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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0-133376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7-1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 74139 号提案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陈岱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按照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协助办理此提案。经研究,并与陈岱杰委员沟通,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机构改革前由市应急委作为全市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应急办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突发事件,各部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指挥处置相关领域的突发事件。机构改革后,按照三定方案市应急管理局的机构职能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市应急办的职能未明确。今年 3 月初,我局专门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关于应急管理、公共卫生领域改革的建议》,提出从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应急物资保障等五方面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协调联动,加强各个成员单位协作沟通机制,实现全市应急管理一盘棋。
    二、健全完善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机构改革后,市应急管理局只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对自然灾害类及事故灾难类的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进行管理。部分事故灾难类及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的专项应急预案管理由各个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目前,省级总体应急预案尚在修订中,鉴于应急预案上下衔接性问题,市级总体应急预案需等省级预案修订完善后再进行调整,其他专项应急预案也同步进行调整中。以上意见,供市卫健委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