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5/2021-180118 | ||
组配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舟山海城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市民中心停车场工程属于改建项目,位于舟山市新城南部。项目总用地14.39hm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提升改造、中心广场及沿线停车场等。
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提升改造:起点为千岛路南段,终点为体育路南端,占地面积约2.62hm2,道路全长约846.8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下穿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及相应配套附属工程等。
中心广场:用地面积约10.65hm2,总建筑面积约11196.7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86.71m2,地下建筑面积约10210.0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心广场、荷花池周边环境提升、特色景观亭、地下车库、公共景观绿化、硬质铺装以及相应配套附属工程等。
沿线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12hm2,主要增加了滨海大道沿线新建2处停车场,共新增沿线停车位185个,停车场均采用植草砖形式。
项目总工期31个月,计划于2020年11月开工,2023年5月完工,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61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涉及大量土石方开挖,易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总量12.05万m3,填方2.55万m3;外借0.45万m3,余方9.95万m3。均运至六横小郭巨围垦工程综合利用,工程土石方平衡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三、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14.39hm2。
四、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9%,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25.16%。
五、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道路工程区、中心广场区以及沿线停车场区,共3个防治分区。按照“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你单位需切实负起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除做好主体已有措施外,防治区内还应注重以下防治措施:
1.做好土石方开挖、填筑与转运的衔接,减少临时堆置时间,运输途中落实降尘等管理措施。
2.工程施工涉及大量土石方挖填,建议建设单位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项目区内基坑顶截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沟、临时拦挡和彩条布覆盖等措施的日常维护。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将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各个施工环节。
七、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597.05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94500m2,按0.8元/m2标准征收,共计水土保持补偿费75600元,由业主在项目开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八、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落实水土保持建设监理,负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监理。
九、本项目由我局会同新城管委会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01月29日
舟山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发
滨海大道(千岛路-体育路)城市中心停车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