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5/2020-133592 | ||
组配分类 | 工作制度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进一步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带动和促进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着力营造自觉学习、善于思考,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党组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组中心组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县处级干部组成,也可根据学习内容需要扩大到中层。
2、局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3、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和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年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4、局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每2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半天,每次学习内容由局党组研究确定,由主持人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小结。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强化自主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研读必要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3、深入研讨。中心组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4、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切实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困难较多的一线、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地方扎实开展调研,全面提高理论联系实际水平。
四、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3、国家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4、事关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5、水利事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6、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以及水利部、水利厅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五、学习要求
1、中心组学习实行记录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当次会议的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2、中心组学习要做到学习有考勤、学习有记录、学习有笔记。
3、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