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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紧缺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2021年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紧缺岗位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11023日上午8:30—11:30。

面谈时间: 20211023日下午

面试时间:20211024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110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中共舟山市委党校(舟山市海天大道200号,原昌州大道2000号)参加资格复审。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有序间隔排队和主动配合测温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另外10月8日后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他相关材料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谈

合格报名人数达到1:5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5确定进入第二天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

四、交通补贴

对市外来舟面谈面试考生,将酌情给予一定交通补贴,请考生保留从出发地到舟的相关票据材料。  

 

   附件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wps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12