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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2/2020-124499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0-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6-02 来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本级)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职能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组织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要职能(下属单位)

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县(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创业工作。

(2)承担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落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承担就业、失业调查、监测、统计等工作。

(3)开展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承担农民工就业、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就业扶贫、劳务协作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创业指导和服务。

(4)负责落实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援企稳岗政策,承办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

(5)参与编制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稽查和风险预防工作。

(6)负责境内海员就业服务工作,参与海员基地建设。

(7)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承担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管理服务等工作。

(2)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社保资产管理工作。

(3)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以及基金运行分析等工作。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稽核和内控等工作。

(5)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宣传、经办咨询、信访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7)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舟山市原转体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负责原市商业(集团)总公司、市物产有限责任公司、市二轻(集团)总公司、市船舶工业总公司及市机械工业总公司享受行政待遇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预算、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预算及舟山市原转体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预算。

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057.0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587.5万元,下降20.7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划出,2020年度人员经费按机构改革后的实有数安排预算,且部门非刚性项目经费压缩,故总体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二)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605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6.96万元;上年结转940.11万元。

(三)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6057.0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05万元、农林水支出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08.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54.21万元;项目支出1393.91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16.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6.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8万元。

(五)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16.9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43.65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划出,2020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及项目经费压缩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管管理事务(项)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79.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4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192.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031.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8.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6.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8.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8.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38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23.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72万元,下降 14.6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14%。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2.6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接待来舟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留的及平台驻点的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预算按照运行维护费控制数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5.93万元,增长 36.76%,主要是2020年度编外人员支出费用口径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行政(事业)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发展建设项目、公共支出项目,除专项业务经费和专项机动经费外,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是反映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就业管理事务:是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是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行政单位医疗: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公积金: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提租补贴:是反映按房改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20年度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