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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0-139873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0〕2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9-1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404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民革舟山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该提案由常务副市长许小月、副市长俞晓丹共同领办,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的基础上,2019年我市正式启动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下,对标省2019年和2020年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先进地区,明确总体目标,提出工作措施,加强督查测评,补短板、抓弱项,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逐年出台实施舟山市(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例会。另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在2019年形成“六个一”工作机制基础上(组建一套专班工作机制、制定一套行动方案、形成一张任务清单、实行一周一推进、实现一类一创新、形成一套评价标准),2020年进一步形成营商环境智控指数、社会化监督、追责和容错免责三项办法,建立了建设最优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在去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第6名,在中国社科院与国脉集团联合开展的长三角营商环境评价中,在27个地级市中排名第9,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稳步提升。

一、主动对标国际化方面

我市于2019、2020连续两年邀请国际知名机构毕马威开展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2020 年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参照世行标准模拟排名全球第28位,比2019年提升15个位次。结合全省营商环境“10+N”通用指标,建立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特色指标体系。今年以来,继续提升自贸试验区特色营商环境,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5月率先在全国开展首单国际集装箱跨关区中转业务。落实阶段性规费减免政策,印发《关于减免货物港务费的通知》,1-7月为港口航运企业减免规费合计3.7亿元以上,减收马峙锚地受油船舶引航费339万元。深化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便利化支付试点,前7月办理业务67笔。跨境人民币结算高速增长,1-7月实现结算量760亿元,同比增长20%,占全省15%,位居全省第二。对51个国家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实现免签停留144小时。积极争取省市口岸、公安部门支持舟山在具备条件前提下申报过境免签政策。

下一步,将继续重点优化提升对标国际的营商环境。一是注重政策创新突破和先行先试。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国函〔2020〕32号)为契机,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和制度创新,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用足用好保税燃料油经营许可、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等油气领域政策红利,吸引在新加坡、香港开展业务的外资企业来舟投资兴业。二是进一步提升油气全产业链投资国际化水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理取消未纳入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探索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优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服务流程。提高来华工作便利度,对自贸试验区各类外籍人才实行更加便利的人员出入境管理举措。保障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仲裁、调解、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设立浙江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研究设立浙江自贸试验区境外仲裁分支机构。三是强化面向国际的招商工作。依托今年即将举办的油气贸易与海事服务高峰论坛及明年5月份召开的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等平台,积极引进国际油气行业巨头、世界500强企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

二、扩大投资市场化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加速提质,实行公民、企业51件“一件事”全流程标准化办理,办理环节、跑腿次数、申请材料和经办时间分别减少62%、82%、51%和62%。常态化企业开办实现4个工作时办结。率先开展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惠及企业3.5万余家。争取并承接39项中央和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效提升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领域国际竞争力。在成品油“批发无仓储”改革推动下,国家于2019年8月发文直接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质,保税燃料油加注实践直接推动财政部等部委于2020年1月出台实施低硫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首张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牌照获批,并于2020年5月完成首单4万吨原油进口业务。商务部明确赋予浙石化成品油出口资质和配额在2020年三季度下达。推动国务院于2020年3月出台《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国函〔2020〕32号),进一步明确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市场化进程。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在油气贸易、交易、储运、炼化等重点领域对外开放力度,最大限度放宽大宗商品领域投资准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商事环境。争取新一轮国家和省级权限下放。进一步提升油气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炼化企业开展副产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积极争取成品油、燃料油出口资质和配额。推进持牌企业开展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业务,继续争取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资格和配额。积极推动构建成品油内贸分销网络,依托省内千座以上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打造成品油产、供、销体系,到2025年油品贸易额力争达到6000亿元。

三、提升贸易法制化方面

近年来,我市积极完善自贸试验区法治体系,制定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成为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设立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宁波海事法院自贸试验区海事法庭、舟山市检察院自贸试验区检察部,建立自贸试验区法律事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多元化、便捷化的自贸试验区纠纷化解机制。建立浙江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援助服务律师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贸易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浙自贸综协〔2020〕1号),实施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外商投资、内资融资租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10余项监管制度,形成“综合+专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确保“管得住,放得开”。

下一步,将重点提升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领域法制化水平。完善仲裁、调解、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新加坡、香港等地仲裁机构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建立境外仲裁分支机构。加强自贸试验区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大宗商品贸易交易等纠纷的调解裁判。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改革。研究探索法定机构治理模式改革,适时启动试点。

四、推动监管数字化方面

今年上半年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浙江自贸试验区外贸货物进出口总额618亿元,同比增长116%,外贸增速名列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首位。主要得益于浙江自贸试验区以口岸通关监管集成改革为突破,所采取的一系列跨境贸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举措。一是建设数字口岸“一张网”。首创船舶通关“一单多报”,每单数据压缩2/3,时间从16小时减少至2小时。以30万吨油轮为例,节省1天可带来8万美元直接经济效益。首创无纸全流程通关,取消纸质单证97种,实现船舶进出境等全流程无纸化通关,从原先至少跑14次减少到最多跑1次,创新成果被国家口岸办称为“舟山样板”。二是架起通关监管“一链条”。首推船舶通关一体化,申报过程由原来1小时减少到最短5分钟,录入数据项由338项压缩至57项,国家口岸办发文向全国推广。实现跨关区集装箱中转,自今年5月2日首票跨关区国际转运业务以来已办理1328标箱,实现“两关如一关,转关如转场”。三是打造精准服务“一站式”。加快口岸开放,省市口岸8部门打破逐级审批,并联办理。剑桥能源、中谷储运等保税库于4月份获批。推动海关优化进口铁矿砂检验监管方式,舟山每年8000万吨以上铁矿砂在企业自选不检验情况下可直接卸货,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全国首创在单一锚位对一艘国际航行船舶提供整套海事服务,“通关+作业”时间由原来的3天缩短到25.5小时,媲美新加坡。

下一步,将聚焦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数字口岸,着力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水平,推动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交换共享、功能拓展,实现涉海、涉港、涉船监管数据共享。搭建口岸联检单位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共享中心,打造海上“无感智慧监管”。推动简化宁波舟山港国际航行船舶转港手续。进一步优化人员出入境服务,在人员出入境、外籍人才停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措施。

五、促进要素自由化方面

政策保障方面,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各部门先后出台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50项,形成了投资贸易、通关监管、金融服务、法治保障等完备的政策体系。资金流动方面,跨境融资、贸易外汇事项办理耗时大幅压缩,分别从2019年底的5天、2天压缩至1天;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集聚持牌金融机构70家,区内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由519亿元增至1078亿元,增长108%。人员进出方面,换班船员办理登离船手续时间从2019年底的12个小时进一步缩减为即时办结,办证时效走在全国沿海城市前列;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两证办结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省委改革办通报舟山出入境实现率和满意度2项民调指标全省第一。交通便利方面,加快铁路、公路、机场和码头(客运)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和建设,甬舟铁路、六横公路大桥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主通道等项目加快建设,舟山至上海跨海大通道等项目正在积极谋划。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要素保障。对照国际通行税收政策,探索研究有利于油气全产业链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商业银行积极向上争取扩大授信权限,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对自贸试验区油气等大宗商品企业放宽授信准入门槛,提高授信额度。全面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度。对自贸试验区各类外籍人才实行更加便利的人员出入境管理举措。提高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重要技术支撑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争取省级人才平台(载体)、省级科技(人才)项目等向舟山市倾斜。提升自贸试验区危险货物集疏运配套能力,合理规划管理公路、铁路、航运、管道等运输通道,有效消除现阶段的运输瓶颈。争取省机场集团加密舟山至国内重要城市航班,开通国际航线。深入探索长三角通关一体化路径,深化船舶、人员的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全面实现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进一步提升油气全产业链基础设施共享水平,打破油气码头、储罐、管网等基础设施各自为政壁垒,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建立优化船用燃料油供应、物料供应基础设施共享机制。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蒲业磊,联系电话:228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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