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33/2020-128655 | ||
组配分类 | 灾害救援 | 发布机构 |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央气象台:26日08时至27日08时,东海北部海域、南海中西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南到西南风,东海南部海域将有5~6级、阵风7级的西南风,北部湾将有5~6级、阵风7级的东南风转偏南风,南海西北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南风。另外,26日08时至20时,渤海南部海域将有8~10级雷暴大风。
根据气象预报信息综合研判,现决定继续启动大风恶劣天气防御工作Ⅱ级应急响应。本次大风影响区域调整为渤海南部海域。请各港航分局和机关有关处室按预案做好相关恶劣天气防御工作。
一、请各分局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发送至辖区航运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要求有关单位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向所属船舶传达气象预警信息和恶劣天气防御工作指示。
二、请各分局督促船舶受大风影响企业至少落实1名海务、机务或指定人员等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在办公室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掌握船舶动态,强化船岸联系,增加船岸联系频率,对夜航、狭水道等危险航段和进入渔区等情况加强岸基指导,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承诺,严格遵守能见度不良的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船舶冒险航行,督促砂石船运输企业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违规开航。
三、请各分局督促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黑名单”船舶停航管控,防止“黑名单”船舶出海。
四、请各分局督促有关单位通过航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船舶动态管理”平台及时向各港航指挥分中心报送船舶动态、企业值班值守等情况(包括各辖区黑名单船舶动态信息),于6月26日16时前将船舶动态报市港航指挥中心。
五、请市港航指挥中心及各分中心组织抽查核实企业值班及船舶动态等落实情况。请各分局视情组织现场抽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的问题。分局所在辖区如发生船舶事故、险情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市港航指挥中心报告,同时按规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市局恶劣天气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