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算/决算> 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1008009005018/2017-123228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
生成日期 2017-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6年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6-02 来源:市海洋与渔业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部门基本情况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研究起草全市海洋与渔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与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海洋事业与渔业产业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依法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实施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督海洋、海岛、海岸带等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光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等工作。 

(四)负责海洋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海洋环境及渔业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组织开展涉渔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开展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海洋保护区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管理国家、省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公益服务系统;组织开展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海洋防灾减灾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船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种苗及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平安渔场”建设和渔业海事纠纷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渔船建造企业进行资质认可;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渔业无线电通信监督工作。

(六)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市水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和远洋渔业、新兴渔业发展等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渔业产业化等工作;负责渔港、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现代渔业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及标准化工作;组织科技攻关项目及成果应用推广。
    (八)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干部、渔民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试发证;负责办理远洋渔船船员证的技术资格审查工作。
   (十)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其中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舟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舟山市渔业经营管理处、舟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舟山市海洋与渔业信息中心、舟山市海域海岛储备(交易)中心。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6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7463.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473.21万元,事业收入338.00万元,上年结余2652.3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2016年支出预算7463.51万元。

1、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963.16万元,专项支出3500.35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万元,农林水支出5815.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9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6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62万元。

三、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4129.9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海洋行政执法监管、渔业安全生产、海洋环保、渔业资源保护、远洋渔业业务、海洋渔业经济调查分析等有关渔民民生事业的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128.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21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0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组织赴东帝汶、美国等远洋渔业合作洽谈以及参加由省、市政府或相关单位组织的商务考察。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6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海洋渔业事务、海洋行政执法、海域使用管理等事务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海洋行政执法车辆及公务小轿车的运行、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