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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5/2021-180332 文号 浙水法〔2021〕1号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1-19
文件编号 ZJSP18-2021-000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来源: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