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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5/2021-180118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 01- 29    来源: 市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水利局文件

舟水许〔2021〕1号

 

关于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舟山海城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属于改建项目,位于舟山市新城南部。项目总用地14.39hm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提升改造、中心广场及沿线停车场等。

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提升改造:起点为千岛路南段,终点为体育路南端,占地面积约2.62hm2,道路全长约846.8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下穿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及相应配套附属工程等。

中心广场:用地面积约10.65hm2,总建筑面积约11196.7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86.71m2,地下建筑面积约10210.0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心广场、荷花池周边环境提升、特色景观亭、地下车库、公共景观绿化、硬质铺装以及相应配套附属工程等。

沿线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12hm2,主要增加了滨海大道沿线新建2处停车场,共新增沿线停车位185个,停车场均采用植草砖形式。

项目总工期31个月,计划于2020年11月开工,2023年5月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61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涉及大量土石方开挖,易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总量12.05万m3,填方2.55万m3;外借0.45万m3,余方9.95万m3。均运至六横小郭巨围垦工程综合利用,工程土石方平衡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三、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14.39hm2

四、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9%,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25.16%。

五、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道路工程区、中心广场区以及沿线停车场区,共3个防治分区。按照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你单位需切实负起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除做好主体已有措施外,防治区内还应注重以下防治措施:

1.做好土石方开挖、填筑与转运的衔接,减少临时堆置时间,运输途中落实降尘等管理措施。

2.工程施工涉及大量土石方挖填,建议建设单位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项目区内基坑顶截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沟、临时拦挡和彩条布覆盖等措施的日常维护。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将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各个施工环节。

七、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597.05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94500m2,按0.8元/m2标准征收,共计水土保持补偿费75600元,由业主在项目开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八、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落实水土保持建设监理,负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监理。

九、本项目由我局会同新城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01月29日

 

抄送:新城管委会、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


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城市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