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人民政府>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民生信息> 社会救助>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索引号 001008009005009/2021-123256
组配分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20年四季度)
发布日期: 2021- 01- 05    来源: 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  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孤儿有25人,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53.37万元。

二、  保障标准

舟山市本级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2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696元。

定海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84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747元。

普陀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22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58元.

岱山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697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58元。

嵊泗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39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