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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8/2020-135342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
生成日期 2020-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工作回顾和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7-28 来源:市海洋与渔业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奋力拼搏、苦干实干,2018年海洋与渔业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过去一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围绕市委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突破攻坚,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渔业总产量179.14万吨,同比增加7.11%;渔业总产值156.71 亿元,同比增加9.99%。其中,国内捕捞产量97.28万吨,同比下降6.1%,产值84.49亿元,同比增加0.94%,远洋渔业产量49.13万吨,同比增加28.51%,产值52.33亿元,同比增加26.7%。

(一)坚持守护生态、科学管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一是坚决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市23宗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完成22宗,绿色石化基地用海用岛整改方案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督察:对涉及的全市14类问题、164个具体整改项目,形成问题清单、责任分工方案及整改措施,待国家批复,同时要求县(区)开展整改相关工作。二是全力保障新区重大项目用海用岛。经国务院同意,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用海用岛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开展全市围填海现状调查,形成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清单、2018年急需用海项目清单、2019年拟新增国家战略项目用海清单。三是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健全项目考核评价体系,到目前重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74亿元,约为总投资进度的70%,并顺利通过财政部、国家海洋局中期考核。顺利完成全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

(二)坚持精心谋划、招大引强,启动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一是推进渔业管理改革。《舟山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2年)》获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批复。市政府出台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形成《舟山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渔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街山海域渔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对该区域渔业管理基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开展资源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绿色生产方式研究、日本渔业权研究等六个课题研究。二是推进绿色渔业项目。组建舟山绿色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基地核心区块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发展创新中心落户舟山国际水产城。打造智慧渔业,编制全市智慧渔业顶层设计建设方案、智慧渔业—海钓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并积极融入全市信息化建设计划,落实到位启动资金595万元。积极申报普陀门海洋牧场综合体建设工程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提升工程省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编制休闲渔船发展规划,推进国内捕捞转型升级示范。三是推进招商引资引智。联合浙江海洋大学、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共建国家绿色渔业研究院。与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智慧渔业建设合作共识,积极招揽宁波捷胜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梅山玻璃钢船艇设计研究院等国内渔业代表性企业,与省信用社联合社舟山办事处签订政银合作协议。大力开展品牌建设,举办2018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首届舟山渔场丰收节开幕式。

(三)坚持规范管理、提升产业,推动远洋渔业做大做优。一是强化远洋渔业管理。市政府建立全市远洋渔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实施远洋渔业管理暂行办法、远洋船员黑名单制度,公海作业渔船实现海上治安管理员配备全覆盖,开展十佳优秀文明船长创建活动。建设全市远洋渔业劳动力市场(试点),组建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持续推进“普远801”生产指挥船巡航。二是优化远洋生产布局。开展伊朗、安哥拉、基里巴斯、乌拉圭、阿根廷等国家渔业合作,谋划与莫桑比克、坦桑尼亚、苏里南等有潜力国家的渔业项目,过洋性远洋渔船增加到58艘。三是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成功争取到2艘中西太平洋岛国配额的大型金枪鱼围网国内引进指标,做好南极磷虾拖网加工渔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大洋世家、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IPO主板上市,组建赤道鱿鱼统一联合销售组织。实施鱿钓渔船欧盟卫生注册,开创我省乃至全国先河。

    (四)坚持严厉打击、修复资源,深化“一打三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推进“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开展海洋渔业执法亮剑行动,坚持陆海联动全方位整治,实施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陆上“联防联控”,启动实施“湾(滩)长制”。深化联动机制,与中国海监东海航空支队建立协作机制,设立市检察院驻海洋与渔业局检察官办公室。全市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11艘,没收违禁渔获物44万公斤,清理违禁渔具1.5万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6起、111人。二是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严格落实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开展保护区执法检查、生态环境本底调查,投放人工鱼礁5.3万空方,放流大黄鱼、黑鲷等苗种18亿尾(粒)。持续压减国内捕捞强度,全市减船49艘、功率7000千瓦。市、县(区)编制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定全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2),完成15个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三是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落实《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普陀区蓝色海湾工程建设,总体形象进度和中央资金执行率均达到90%。此外,全市15个渔港(避风锚地)项目完成建设投资2.6亿元。

(五)坚持“三增”“三减”“三严”,狠抓渔业安全生产。一是夯实管理基础。严格实行6小时一次渔船动态点验、编组生产等制度。编制基层管理组织、乡镇(街道)渔业管理机构和市、县(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四级“尽职免责”清单。实施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形成渔船自查,乡镇核查,市、县(区)不定期抽查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实施严管严治。开展市内挂靠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春雾季渔船安全专项管理,10人以上、帆张网、蟹笼、渔业油船等高危渔船整治,规范休闲渔船管理,制定实施《舟山市休闲渔业船舶管理暂行规定》。三是推进科技兴安。实施12米以上渔船北斗设备升级改造,完成渔船安全雷达实时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启动运行9座近海小物标雷达站,实现舟山辖区近海海域监管全覆盖。此外,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监管,做好欧盟对舟山渔船卫生设施和码头专项检查有关工作,全市创建10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设立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35个,抽查合格率达100%。

(六)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扎实开展政治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行4次集中学习,并带动局中层以上干部约250人次。按时规范完成8个党支部换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坚定了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市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年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总费用同比压减59.77%。同时,加强对增殖放流、渔业柴油补助款发放等重点领域的廉政监管。三是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全面推进审批标准化,市本级12个大项、37个小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打造“蓝海卫士”志愿服务品牌,全年志愿者本单位服务时数3800余小时,实际志愿时数6400余小时。“慈善一日捐”共募集捐款4.1万元,机关作风进一步优化。

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在这里,我代表局党组向同志们的努力工作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国内渔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远洋渔业平安生产压力加大等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聚焦主责主业,勇于突破攻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四个舟山”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渔业经济稳增长、管理制度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调整、生产安全有序、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海上秩序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开展渔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策划和启动建设海洋牧场综合体等项目,发展生态化大型围栏养殖。启动建设渔业特色文化产业园项目,推动休闲渔业及海钓产业发展,推进智慧绿色渔业建设。强化绿色渔业品牌建设,实施捕捞产品质量品牌行动。谋划中国玻璃钢船舶及装备产业中心建设。继续搞好舟山渔场丰收节。

(二)聚力推进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开展“远洋渔业劳动力整治年”活动,实施“普远801”船定期巡航,实现源头、海上、境外全过程管理。积极拓展大型金枪鱼围网等现代高端生产领域,推动南极磷虾捕捞船开工建设,推进远洋渔船欧盟注册。积极稳妥推进过洋性渔业发展,积极探索赤道鱿鱼联合销售模式。

(三)聚力推动“一打三整治”行动巩固深化。纵深推进“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专项执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有关工作。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严格落实《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监管,开展养殖尾水监测。

(四)聚力推进渔业安全生产落地落实。围绕“三个务必、五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刚性规定,健全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渔船港口检查常态化机制。压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渔船动态点验、编组生产等制度。加大渔船隐患排查力度,并督促整改落实。着力提升船东、船长、渔业培训教师、基层管渔干部素质。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

(五)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围绕内设机构调整,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