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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25/2020-122760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5-29 来源:市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舟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开展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渔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的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和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总统计师。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11、承担省地方统计调查队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12、负责指导县(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舟山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统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73.57万元。

(二)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107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17万元;上年结转31.4万元。
  (三)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1073.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53.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12万元;项目支出185.66万元。

(四)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2.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

(五)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2.1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25.34万元,主要是:1、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4月份开始财务单独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数为2019年4-9月的数据;2、2020年增加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25.4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82.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8.88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7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3.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统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计划安排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留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4月财务单独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只安排了4-9月的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舟山市统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2.9万元,主要是:1、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4月财务单独核算,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仅为4-9月的额度;2、2020年在职人员增加3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舟山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舟山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1辆,其中,行政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舟山市统计局一般行政项目,除专项业务经费外,均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8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 “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