财政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厘清主管部门职责,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工作机制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机制,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减少资金沉淀。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开发新财务核算软件,全面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实操培训,全市共培训1600多人次。

二是研究完善新一轮相关区域财政体制。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利益分配机制,初步制定新一轮市与新城管委会财政体制,统筹新城区域各区块经济社会发展事务。按照绿色石化基地的发展定位、规划布局以及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制定绿色石化基地财政收支管理办法。对市区范围内企业跨区、功能区迁移情况进行梳理,初步制定市区范围内企业迁移的财政利益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市、区、功能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市区土地出让金分配体制,明确土地出让中相关基金(费)承担机制。

三是推进地方债务管理改革。完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成立舟山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地方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等行为。开展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化债方案,重点化解2017年7月14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新增的隐性债务。通过核销棚改购买服务协议、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撤回政府及部门出具的不规范担保承诺函、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直接偿还债务等手段,市本级完成2018年化债计划的223.2%,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市区政府债务率降至低风险地区。

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凤凰行动”,加大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力度,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将普旅股份及其控股母公司普发集团更名为浙江舟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做好舟旅集团上市前期准备工作;实施蓝焰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奥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资金4.88亿元,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不高于宁波市的天然气用气价格;完成浙江盛海达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革,引入资金约1.8亿元,组建设立“浙江盛达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推进新区(市)属部门管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拟订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收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业务透明化、高效率。出台《舟山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从严压实各级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实施国企“红色引航”工程,打造国资国企党建品牌;开通“群岛国企先锋”微信公众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清廉国企”自查自纠。

五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要求,积极开展对预算单位“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通过现场服务、集中培训、线上服务和解答汇编等多种形式,市本级财政部门全年累计服务188家单位,累计服务1341人次。积极践行“放管服”改革,选择市交通局为试点部门,厘清“放权”清单。落实“最多跑一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升事项覆盖率,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各类事项1331件,办结率100%。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市本级累计通过平台征缴非税收入52.01亿元,缴纳笔数33万笔,涉及执收项目91项,执收单位135家。

六是稳步推进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根据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扣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信息填报、资料收集等各项准备以及人员转隶、资产划转、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财政税务干部队伍及业务工作“双稳定”,保障了全市税务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围绕夯实基础,高标准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开展信息化新模式下的绩效自评全覆盖,并按不少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项目开展重点抽评,将结果进行应用和公示。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突出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管理中的绩效导向,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制定《舟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从2018年起对各县(区)财政部门试行财政管理绩效考核。

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由“直接支付”向“授权支付”、“见单审核”向“网上审核”模式探索,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单位财务监督和中心内部稽核,促进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高效。截至2018年底,纳入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共254家,2018年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14.73万笔,资金流量119.30亿元,增长46.4%。全面开展部门决算网络化应用,减轻编制工作量,提高数据准确度。

三是全力推进政采云应用。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2.29亿元,增长10.1%,实际采购金额29.57亿元,增长15.3%,资金节约率8.4%。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研究,全市833家企事业单位入驻平台,采购交易4.28万笔,金额10.68亿元。引导建立政采云平台浙江制造精品馆及舟山制造馆,提升本土制造名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已有3家企业、24件精品名品成功入驻浙江制造精品馆,4家我市制造企业、25件商品纳入舟山制造馆。

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主体分工和内容、审查程序和标准,依法办理三起供应商涉嫌虚假材料投标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评估工作,主动防范执法风险,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以不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041条,212家市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率为100%,居全省第一位。完成机构改革后财政外网迁移及内网整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信访件以及依申请公开件的及时答复。深入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终端PC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的自查统计。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统一管理涉密文件,对涉密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处理。

六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由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和内部操作规程构成的“1+10+X”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推进内控操作规程的执行。建立内控执行自查反馈机制,构建起规范、安全、高效的处室内部运行体系,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五)围绕提升能力,高要求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交流等途径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推行“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落实支部党日活动情况上报督查通报制度,局机关党委被授予“2016-2017年度舟山市先进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

二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厅关于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纪律教育,用好“四种形态”,严格纪律执行,自觉接受上级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以及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崇廉拒腐,并通过各种形式逐级落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努力营造“思廉、倡廉、崇廉”良好氛围。

三是提高干部素养。举行各类研讨班、业务骨干和基础实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支持干部挂职锻炼,加强多向交流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搭建干部学习交流分享平台,练好“吃饭功夫”和“看家本领”,通过“以师带徒”增强解决实际问题、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开展“税月长河”征文、财政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

四是增强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财政风尚,凝聚榜样力量。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338名同志积极参与,募得善款4.7万元。组织无偿献血活动,24名同志成功献血7900毫升。重组9个兴趣小组,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构建财政大宣传格局,在省厅和市局布置“舟山财税文化展”,宣传财政系统良好形象,并受到厅领导高度赞赏;整合“舟山财政”微信平台,按照“做好工作发好声”的要求,传递财政正能量。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局“志愿汇”注册率达100%,共组织各项志愿活动39次,募集志愿者1460人次,志愿服务时长2118.4小时。多次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交通劝导,结对小区卫生治理等“志愿创城,同心同行”志愿服务集中行动。

五是加强基础管理。扎实做好全局综合类基础性工作,稳妥落实各项基建工程,完成局周边绿化、地下车库、消防通道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稳步推进食堂改革,严把资金安排关、食品验收关和质量服务关。普陀山庄坚持市场化营销和管理,实现利润跨越式增长,今年账面利润总额181万元,增长194.06%,创造了山庄开业以来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