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8/2011-54647 |
组配分类 |
工作制度 |
发布机构 |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洋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1-12-22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日期:
2020-
06-
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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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规范局机关党委会议,并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局机关党委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决议,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完成本局所担负的任务;
(二)部署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等;
(三)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党员的管理;
(四)研究和实施对党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五)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状况,根据不同对象和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努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保持机关的和谐稳定;
(六)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表彰作出决定;
(七)研究和推荐局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参与对机关行政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听取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九)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十)决定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
二、议事制度
(一)局机关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机关党委会的议题,一般由书记确定,也可由副书记、委员提出;
(三)根据需要,机关党委会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机关党委会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
(五)机关党委会由组织人事处专人记录、整理,所有记录专门保管;
(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有些内容,按需要由组织人事处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