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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19-118738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5-2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标准构建大应急体系。按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与2016年相比,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4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5%),防台防汛工作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实现应急管理工作与新区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一是夯实应急救援基础管理。做好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二是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助力完成国家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确保形成战斗力,创新社会化运作模式,建立国家级基地为我市提供社会服务的体制机制。以提升救援能力为目标,完善以消防救援为主力,解放军、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为骨干,基层乡镇和企业专业应急队伍为基础,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队伍体系。三构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省统一进度优化市安委会、市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防震减灾指挥部等议事机构功能架构,探索建立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值守、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报送机制,指导好县(区)、功能区、乡镇的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平稳过渡。四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3月底前正式启用信息发布系统,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完善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发布流程,管理机制,推进市、县(区)两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宣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确保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汛防台责任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继续深化“1+X”工作机制,完善安委会(安委办)、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办)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专委会工作通报制度。实施《舟山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暂行)》,开展第一轮巡查,抓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在引入市外技术先进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在危化、建筑、交通等行业大力推广安责险,会同总工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班组建设竞赛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一线事故防范能力。

二是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突出强化对绿色石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强化自贸区落户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落户批发无仓储经营企业开展抽查,确保自贸区安全发展。深化“三场所三企业”专项治理。将船舶修造、涉爆粉尘“十大重点隐患”、液氨制冷“两类重大隐患”和有限空间“两类重大隐患”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预防性执法监管。协调督促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化“全面执法、集中办案”和双随机检查机制,实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健全执法工作规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制度创新。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低头捡黄金”经验推广,推动实施《舟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奖励办法》,激励企业主动排查、治理隐患,形成自查自改的良好氛围。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在危化品、船舶修造等工贸行业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二次安全确认和试生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行动,创建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落实“三类人员”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全力推进海上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改造和应用,打造“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持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最多跑一次” 改革,持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工程快速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防控网络,确保防汛防台防旱工作平稳有序。一是落实防汛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防汛主体责任。适时召开全市“三防”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调整“三防”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落实乡镇防指为单位,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为单元,自然村、企事业单位为网格的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体系。二是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始终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汛期,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检查,不定期督查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督办、通报、复查等形式,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科学应对洪涝台灾害。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加强监测预警,加强信息交流和分析会商,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有效应对洪涝台灾害,突出灾害期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管控和组织管理,梯度做好重点区域人员转移,及时关闭景区和交通管制,确保人员安全。

(四)进一步优化机制,防震减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救能力有新提升。一是强化地震监测预防。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与管理,提升地震监测基础能力,提升地震台站软硬件环境和综合效能,监视舟山海域地震活动,及时把握地震趋势;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推进中国(浙江)自贸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网一员”队伍,建立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提升群众应急反应能力。二是提升森林火灾防救能力。协调林业等部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各项防范措施,管理好野外火源,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培训,配强消防设备,提升救援水平。三是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明确减灾和防震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做好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规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救灾信息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防灾减灾意识。四是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协调督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全面核销地质灾害隐患,全面开展基层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汛期临灾预警避险效力。修订完善《舟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严防台汛期间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

(五)进一步锤炼队伍,打造一支应急管理铁军强化大应急、大安全理念,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和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年初,制定计划方案,组织全系统应急管理干部组团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依托网上培训、集中培训、全系统轮训、联合高校建立培训基地等,加大培训力度,充实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提升基层安监人员安全执法持证率,出台全市应急管理与安全协管员队伍实施意见,确保基层监管力量不减弱;锤炼清廉应急铁军,建设“清廉机关”,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