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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0- 06- 02    来源: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加强市海洋与渔业局调查研究工作,并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调研的主要任务
    围绕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收集第一手资料,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研的协调
    局办公室和经营管理处是调研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调研计划的制订、调研课题的分配与综合、调研活动的组织和调研报告的催办。
    三、调研的范围
    根据本局的工作职责,本着改革、发展、创新、稳定的精神,具体做好以下调研:
    (一)对所管辖和受委托管辖海域的保护、规划、管理、使用以及防灾减灾。
    (二)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可持续利用。
    (三)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和远洋渔业开发。
    (四)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
    (五)渔区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
    (六)渔区、渔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他需要调研的课题。
    四、调研工作的要求
    (一)调研工作以发展海洋经济,服务“三渔”促发展为目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专题性调研与经常性调研相结合、超前性调研与跟踪性调研相结合、问题性调研与典型性调研相结合。
    (二)每位局领导年初须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调研课题计划,由局办公室和经营管理处汇总后分头实施。重大调研课题由局办公室和经营管理处提出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组织实施。
    (三)一般性调研由每位局领导自行确定调研的时间、范围和参加的人员;综合性调研由局办公室和经营管理处统一组织,必要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应当成立专题调研组。
    (四)调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撰写出调研报告。
    (五)每位局领导一年至少要有1篇调研报告 。
    (六)所有参加调研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