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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0-138761
组配分类 药品安全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局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成效初现
发布日期: 2020- 09- 10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市局不断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坚持提速、提效、提质,率先出台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在舟山全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全力打通堵点为企业减负,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共核发了8份“告知承诺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是在提质上,“宣”“教”结合明责任。各地采取走访、座谈、微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重点宣传解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民众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稳步推进改革落地。同时强化事前预警约谈,各地监管人员按照企业拟经营的情况告知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及面临的处罚,严禁企业因当地相关优惠政策以“空壳公司”身份在辖区开展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各地事前约谈相关拟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共100余家。

    二是在提速上,“简”“惠”结合提效能。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合并提交材料,制定承诺书样张,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环节从原有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公告、发证”五个环节简化为“受理、审核、发证”三个环节,将办理时限从原有的三十个工作日压缩成即日办。对需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各地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沟通、“一对一”服务等方式,详细讲解办理过程中需提供的承诺资料,对缺少的资料及时告知、尽早补充,通过实行“零见面”在线服务、“零跑腿”寄件送达的创新模式,有效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在提效上,“督”“导”结合补短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获证后30日内,由各地监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对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于需要整改的企业采取教育引导、现场指导的方式,做到边检查、边督促、边提高,确保企业树立规范经营意识。目前已对6家取得“告知承诺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完成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