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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0-118667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0-05-22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围绕促进发展,高水平服务新区建设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围绕推进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财税政策和资金。争取到省财政厅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1.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规模33亿元,创我市争取新增债券历史新高,重点保障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产业项目支撑、海岛环境综合整治等。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45亿元,其中海洋发展专项资金14.7亿元,专项支撑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支持我市航空产业园、江海联运等重大项目。认真研究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财税政策,并多次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接汇报,争取支持经济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二是财税联动组织收入。抓好全市年度财政税收收入目标的组织落实,协调全市各区域和各部门的组织收入进度。强化市财政与税务部门、县区财政部门的财税收入预测和执行情况统计分析联动,确保改革期间财税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收入管理工作获省厅通报表扬。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顺利完成年度计划;加快土地出让金清算进度,2018年累计完成市级(含两区)土地项目清算32批次共计129个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100亿元,清算数量和金额都达历史最高水平。

三是聚力打好“五大会战”。2018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投资23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6%;实际融资218亿元,完成率94%,其中净增融资121亿元。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海洋经济专项资金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39.4亿元,用于支持海投、交投、城投、舟旅等平台公司,保障了“四个舟山”“五大会战”等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成审价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审价全过程管理改革。中心共完成260个概、预、结、决算项目审核,送审金额121.76亿元,审定金额113.08亿元,金额调整率14.76%,造价审核完成时间比有关规定缩短78.3%。积极配合完成市污水处理中心PPP项目建设;协助做好甬舟铁路PPP投融资方案。

四是加强并创新产业扶持。创新文化、旅游、工业、商贸、航运、港口物流等产业扶持方式,优化产业扶持导向。全力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优化完善保税船用燃料油扶持政策,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业务做大做强。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航运服务集聚区财政扶持政策和江海联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下达第一批政策兑现资金。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加快发展,下达补助资金6900余万元。推动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和实质运营,新增统筹资金15.63亿元用于增加新区财金投资基金规模,提升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能力,截至2018年底,财金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子基金39个,投资金额44.90亿元,撬动金融、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本约323.23亿元,放大倍数达13.55倍。助力创业创新,科创基金投资项目20个,投资金额1.19亿元。

五是多举措帮扶企业。完成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8200万元,惠及企业74家,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各类税费31.50亿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减收1.46亿元,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4.45亿元。充分发挥市本级“两贷”资金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工业转贷资金13笔,共计1.39亿元,惠及企业11家;累计发放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170笔,共计3.36亿元,惠及企业149家。

(二)围绕优化结构,高质量保障民生事业

一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2018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10.10亿元,增长18.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1%。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60.62亿元,增长17.9%,重点支持美丽乡村、治水治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保障“菜篮子”平稳供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亿元,增长13.7%,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全域共享;公共安全支出17.21亿元,增长11.8%,积极支持“平安舟山”“食安千岛”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教育支出34.41亿元,增长3.7%,落实和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4亿元,增长8.7%,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交通运输支出27.39亿元,增长26.6%,助力综合交通大会战,提高全市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住房保障支出9.88亿元,增长30.2%,进一步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支出5.07亿元,增长40.1%,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1亿元,增长34.4%,完善风险防范为重点的社保管理体系,支持社会就业创业;深化市区社保一体化改革,理顺地方政府(管委会)养老支出责任,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多方筹措社保资金,筹集各类风险准备金26.4亿元,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基金运行管理水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33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多种医联体模式建设,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成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18年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部门专项资金预算压缩5%,政府性专项统筹10%用于结构优化,“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                                                                                                                                                                                                                                                                                                                 

(三)围绕深化改革,高效率激发体制动能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实行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全面推进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编制,调整编外用工预算编制方式。完善财政资金保障体系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将财政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厘清主管部门职责,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工作机制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机制,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减少资金沉淀。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开发新财务核算软件,全面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实操培训,全市共培训1600多人次。

二是研究完善新一轮相关区域财政体制。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利益分配机制,初步制定新一轮市与新城管委会财政体制,统筹新城区域各区块经济社会发展事务。按照绿色石化基地的发展定位、规划布局以及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制定绿色石化基地财政收支管理办法。对市区范围内企业跨区、功能区迁移情况进行梳理,初步制定市区范围内企业迁移的财政利益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市、区、功能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市区土地出让金分配体制,明确土地出让中相关基金(费)承担机制。

三是推进地方债务管理改革。完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成立舟山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地方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等行为。开展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化债方案,重点化解2017714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新增的隐性债务。通过核销棚改购买服务协议、整改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撤回政府及部门出具的不规范担保承诺函、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直接偿还债务等手段,市本级完成2018年化债计划的223.2%,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市区政府债务率降至低风险地区。

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凤凰行动”,加大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力度,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将普旅股份及其控股母公司普发集团更名为浙江舟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做好舟旅集团上市前期准备工作;实施蓝焰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奥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资金4.88亿元,201911日起我市执行不高于宁波市的天然气用气价格;完成浙江盛海达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革,引入资金约1.8亿元,组建设立“浙江盛达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推进新区()属部门管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拟订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收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业务透明化、高效率。出台《舟山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从严压实各级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实施国企“红色引航”工程,打造国资国企党建品牌;开通“群岛国企先锋”微信公众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清廉国企”自查自纠。

五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要求,积极开展对预算单位“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通过现场服务、集中培训、线上服务和解答汇编等多种形式,市本级财政部门全年累计服务188家单位,累计服务1341人次。积极践行“放管服”改革,选择市交通局为试点部门,厘清“放权”清单。落实“最多跑一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升事项覆盖率,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各类事项1331件,办结率100%。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市本级累计通过平台征缴非税收入52.01亿元,缴纳笔数33万笔,涉及执收项目91项,执收单位135家。 

六是稳步推进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根据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扣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信息填报、资料收集等各项准备以及人员转隶、资产划转、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财政税务干部队伍及业务工作“双稳定”,保障了全市税务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围绕夯实基础,高标准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开展信息化新模式下的绩效自评全覆盖,并按不少于10%的比例随机选取项目开展重点抽评,将结果进行应用和公示。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突出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管理中的绩效导向,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制定《舟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从2018年起对各县(区)财政部门试行财政管理绩效考核。

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由“直接支付”向“授权支付”、“见单审核”向“网上审核”模式探索,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单位财务监督和中心内部稽核,促进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高效。截至2018年底,纳入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共254家,2018年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14.73万笔,资金流量119.30亿元,增长46.4%。全面开展部门决算网络化应用,减轻编制工作量,提高数据准确度。

三是全力推进政采云应用。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2.29亿元,增长10.1%,实际采购金额29.57亿元,增长15.3%,资金节约率8.4%。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研究,全市833家企事业单位入驻平台,采购交易4.28万笔,金额10.68亿元。引导建立政采云平台浙江制造精品馆及舟山制造馆,提升本土制造名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已有3家企业、24件精品名品成功入驻浙江制造精品馆,4家我市制造企业、25件商品纳入舟山制造馆。

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主体分工和内容、审查程序和标准,依法办理三起供应商涉嫌虚假材料投标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评估工作,主动防范执法风险,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以不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041条,212家市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率为100%,居全省第一位。完成机构改革后财政外网迁移及内网整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信访件以及依申请公开件的及时答复。深入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终端PC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的自查统计。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统一管理涉密文件,对涉密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处理。

六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由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和内部操作规程构成的“1+10+X”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推进内控操作规程的执行。建立内控执行自查反馈机制,构建起规范、安全、高效的处室内部运行体系,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五)围绕提升能力,高要求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交流等途径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推行“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管理,落实支部党日活动情况上报督查通报制度,局机关党委被授予“2016-2017年度舟山市先进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

二是推进清廉财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厅关于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纪律教育,用好“四种形态”,严格纪律执行,自觉接受上级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以及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崇廉拒腐,并通过各种形式逐级落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努力营造“思廉、倡廉、崇廉”良好氛围。

三是提高干部素养。举行各类研讨班、业务骨干和基础实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支持干部挂职锻炼,加强多向交流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搭建干部学习交流分享平台,练好“吃饭功夫”和“看家本领”,通过“以师带徒”增强解决实际问题、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开展“税月长河”征文、财政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

四是增强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财政风尚,凝聚榜样力量。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338名同志积极参与,募得善款4.7万元。组织无偿献血活动,24名同志成功献血7900毫升。重组9个兴趣小组,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构建财政大宣传格局,在省厅和市局布置“舟山财税文化展”,宣传财政系统良好形象,并受到厅领导高度赞赏;整合“舟山财政”微信平台,按照“做好工作发好声”的要求,传递财政正能量。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局“志愿汇”注册率达100%,共组织各项志愿活动39次,募集志愿者1460人次,志愿服务时长2118.4小时。多次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交通劝导,结对小区卫生治理等“志愿创城,同心同行”志愿服务集中行动。

五是加强基础管理。扎实做好全局综合类基础性工作,稳妥落实各项基建工程,完成局周边绿化、地下车库、消防通道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稳步推进食堂改革,严把资金安排关、食品验收关和质量服务关。普陀山庄坚持市场化营销和管理,实现利润跨越式增长,今年账面利润总额181万元,增长194.06%,创造了山庄开业以来历史新高。

2018年各项工作成绩来之不易,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的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凝聚着全市财政干部与财务工作者的努力和付出。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深刻把握2019年财政工作五个关键词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遇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国内和省内发展内外部环境趋于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大变局中危与机同生并存,尤其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正在引发颠覆性的创新和变革,将开启转型升级的“机会窗口”。当前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忧、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财政运行和管理改革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具体来说,有五个关键词,也是2019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是收入。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组织收入是财政工作的基础!2019年中央将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等政策,我省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将取消我市财政收入增量省级分成免交政策,受我市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传统产业税收低迷,新引进项目、新兴产业等产能尚未充分释放,财政收入保持可持续增长的压力较大。鱼山绿色石化项目今年下半年将投产,根据测算,必须完成15亿元的地方税收收入。国地税机构改革后,财政部门对调控财政收入的能力下降,如何加强财税联动、组织协调收入,特别是确保鱼山项目等重点大额税收入库、协调留抵退税政策与税收收入进度、科学运用和评价亩产税收机制、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等等,后续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

二是支出。一方面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另一方面要保障新区自贸试验区发展国家战略、三大攻坚战等大事要事,支出压力越来越大,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特征更加明显,更加考验财政部门的理财水平和资金统筹能力。虽然2019年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有所减少,但资金需求仍然庞大,据测算市本级政府及重点国有企业计划完成投资173亿元,实际需求量达到320亿元以上,目前尚有资金缺口50多亿元,要加强关注,实时跟进。要严控一般性支出,专项资金在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并实施结构调整。

三是风险。可用财源少、支出需求大,会造成财政运营平衡风险,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加强收支平衡管理。政府债务集中偿债压力开始显现,要加强债务周转管理,对每一笔到期债务进行跟踪,确保不发生违约风险;根据方案继续化解隐性债务,确保完成年度计划,要关注对金融机构违规担保的隐性债务,防范金融风险。风险与发展、风险与民生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关注,想法设法解决。

四是改革。2018年和2019年是改革的攻坚之年,改革任务异常繁重,对财政运行管理的平稳开展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首先是国企改革,省委已经下发了文件,明确了改革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当前我市国企融资空间已不大,资产负债率已达到60%以上,接下来要继续开展整合提升工作,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的监管方式要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制订完善考核机制,同时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组织、机构、人员等各项管理。其次是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市和区、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利益分配机制和财政保障责任机制。再次是机构改革,2018年的国地税机构改革我们做得很辛苦,也很圆满。在接下去的市级机构改革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深做实,既要保持工作不断,又要确保人心不乱;既要理顺全市机构改革的财政管理,又要做好内部机构改革的职能人员划转,周密部署、通盘考虑,确保平稳进行。最后是绩效管理改革。省厅将于2019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恰当的地方,发挥出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真正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可以借助绩效评价结果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由外到内、由大到小、由易到难,逐渐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方式的重构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五是廉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去年,全省财政系统发生了钱巨炎等腐败案件,我们要以此为鉴,严格自我管理,坚决不碰廉政的红线。根据《全省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舟山财政实际,需要我们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拧紧全市财政干部廉政思想“开关”,牢筑廉政“堤坝”,通过制度先行,教育配套,以党建激发财政工作新活力。

5个关键词反映出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既有短期的也有长期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我们要下大功夫,努力破解,逐步完善。

三、提振精神,扎实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当前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总体工作要求和对今年财政国资工作形势的分析,结合我市财政国资工作实际,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和财政国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抓城建、惠民生、保平安,加快培育地方财源,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深化财政国资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新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综合考虑,2019年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78亿元,增长6.0%;全市地方税收收入117.05亿元,增长14.9%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86亿元,下降4.7%(如剔除新增债券支出等不可比因素,则同口径增长3.9%)。上述安排尚待人代会批准。

面对挑战,我们将围绕“五个聚焦聚力”,全力以赴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聚焦聚力新区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一要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密切关注中央税收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和产业形势变化,扎实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后组织收入工作,完善地方财税收入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进度和节奏,抓好全年收入目标落实。更加突出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导向,着力提升“三个比重”。动态分析相关行业税收收入状况,细化预测并实时跟踪绿色石化基地产出情况,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持续增长;把握非税收入动态和发展趋势,在确保及时足额缴库的同时,努力把控好非税收入的增幅水平。

二要全力服务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梳理可用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全力保障我市建设“四个舟山”、打好“五大会战”,推进重点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提高投融资能力,通过向上争取资金、资本金注入、基金运作等方式支持全市“三重”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绿色石化基地、航空产业园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配合做好甬舟铁路PPP项目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三服务”活动,到部门、单位、企业持续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加强对重点国有企业投融资业务的指导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效。

三要继续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继续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对新区自贸试验区的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海洋经济、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补助,挖掘项目海洋经济特色,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竞争性项目储备计划并尽快落地实施。在债务率合理范围内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同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新区倾斜。

四要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并加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调研、评估并调整一批产业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研究并完善航空产业、大宗商品、船舶工业等专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财金基金的高效运作,根据省政府产业基金2.0版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市场化子基金的组建,着重采用主题基金和科创基金组建方式,发挥好财金基金的引导作用。完善帮扶企业机制,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积极支持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聚力民生保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一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原则,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优化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政府投资全口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做好项目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建设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沉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把关、严控支出,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以及一般政府专项资金按照5%-10%的幅度压减。

二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优先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支持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紧紧围绕“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要求,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治污治水”“美丽乡村”等建设。支持人才战略实施,落实人才工作各项经费和政策保障。支持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等体系建设,深化市区社保管理一体化改革,继续推进医共体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动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创新。

(三)聚焦聚力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发展动能

一要制定出台新一轮新城管委会财政体制和市区财政体制。对新城、海洋科学城核心区和小干岛中央商务区等区块建立统一的财政体制,统筹各区块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制定地方留成税收收入超收奖励办法,完善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分配办法,加快新城一体化管理和发展。研究制定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在保持市区财力格局、招商政策负担机制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研究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区共享财政收入分成办法。

二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全面开展新区()属部门管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盘活资产,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同业归并和资源整合,增强核心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投融资模式转变,完成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设计;优化调整国有、集体资产布局,重点开展二轻集团与商贸集团、城投集团与水务集团整合工作。在重点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对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不动摇,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实施立足根本抓思想、固本强基抓支部、完善机制抓考核、强化管理抓示范、加强督查抓提升、聚焦“四风”抓整改、搭建平台抓载体。推进“红色引航”工程、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努力构筑“红色引领、清风护航”一体两翼的党建工作体系。

三要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打通“数据孤岛”,打造“数字财政”。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调整支出审核范围及方式,扩大预算单位审核职权;推广应用国库集中支付远程结报系统,实现部门预算支出业务审核“零上门”。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接入应用,拓宽支付渠道和支付方式,形成线上与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推进财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制定全市统一的开发建设方案,确保顺利上线。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积极响应全省政采云专业馆建设,并重新修订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上线应用业务标签采集系统、财政智慧报表制作系统,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实现数据分析平台化、便捷化。

(四)聚焦聚力风险防控,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一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全覆盖。扩大部门整体绩效预算试点范围,探索建立部门财务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厘清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关系;清理整合政府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实施财政管理绩效考核,科学梳理考核指标,优化调整考核方式,持续推进绩效管理精细化。

二要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完善现有政府债务管控办法,严格执行年度政府债务偿债计划。稳步推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加大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积极争取棚改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严格项目源头管控,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债务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审查,实行“三个不得立项”,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三要切实防范社保风险。做好社保基金中长期运行趋势预测,多渠道筹措社保风险金,按“谁征地,谁缴纳”原则,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风险金保证金制度,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研究落实各区及功能区、管委会的风险承担机制,压实地方政府养老责任;根据中央、省调剂金制度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到位,做好政策研判应对。

四要科学实施财政管理。在全市机构改革背景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掌握机构、职能变化,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覆盖管理体系,推广应用资产云系统,探索报废资产回收机制。结合“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模式,通过梳理土地出让金清算流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清算规程,提升土地出让金监管水平。

(五)聚焦聚力队伍建设,打造一流财政铁军

一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行“堡垒指数”和“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打造“清廉财政”,完善公款竞争性存放、专项资金分配、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筑牢廉政防线。

二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财政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梳理、整合局内设机构组织架构设置,厘清部门职责边界,重新核定“三定”方案,优化中层干部配置,整合部门人力资源,不断加强干部培养梯次建设。结合各部门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变化等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积极探索内控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执行反馈和考评制度。规范财控公司、普陀山庄运行机制,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加强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

三要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实、稳、优”财政核心价值理念和“严谨、坚守、创新、奉献”的财政职业精神,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持续抓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创城结对等活动。充分发挥机关文化建设的引领和导向作用,重新组建兴趣小组,确保管理规范化、活动开展常态化。继续发扬“以师带徒”良好传统,按照分层分类培训的原则,构建干部终身教育平台,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要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加快推进财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以及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场所,探索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监督和利用,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财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防范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