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专项信息>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0-138225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0〕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9-0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410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0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郑笑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培育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高等教育发展,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高等院校实地调研,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高等教育发展相关事宜汇报,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从资金、人才、土地和升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4所,其中浙江海洋大学是省重点建设高校,为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以海洋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是浙大在舟山市设立的二级学院;高职院校2所,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全市百万人口拥有高校数,高于全省1.91所和宁波1.76所、绍兴1.58所、台州0.65所水平。

由于高校的引进举办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巨大,且需与市财政收入水平相匹配,因此我市目前暂时没有再引进“双一流”高校或国际名校的计划。综合性大学对城市的发展支撑十分重要,从人才建设和创新引领的角度出发,我市将继续大力支持办好在舟高校,并切实加强与市外高校的合作联系,不断推动我市构建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一、不断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市财政累计投入约37亿元,用于支持浙江大学海洋学院一期、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宿舍、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波音培训中心、海运学院创业教育大楼等项目建设,为各高校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同时每年安排在舟高校教育教学经常经费约2.5亿元。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大对引进高校院所和共建创新载体等的专门支持力度,如明确加强海洋特色科教基地建设,加大海洋特色高校和学科建设力度,根据高校服务地方发展情况,按“一校一策”方式,对在舟高校打造特色学科、引进高端人才、建设创新平台等给予政策支持;加强海洋特色研发机构建设,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海洋生物、海洋电子、石油化工等方面的创新载体,对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舟设立独立研发机构并正常运作的,分类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特别重大的“一事一议”;加大对重大创新载体的谋划设计,对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来舟设立或新建重大海洋特色研发机构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大力支持本地高校院所建设。依托海洋海岛区位优势,坚持高点定位和合作共建,推动涉海类大院名校加快集聚和发展,努力形成吸引高端人才、支撑科研创新的主阵地。全力办好浙大海洋学院和浙江海洋大学两所涉海类综合高校,合作共建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浙海大创新应用研究院、西轩渔业科技岛等校地合作平台,重点围绕海洋食品、海洋生物、海洋工程等领域,推动科研成果本地转化和人才集聚。不断提升与在舟高校合作深度,按照“一校一策”方式分别签订新一轮市校合作协议,通过建立高端人才引育、创新平台打造、特色学科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激励机制,更好发挥两所高校人才智力作用。加快推进特色高职院校发展,围绕海事服务、船舶修造、海洋旅游、港口机电等特色产业,重点推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等专业院校建设,加强国际海员、康养护理等基础人才培养,加快构建依托高校创新平台的海洋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支持鼓励本地高校大学生留舟就业创业,策划举办“在舟高校学子看舟山”“我和家乡有个约会”“在舟高校政策巡回宣讲”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全面摸清在舟高校大学生就业需求,牵头成立本地高校就业联盟,分区块、分专业组建微信交流群,成建制推送岗位,最大可能吸引人才留在舟山。2019年,在舟高校毕业生留舟人数1352人,平均留舟率19.87%,留舟人数逐年提升。

三、切实加强与市外高校院所合作。加大与市外特色优势高校合作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建立市校人才合作机制。去年以来先后与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10余所重点高校进行对接,并签订人才工作合作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互通互融”原则,共同做好人才引育、成果转化和平台共建文章。如市校共建一批教授(专家)工作室,吸引一批专家教授进行异地孵化和创业创新,或以任务为导向开展一系列课题调研、项目聘用等合作。切实加强特色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引进上海海洋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共建国家远洋渔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舟山分中心、舟山海洋食品产业创新研究院等一批独立研发机构,有效提升我市科创载体水平。

四、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坚持以政府机构为导向主体,以企业为市场主体,深入推进沪舟、甬舟科技合作交流,陆续与浙大、北大、上海交大、中科院和海洋二所等大院名校建立了正式的全面合作关系,建设了浙大舟山校区(浙大海洋学院)、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舟山船舶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具有事业编制的,能够承担部、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科技合作平台,和一批国家级、省级海洋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载体。截至2019年底,累计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载体89家。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建立,为舟山与大院名校开展科技合作,进一步拓展了渠道,在提升本地企业科技研发能力的同时,也加速推进了大院名校成果转化应用。

下步,我们将继续支持我市高等教育发展,为新区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王一珵,电话:2280182)


舟政办提函〔2020〕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4102号提案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