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1/2020-179856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28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企〔2020〕64号)规定,现将市本级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60万元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并相应追加单位2020年度“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预算科目。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细化项目安排,及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兑付,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监控,按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市本级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市本级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补助金额 |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