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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0-176034 | 文号 | 舟政发〔2020〕2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15 |
文件编号 | ZJLC00-2020-0008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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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根据《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对舟山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通告如下:
一、养犬重点管理区
(一)定海区。
1.昌国街道(除城北村、东湾村、义桥村、西管庙社区的草子坑、大石头跟、金家湾外);
2.环南街道(除盘峙村、大猫村、五联村外);
3.城东街道(除大洋岙村、小碶村、洞桥村、胜利村外);
4.盐仓街道(除叉河村、虹桥村、昌洲村、新螺头村外);
5.白泉镇(除柯梅村、小展村、新港村外)。
(二)普陀区。
1.沈家门街道(除小干社区、平阳浦村外);
2.东港街道(除葫芦村、陈家后村、塘头村、红旗村、南岙村、芦花村外);
3.展茅街道:螺门村、沙井村、横街村、大展村;
4.虾峙镇:晨港村、灵和村、东晓村;
5.桃花镇:公前村、塔湾村。
(三)岱山县。
1.高亭镇(除浪激渚社区、石马岙村、枫树村、南峰村、黄官泥岙村、板井潭村、江南村、大峧山村、南浦村、大峧村、塘墩村外);
2.东沙镇:东沙镇古镇区域内;
3.衢山镇:瀛洲社区、枕头山村、岛斗村、幸福村;
4.秀山乡:秀山小城镇区域、秀东村。
(四)嵊泗县。
1.菜园镇(除高场湾村、基湖村、金平村、关岙村、小关岙村、马迹村、石柱村、青沙村、绿华村外);
2.洋山镇(除滩浒村外)。
(五)海洋产业集聚区。
全域(除新港村、小展村、星马村外)。
(六)新城。
1.临城街道(除甬东村、甬庆村、王家墩村、东蟹峙村、黄土岭村、三官堂村、毛竹山村、惠民桥村外);
2.千岛街道(除浦东村、蒲岙村、曙光村、高峰村、城隍头村外)。
(七)普陀山-朱家尖。
1.朱家尖街道:福兴社区、莲兴村、莲花村、大洞岙村、南沙村、莲和村;
2.普陀山镇:全域。
(八)金塘。
1.和建村、沥平村;
2.河平村新道东路、大浦村新道西路。
(九)六横。
台门社区、棕榈湾社区、东靖社区、蟑螂山社区、新民社区、山西村、龙山新村、峧头新村、岑夏村、台门村、沙浦新村、洋山新村。
二、养犬一般管理区
除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可以调整管理区域并及时公布。
三、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