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0-138739 | 文号 | 舟政办发〔2020〕8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9-09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市。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二、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编制市县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申报资金预算。在岱山县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市县两级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舟山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普查工作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
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于8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编制本地区普查任务落实方案,推动落实普查各项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由所在地政府保障为主,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要统筹安排,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五、普查工作要求
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舟山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附件
舟山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许小月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金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志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国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余 凯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戴曙洲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汤赛虹 市教育局副局长
傅其海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治校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颜斌勋 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
贺存康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陆斌海 市交通局副局长
丁夏浦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叶维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 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辉 市文广旅体局四级调研员
楼世峰 市卫健委副主任
施亚平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伟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忠年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杰 市城管局副局长
黄 成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黄 辉 市气象局副局长
殷武伟 中国电信舟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孙岱象 中国移动舟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郭飞英 中国联通舟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 涛 中国铁塔舟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施亚平兼任。
舟政办发〔2020〕80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