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专项信息>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1008009005014/2020-139599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0-09-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424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20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郏山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租车内严禁吸烟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并与您面商沟通,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根据《关于推进市区巡游出租车行业改革和品质提升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7〕165号)精神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市不断深化拓展出租车行业改革及品质提升大行动,并由市区向全市域全面铺开。通过两年多的共同努力,出租车车容车貌大为改观,从业人员文明、优质服务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如车内吸烟等不良行为还偶有发生,有损行业形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对检查中发现的驾驶员吸烟行为,市交通运输部门对驾驶员作出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计分扣3分处理,并通过出租车企业服务质量综合考核退坡资金奖励机制予以惩戒(若查实一起减扣一月奖励基数),引导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行车,不在车内吸烟。

市区近900辆出租车张贴统一的禁烟标贴,通过宣传引导驾驶员和乘客创造车内无烟环境。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文明出租车”“出租车文明号”“党员先锋号”等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在2018、2019、2020年持续对1650余名在岗出租车驾驶员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全员大培训,不断增强驾驶员文明创建意识和能力,规范经营行为。

目前乘客对“驾驶员车内吸烟”的投诉举报极少,市交通运输部门主要采取视频非现场监测及暗访形式来查处该类行为,今年以来,累计通过视频非现场监测出租车2800辆次,暗访督查出租车434辆次,共查处驾驶员车内吸烟29起。

下步,我局将持续加强驾驶员吸烟管理。一是根据《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与市卫健部门共享出租车内吸烟视频信息资料,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驾驶员车内吸烟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强各站场出租车候客区禁烟控烟现场管理和宣传教育,及时纠正驾驶员吸烟行为,进一步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为广大乘客创建出租车无烟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丁钢;联系电话:228508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建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